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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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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于民国14年(1925)秋建立,民国38年(1949)冬败退,历时24年。其间大致划为4个阶段:建立到1927年“4.12政变”前,与共产党合作,进行国民革命阶段(下称“创建阶段”);“4.12政变”后,到1937年“⒎7事变”前,国共分裂、内战阶段,(下称十年内战阶段”);“⒎7事变”后,到1945年秋日本投降,国共再次合作,抗日救国阶段(下称“八年全面抗战阶段”);抗战胜利到1949年冬,国共再次分裂、内战,国民党败退阶段(下称“败退阶段”)。各阶段其党员、党组织、党代会、党务活动情况如后。

  党员

  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先后征求党员共约4000多人。“创建阶段”,曾建33个区党部,其中城区和木乐等农村共七个区党部、党员200多人。“十年内战阶段”,据民国27年10月间县党部进行党员登记资料,全县参加登记的党员仅有111人。“八年全面抗战阶段”,民国29年党员总数1000多人,民国30年2000多人,民国32年为3000多人。“败退阶段”,据抗战胜利后党团合并登记(1948年2月),应登记的党员900多人,前来登记的仅有600多人。

  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征求党员的形式有个别和集体两种,以集体为主。该组织利用每年举办的国民基础学校教师暑期讲习会、公务人员和村甲长训练班等机会,公开地集体征求党员。据曾任县党部书记长的覃学英回忆:他任内两年间,用上述时机征求党员数超过千人。征求党员的程序,首先是进行党章、党义(三民主义)教育。同时,晓以利害:“凡公务人员、教员一律要申请入党”;“行政委任级公务人员,必须是党员方有资格”。然后,照章履行入党手续。包括找国民党员2人以上介绍,缴本人2寸半身相片3张,填《中国国民党党员入党申请书》一式两份,经所请求之区分部党员大会通过,得区党部执行委员会认可,方为党员,还要参加宣誓,领取党证。

  党组织

  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有区分部、区党部、县党部。区分部是该党的基层组织,人数无定,但须在“5人以上”、“以10人至50人为准”。民主选举(或任用)执行委员3人(其中1人称书记),候补执委2人。组成执委会。其职权包括征求、训练、分配考核党员等。3个区分部以上的地方,成立区党部,民主选举(或任用)执委、候补执委若干人,并互选常务执委(书记)1人,组成执委会。其职权主要是:“执行上级党部之命令,及区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之决议”;“组织全区各地区分部,并指挥之”。“创建阶段”,全县东、西、南、北、中(城厢)5大区21里,曾组织起33个区党部。区分部总数无考。到民国36年(1947)10月间有14个区党部、81个区分部。

  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领导机关是县党部。民国14年(1925)秋,县党部筹备处成立,主任李核成(又名一尘)。当年冬,省党部筹备处主要领导成员黄绍竑,曾到桂平亲自作建党演说,公开号召征求党员,具体指导建立县党部。县党部常委会设主任、委员。曾设组织、宣传、农民、工人、妇女、青年等部,其中的农、工、妇、青4部的领导人,曾分别由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担任。“4.12政变”后,县党部常委会领导人,改由省党部派人担任。常委会也由改组委员会所代替。县城还增设浔州区整顿党务特派员办事处,由欧仰义任特派员(兼县长)。民国20年下半年起,至民国27年年间,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奉命转入秘密活动。在此期间,仅有县党部领导人以“通讯员”名义,在公开场合露面。“八年全面抗战阶段”,县党部设书记长1人(由该党中央分配曾经直接受训者交省党部派充),代行执委会常委职权。县党部设党务计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书记长担任,委员则从县属机关学校党员领导人中物色充任,其作用是协助书记长谋划党务工作的开展。同时,设经济审查委员会,委员若干人,代行监察委员会经费收支的审查等部分职权。“败退阶段”,县党部人员有书记长,下设干事(由省党部派任)、助理干事,录事若干人(干事中1人兼秘书)。民国37年,县党部奉命裁员缩编,县财政仅发书记长及干事兼秘书2人的薪金,其余均属兼职。其工作范围,包括宣传、组训、民运、总务等方面。民国30年7月民国32年7月,覃学英担任书记长任内的县党部仅8个职员,其中干事兼秘书1人,干事、助干、录事7人。除秘书、录事各1人外,划为两个组,各设组长1人和组员2人。一组长分管组训、总务工作。组训工作包括征求党员、考核党员、转发党证、核定组织、编配小组、训练党员、保管名册、从政调查、甄别登记等9项工作,由1个组员负责。总务工作包括财产管理、印信保管、文件校印、档案整管等4项任务,由1个组员担任。二组长分管宣传、民运工作。宣传工作包括民众简报、民众讲座、县图书馆、文化服务社、公余生活社、青年补习校等6项任务,由1个组员担任。民运工作包括指导工会、农会、商会、学生会、妇女会、救国体团、各种社会活动等方面任务,由1个组员担任。

