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1月13日凌晨二点多钟,长沙城内发生大火,因大火始于12日深夜,12日所发的电报代码是“文”,大火又发生在夜里,故史称之“文夕大火”。
大火后,长沙流传一副对联:“治湘有方,两大方案一把火;中心何忍,三个人头万古冤。”横批是:张皇失措。“张皇失措”这句成语,在这场大火中被冠以新的含义,以至于将这场大火的责任,归咎于张治中将军身上,就算了结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近年来台湾不少保密史料公诸于世,而在大陆现存的资料几乎保持原样,因此有必要对台湾新出版的史料做一些整理与考证。
考证“长沙大火”事件前,首先必须明白一点,那就是蒋介石与张治中的关系。蒋介石对张治中有知遇之恩,对他委于重任。由于工作关系,张治中与中共高层多有来往,也成为好友,这更多是他很会为人的缘故。虽然他的回忆录声称是拥共,那是解放后其身份发生了变化,其实也是说辞。
因为在关键时刻,如1927年3月,武汉“讨蒋大会”刚落幕,张治中完全可以加入中共队伍,但他选择了悄然离汉赴沪加入蒋的阵营。1933年的“福建事件”,张治中一马当先,为蒋介石立下汗马功劳。1936年12月的“西安事变”,张治中抵制何应钦的武装解决方式,认为这样将会把蒋介石置于死地,也表现了他对蒋介石的忠诚。
知道这层关系,我们就不难看出“长沙大火”事件的背后其偶然与必然的结果。
一、国民政府高层对“焦土抗战”的分歧与执行
“焦土抗战”的方式,政、军、学界均有人提倡,上至李宗仁下至傅斯年。然而作为领导阶层的蒋、汪却有不同的理解。
1938年元月12日,时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主席的汪精卫,在《中央日报》撰文发表《如何使用武力》一文中说道:“所谓焦土战者,是因战而至于焦土,绝不是不战,更绝不是即使不战也要焦土。”他认为,前者产生的焦土可以发生效力形成影响,而后者会影响沦陷区的民生,消耗民力,难免结怨于民。
蒋介石对此确另有解释,早在1937年11月27日,青岛快沦陷时,就发电给青岛市长沈鸿烈,命令“青岛敌人产业,接电时应立即根本破坏为要”。其后在广州、武汉失陷后,于1938年10月21日,发电给重庆行营张主任(张群)转汪先生修饰的《告国民书》,内中明确指示“即非焦土亦成空城”。
话虽这么说,实际上蒋介石无视内部的反对意见,坚决实施焦土政策。10月25日上午,蒋介石下令对武汉实施爆破,要求守军转移。“武汉之爆裂破坏,不仅使敌一无所得,失其攻汉之目的,且示其同归于尽之决心,非此不能使敌有所感悟也。”更在10月31日的日记中对郭忏没有全部完成破坏任务感到不满。
因此,对长沙采用焦土政策是必然之事,虽然关于长沙焦土政策的命令下达,只有张治中将军的孤证,但从后期戴笠等人的电文、日记中可以看出,这个命令无论是以何种形式下达,是存在的。
二、大火发生后新披露的重要人物资料
这些新整理出版的史料,或许可以解开人们的疑团,从这场大火的发生与处理有个更深刻的认识。
大火发生后,时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参事的陈克文,在11月15日才闻之,“敌陷岳阳。长沙昨天大火,大概是我方准备撤退,故纵火自焚。报纸今日已无长沙电报,大概敌虽未到,我方已完全撤退。方秘书叔章、邓参事介松均湘人,莫不愤慨万分,骂湘省当局既不死守,即不宜纵火。闻前湘主席,今内长何健,骂张治中(主席)更为厉害。军委会闻即迁来重庆,委员长亦有不日来渝之说。大概以湘南、衡阳一带为军事中心的计划,亦难实现了……”
