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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赴莲花谈判的一段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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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后,根据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当局的协议,在江西、福建、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八省境内15块游击区(广东省琼崖地区除外)坚持游击战争的中国工农红军和游击队于10月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12月14日,中共中央为加强对新四军的领导,决定成立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新四军分会,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后改为东南局)书记项英兼任军分会书记,陈毅任副书记。12月25日,新四军军部在湖北汉口成立。1938年1月6日,移驻江西南昌。

  同年,陈毅受党组织的委派前往江西,准备对湘赣游击队实施改编集训工作。而江西莲花国民党政府对国共合作不仅态度暧昧,背地里还不断给游击队的改编集训制造障碍。为了保证改编集训工作的顺利进行,陈毅亲自到莲花县城,与国民党莲花县政府谈判。

  国民党莲花县县长听说陈毅来到莲花县政府找他谈判,便临时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对策,最后制定出坚守的三条“原则”:一.不得披露抓共产党人罚劳役的消息,不释放共产党人;二.不准共产党在莲花驻军;三.不准共产党在莲花设立任何机关。

  双方见面后,国民党县长立即按照“坚守三条”来搪塞敷衍陈毅,准备让他无功而返。陈毅早就看透了他的用心,并了解到此人行伍出身,好大喜功,因此谈判一开始,就直截了当地向县长问道:“现在国共合作,双方应该精诚合作,团结一致,共同对敌才对。县长以为如何?”在得到县长的肯定后,陈毅马上接着说:“今日我到贵县,发现修碉堡的民夫中,很多是红军的干部战士,他们应该上前线为抗战效力,留在此地实为不妥。”

  县长生怕被指责为“破坏国共合作”,只好硬着头皮说:“所有民工均为兄弟花钱雇来的,若有贵军人物,请带走就是。”

  陈毅听后话锋一转:“我们想借贵县一地改编集训部队,以便北上抗日,此事如果办成,将来名扬青史,县长功不可没!”县长听到“名扬青史”几个字,心中一喜,便随口答道:“好吧,为了共同抗日,兄弟理当协助,有好地方任由贵军选择,兄弟定助一臂之力! ”

  “县长真是爽快人!”陈毅接着说:“为了改编集训的方便,我们还准备在贵县县城设一个联络点,以便与贵军联系,朱县长是将士出身,自然知道作战联络的重要性。”县长一时语塞,却也无可反驳,只得又答应了陈毅的要求。

  陈毅随后笑着总结这次谈判道:“县长,我们今天谈判达成了三点协议:一、释放被关押的红军和共产党负责干部;二、在瑶坊垅上改编集训湘赣游击队北上抗日;三、在莲花县城设立新四军留守处莲花分处,负责接洽新四军与莲花县政府相关事宜,你看对吧?”

  直到此时,县长才恍然大悟,陈毅总结的三条正是他竭力反对、却又是在谈判中应允的,无奈之下,只得又一次点头同意。

  随后,湘赣游击队便在花莲开始了紧张的改编集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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