  党代会

  国民党“组织原则为民主集权制”。各级代表大会,“为各该党部之高级机关”。“全县代表大会,每六月举行一次。”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先后仅召开过4次全县党员代表大会。其概况如下:

  第一次县党代会,于1945年11月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40多人,会期两天。会议讨论时局和党务工作,选举县党部机构,通过决议和宣言。会上,选举产生常务执委兼书记长黄民德,委员4人,候补委员8人;常务监委满世杰,委员2人,候补委员1人。通过三项决议:①恢复和健全各种组织;②加强党员的思想训练;继续征求党员,扩大组织;③清理乡政保甲,产除汉奸,防止异党入侵。

  第二次县党代会,于民国36年1月29日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85人,会期两天。会议内容主要是:讨论宣传宪法,选举县党部机构,通过决议。会上,选举产生常务执委兼书记长梁德晃,委员5人,候补委员3人;常务监委潘惠夫,委员2人,候补委员1人;出席省二届党代会代表2人。通过四项决议:①实行训练工作,增进党员智能;②组织宣传队,宣传宪法;③发动社会人士捐献,建筑中山纪念堂;④建筑中山水坝,运用救济物资,用工赈方式办理,完成后所有收益,充作党部资金。

  第三次县党代会,于民国36年6月30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内容主要是改选县党部机构。

  第四次县党代会,于民国38年2月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40多人,会期两天。会议内容主要是选举县党部机构和严防所谓“奸党”活动等问题。

  党务活动

  “创建阶段”。国民党桂平县党部所属各部,积极组织和领导工会、农会、妇女会、学生会的骨干、中小学师生,利用周末、礼拜、圩期、假日等机会,上街下乡,宣传孙中山先生创立的“三民主义”、“三大政策”,和国民党“一大”、“二大”决议、宣言等精神,“打倒列强”、“打倒军阀”、“打倒土豪劣绅”等标语、口号,遍及城乡各地。县党部妇女部长蔡碧珩(共产党员),曾多次带领宣传队,深入街道、农村以至妓院,宣传国民革命、男女自由平等、妇女解放等革命道理。她还带头参加文艺宣传活动,亲饰主角、登台演出《孔雀东南飞》等剧目。重要党务活动之二,是组建民众革命团体,领导民众开展革命斗争。宣一、宣二、姜里、吉里4个区农会和73个乡农会以及一批区、乡农会筹备会,会员总数超过一万人,县农会筹备会也于民国16年春应运而生。与此同时,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的共产党人、左派曾积极支持各民众革命团体改组旧团局、旧民团和打倒土劣、保障工农群众合法权益等类活动。当年的县民团总局副局长、东区民团局长薛平清,除了横行乡里,还截收作县办学之用的宾兴租谷,长达4年之久,每年折合白银万元左右,致使挂平中学被迫停办。县党部常委会委员、县知事巫绍彬在省党部执委冯冠伦支持和参与下,召开各界人士和县团局代表会议,改组了团局。还多次组织和支持为保障民众合法权益的示威游行。其中一次示威游行,参加者5000多人,高呼口号“打倒霸占学款的土豪薛平清!”“打倒支援土豪、破坏教育的猪仔议员程修鲁!”通过上述活动。合邑宾兴租收回了,薛平清不敢再截留了。桂平中学也恢复办学了。