蒋介石于1938年设立军事参事室,任命王世杰为参事室主任。这是一个实权极大的官职,有关国共关系、军事、外交、财政、工业、战后复员等重大问题,一般都要让参事室——高级智囊团出谋划策,为蒋介石最后裁决提供重要参考。同时王世杰还担任中央训练团总教官,是位实力派人物。11月13日王世杰在日记中写道:“长沙今日大火,我军已显然准备放弃长沙。”11月14日的日记写道:“长沙大火,显系我军事机关预定行动。燃烧范围之广,中外骇然;即长沙对岸之湖南大学等校舍,亦被烧毁,尤为可骇。湘人之在渝者闻甚愤慨;至以‘不抗战而焦土’责备守军。守军之撤退,或为军略上之必要,肆意纵烧,甚至并学校文化机关亦在其列,似无可恕。”
时任军令部长的徐永昌将军(抗战时军委会四巨头之一),在11月13日的日记中写道:“……昨夜以来,长沙电话电报不通,只知城中大火,据长沙逃出市长席某午后过此,称:渠(注:他)见城中大火……”所记载的是时任长沙市长席楚霖所述内容。14日所记“长沙大火昨夜尚未熄,据派往查看之参谋回称:张主席现容唐公馆,其左右云,张主席原令敌至距长沙五十里时放火,执事者误会提前。现长沙已烧去四分之三云云。且云,烧死人民很多。果尔则关系尤大,蒋先生有似亲往视察必要。又陈辞修(注:陈诚)对放火未商渠颇不怿。谓前线平静,后方如此紊乱,交通皆坏,万一前线因此发生意外、动摇,何人负责?渠住张亮基公馆幸阻未烧(或谓此事戴雨农亦参加,似已取得蒋先生同意者,按前次汉口之破坏即由戴(笠)执行之。余于二十四傍晚尚切嘱其再以余意询蒋先生,果必行时再执行,当时戴似重余说者,不悉何以又有此举,是真不予人民留之生活耶?余确认此等举动与敌无甚损,与我有大害也)……”
从几位政要日记来看,对于焦土抗战之必然结果似乎没有疑问,虽然汪精卫、于右任、王世杰、徐永昌等人极力反对敌未到而焚城,但丝毫没动摇蒋介石内在的决心,他绕过众人,独自指使心腹执行,这也是众人无可奈何之处。
三、日记中的证据与内情
接下来看看一些调查情况与亲临者的记载,对此场大火有个整体认识。
到了11月15日,大致情况收集的有些眉目了,徐永昌在日记里写道:“长沙大火,在十三日晨三时,由各街口烧起(据魏盖三云,同时四十五处火头并起)宪兵、警士事先预知,由很有条理的穿某便衣者,用统制汽油统计发火。据为章云(为章今晨归)(为章即刘斐),十二日前十时,在郴州,委员长曾有电与张主席(治中)令长沙不能守时即放火烧毁之,到韶关时,接辞修(陈诚)电话,谓张无故放火,寻陈又电话谓,已悉张当时亦不知,并谓伤兵被烧,不可胜计。人民数字更惊人(余不忍写,亦恐不确),军用器材无算,呈请辞职与派员彻查,且谓同将继烧湘潭及其某一处(即敌能到之处,皆要先烧)。蒋谓恐系共党所为,林、刘(林蔚、刘为京)谓共党何能指挥宪警。似系戴笠所为,蒋先生决其不能,或谓系长沙警备司令酆悌所行。因蒋先生郴州命令张文伯,曾转酆令其准备也(放火日,张尚叫某某厅,电限三日,将应运出者办完。)”
16日,徐永昌日记提到责任追究时,“健生(白崇禧)云,张文伯(治中)电谓放火者似另有系统。敬之(何应钦)谓,系指酆悌。哲民午前即云,系将张文伯的预备命令给提前实行了。五时许,蒋先生亲如长沙视究放火事”。
17日,徐永昌在日记中又写道:“周恩来云,长沙放火约在夜二时半,渠三时惊起,附近火头已多,放火兵士持汽油浸透之棉花,先叫门喊避,遂即点火,亦有一面喊敌人已来,而火早已点着。人民究竟听见与否,或全喊到没有,不得而知。周于急遽中询何事,谓奉令放火。周于晨五时离长沙,全城似有二分之一起火,只见沿途被烧伤兵在爬喊并云火势午间已止……”
1938年的陈诚日记缺失,但他的家书(11月20日、11月21日)分别谈及长沙大火,一是酆悌死得冤枉,二是质疑蒋介石为什么把放火的事交给地方,而不交给他(军队)。
戴笠在长沙的活动主要是监督执行(本人原有文专述),从他留下来的文电稿中可知,这场大火是有计划安排的,但发生的时间,是偶然失误造成的。