  “十年内战阶段”“4.12政变”后,在县城建立浔州整顿党务特派员办事处,由省党部任命的特派员,直接领导清党工作。先是将常委会主任改由省党部派来的人担任。继而常委会也为改组委员会所取代。原县党部常委会委员、县知事巫绍彬,被土劣以各种罪名诬告,被迫外逃,后被开除党籍。通过清党,原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中的共产党人、国民党左派均被消除出去,一般党员也极少参加活动,许多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还配合军队和政府清乡。“4.12政变”后,新桂系先后派5团防军,驻扎桂平,镇压农军。省方还成立浔州四属——贵(贵县)、桂(桂平)、平(平南)、武(武宣)特别法庭专门审理共产党人、国民党左派、工农学运骨干之类案件。县则成立清乡委员会,由省派来的蓝呈琪为主任,李岱辛(县党部常委会主任)、巫绍彬(原县党部常委、县知事)、薛平清(曾任县民团总局副局长、东区土劣)、刘瑾堂(曾任自治军司令、北区土劣)为委员。蓝允民(原县党部常委主任)为秘书。持续两年多的清乡,县党部、县政府、县清乡委员会、驻县防军、特别法庭互相配合,将遍布城乡的工会、农会等革命民众团体,强行解散;数以千计的农军,也给武装镇压下去;不少共产党人、国民党左派和革命群众,惨遭杀害。在此期间,先后在桂平、平南、南宁等地被追捕杀害的知名人士有:中共六大代表,奉命派回桂平、平南恢复党组织工作的胡福田;先在本县从事革命活动,后调南宁工作的中共广西特委委员胡奕卿;中共党员、县党部妇女部长蔡碧珩等。被搜捕集体枪杀的也有多次。如民国16年农历7月间,执行运送武器的42名农军,被集体杀害于本县县城。除配合军、政部门实行武装镇压外,县党部曾利用各种机会和形式,进行反共宣传。例如民国17年4日20日,县党部主持召开“桂平各界追悼第七军讨共阵亡将士及慰劳受伤将士大会”。通过开会和散发大会《特刊》,大肆宣传反共。“十年内战阶段”的中后期,即民国22年1月至民国26年,“7.7事变”前的四年多里。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的党务活动转入秘密状态,只有县党部领导人以“通讯员”名义,对外参加职权范围内的公开活动。内部的党务活动,有秘密征求党员并组织其就业,以薪金缴纳党费养党;指导其以杜会职业身份,遵守“训政时期”约法,参加以所谓“大道之行边,天下为公”和“迅速、准确、简单、朴素”为主要内容的“新生活运动”;投身新桂系所推行的“三自”、“三寓”政策的种种活动。

  “八年全面抗战阶段”。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的主要活动,在组织方面:县一级先后成立动员委员会、抗日救国委员会、通俗宣传委员会、引水委员会等组织,并分别由专署督察员、县长、书记长、参议长等兼任正副主任或委员,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抗日救亡运动。此外,民国28年12月间,县战地工作团成立,内设16个工作队、每队分工担负责若干乡镇的战地工作。在宣传和民运方面:县党部直接掌握浔州日社、曙光日报、民众简报、民众讲座、图书馆、文化服务社、公余生活社、青年补习校等宣传舆论阵地,还派员指导工会、农会、学生会、商会、妇女会以及其他救国团体的抗日宣传。民国28年9、10月间,县党部曾一度开展“讨汪(精卫)运动”;民国30年6月间,县党部和政府曾密令各机关学校团体,以“恶意诋毁国民党,诬蔑蒋介石领袖和鼓吹偏激思想,强调阶级对立、阶级斗争”为由,查封共产党地下组织和进步书店出版发行的10多种进步书刊。在军事上,国民党桂平县地方组织曾与县政府、国民兵团部组织自卫队,配合驻县国军、别动队,“开展抗日游击战争”。

  “败退阶段”。国民党桂平县主雯党务活动是“竞选”。抗战胜利不久,国民党宣布结束训政,颁布宪法,倡导民主选举。县党部除了奉命组织有县城机关学校参加的“桂平实施宪政协进会”及宣传队,宣传宪法,推动宪政的实施外,把“竞选”列为自身党务活动的突出课题。首先在县第二次党代会上“竞选”书记长。二是特务活动。国民党中央统计局(简称“中统”)在本县的组织,“中国国民党桂平县党员工作调查网”(简称“调查网”、“通讯网”),负责人称“主任通讯员”,一般成员称“通讯员”,由该组织物色党员中“最忠诚者”介绍加入。桂平调查网成员共19人,任务主要有:调查汉奸叛国事实及犯罪证据;当地政情、物价、谣言及“异党”活动等。曾密报过本县革命地下工作者25人的“黑名单”,其中黄德怀等3人被捕入狱;同警察局、三青团分团配合,查封摆卖进步书刊的桂南书店。三是“防变”、“应变”活动。此阶段后期,县党政军警特机关“五位一体”,先后组建起县治安委员会、在乡军官委员会、戡乱建国宣传委员会、总体战”督导组等机构,开展一连串的反共、“防变”、“应变”活动。其中属县党都牵头,作为其党务活动重心的有三方面具体行动:

  1.宣传“戡乱建国”:规定中等学校每校设一宣传大队,以校长为大队长对中心国民学校宣传队,也有规定。宣传内容有“纲要”;“甲、关于共党荒谬宣传方面”:包括驳斥“反三征”、“翻身运动”、“政府将垮台”等;“乙、关于共党的一般暴行”:包括指出所谓共党统治地区“提倡恋爱结婚的绝对自由……奖励处女、寡妇生子,抽签派对……”等等;“丙、关于本省之光荣历史及政令”;“丁、关于清剿意义”。还有宣传“计划大纲”:包括宣传、调查、治安、报告四大方面。其中“调查”项又分“户口调查”——“清查户口”、“统计壮丁”之类;“物资调查”——“村内马匹、民户粮秣、枪枝及子弹、各种军用品等”数目;“反动分子调查”——包括有无煽动民众反抗征兵、征粮、征税、破坏戡乱阵线分子等。

  2.制订“反共公约”,实行“联保”。在此期间,本县曾以县致府名义发出“人字第631号代电”,推行《广西省各级行政机关员工联保办法》、《国民反共公约暨实施办法》。县党部和县政府曾于县体育场召开县城机关公务人员、学校师生、居民群众大会。会上,桂中校长黄炳钟“现身说法”,大讲所谓“共产共妻”、“不要父母”、“杀人放火”之类“解放区见闻”。县党政首长训话严令机关员工一律出具《联保切结书》,乡(镇)村(街)甲民众一律制订和遵守《国民反共公约》,并实行“五家联保”。大会还统一举行反共宣誓。

  3.召开“应变”会议,采取“应变”措施,谋划“总体战”。此阶段的后期,县党部书记长梁介兀,曾同省方派来的人一起,筹建“华中区广西省总体战实施督导团第三团桂平督导组”,并成为该组的领导成员,督导“推行一甲一兵一枪政令”、“加强反共宣传”、“空室清野”、“各级人员之考核奖惩”等11项工作。

  摘自《广西地方志》期刊198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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