其实不难看出,这场大火是必然发生的。张治中作为蒋介石的心腹,认真履行其职责,对焦土抗战是没有异议的。为了保证在长沙不出现武汉、广州等地的焦土策略“失误”,做了周密、详尽的安排,由于在操作层面的管控不到位,导致这场大火提前发生,给长沙人民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平心而论,对于民居、商店、标志建筑物等的损坏,只是早晚问题,谁也改变不了。
四、事后处理点滴
11月14日下午,钱大钧受蒋介石命令,前往长沙视察飞机场之破坏程度,一面并考察长沙焚毁实情。钱大钧日记中记载:蒋介石言“并谓此乃行政长官应负之责,警备司令酆悌不负责任,应予拿办等因”,只好连夜从韶关至坪石,然后换乘汽车返衡(阳)。于上午1时出发,经乐昌、耒阳,于晨6时抵达衡阳寓所。在当天(15日)日记中写到“此次长沙之行,殊难复命,因易得罪朋友也”。
钱大钧16日凌晨1时从衡阳出发,早上6点半抵达长沙,立即前往唐公馆面见张文白,据日记上记载“长沙纵火问题,据文白言,12日前后,得蔚文(林蔚)电话及,委座限一小时到之电报,即召集会议,规定敌占汨罗后,纵火焚烧……”下午见到陈诚后,再次证实“委座确有命令准备”。晚8点,蒋介石赶到长沙,询问了钱大钧所了解的情况。
17日上午九点,蒋介石召集文白巡视全市,旋招樵峰、辞修、文白、蔚文、慕尹(钱大钧)等商谈,如何对外宣示一事,蒋介石提出是汉奸纵烧,遭到陈诚反对,最后协商,统一口径是不良分子乘间纵火……。关于惩治一事,初欲交军法执行总监部办理,后改为就地办理。
18日,对长沙案之审询,组织高等军法会审,审判长由钱大钧担任,蒋诉心副之。当天恢复了电话电报。钱大钧日记中写道:“下午六时起审询酆悌、文重孚、徐崑三人,彼等尚不知危险已极,供时尚侃侃而谈也,每人约审询一小时,至下午十时始竣事。”令法官连夜拟妥判决书,19日交委座核判。虽然文白一再活动,祈求挽救酆悌性命,然蒋介石坚持将三人判处死刑。
酆悌
在蒋介石的日记里,没有其安排长沙焦土命令的相关内容,想来因是个人行为,为“避嫌”而没有记载。13日所记“长沙城发火,焚毁甚惨,闻之心痛,地方人员不力,殊为浩叹。如武汉非由自我主持至最后一日,出此意外,更贻笑中外,幸而武汉撤退秩序整然,更觉自慰也”。
16日记曰:“自恨平时不能信赏必罚,痛绝愚懦而所以遭此不测之灾也。”
17日记曰:“辞修厚于责人而不愿助人,至能代人受过之将才更无其人也。”
19日,酆悌等三人判处死刑,蒋在日记中记曰:“只有安置其家属,聊以慰私而已。”
五、结论
长沙大火,让长沙与前苏联的斯大林格勒、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并列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毁坏最严重的城市。《民国政府档案》(中部各省灾害救济)所载“长沙原有房屋31,884栋,全毁20,838栋,半毁299栋,剩存10,747栋,全毁栋数约占原有65%,财产损失难以统计。死亡人数依发掘掩埋尸首计算,至少639人。”
这场大火是根据蒋介石的指示,张治中忠实执行的结果。可以说这场大火是必然会发生的,只是时间早晚不同而已。
从众人的日记来看,张治中将军确有失职之处,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但无人指责是他下令放火。事实也是如此,起火之时,陈诚、周恩来、戴笠等要人均未得到通知,而负责具体实施的酆悌也在睡觉,可见绝非张治中下令,此等谣言可以休也。
蒋介石坚决判处酆悌三人死刑,也是为了堵住众人之口,缓和“焦土抗战”反对派的杂音,也算给长沙乃至全国人民一个交代。从钱大钧11月15日日记中就可以发现,蒋介石此时已经把替死鬼酆悌锁定。
一副对联,让张治中背着沉重的历史包袱,这或许就是当时长沙人民对统治者的控诉,以致后人回忆这段历史的时候,自然有意无意把矛头指向张治中将军吧。(作者单位:湖南省电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