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底子太薄
20世纪初的中国,还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尽管有清末洋务运动时期建成的一些工业,以及一些外国资本在中国开办的工业,但总体而言,中国的工业基础相当薄弱。就从国人的一些口语词汇中就可以看出一点端倪,比如连最简单的铁钉,都被叫作洋钉,顾名思义也是从海外进口的。
而军事工业是整个工业系统中技术含量最高的,自然在这样基础薄弱的情况下,是难以有所建树的。虽然当时正是军阀混战的年代,各地的割据军阀为了扩充自己的实力,也陆续建成了一些兵工厂,能够生产一些武器装备。但是这些兵工厂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低层次的,主要是生产手枪、步枪、机枪以及弹药,能够生产火炮已经是相当先进的了,当然火炮产量也是很低,比如上海兵工厂月产七五山炮只有6门,汉阳兵工厂月产七五山炮更少,只有2门。至于坦克、飞机、舰艇,那就更不用说了。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位于沈阳的奉天兵工厂落入日本之手。而奉天兵工厂的规模是当时中国兵工厂里最大的,对于抗战时期中国的军事工业是个巨大的损失,而且此消彼长,奉天兵工厂在抗战期间替日本生产了大量武器弹药,像三八步枪的月产量最高达到6000支,九六式轻机枪月产量最高达80挺,九二式重机枪月产量最高达50挺。此外,在中国的日军弹药有70%是来自奉天兵工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奉天兵工厂简直就成了日军的帮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应出军事工业对于国家命运的重要价值。而奉天兵工厂的损失,对于军工行业本来就很薄弱的中国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1944年初,第21厂近100名职工参与研制了120毫米迫击炮。此炮最大射程3000米,重量只有法国同类产品的一半,提高了运动携行能力。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时,国民政府实际掌握的兵工厂有14家,隶属军政部兵工署。主要分布在广东3家,河南、武汉、重庆各2家,山东、湖南、广西、南京、上海各1家。其中在沿海地区的就占了一半,在优势日军的进攻下,这些兵工厂所在地很快就将沦陷。所以卢沟桥事变后,南京国民政府就立即决定将设在广东、上海、济南、金陵等沿海地区的兵工厂开始内迁。
抗战初期,国民政府对战争形势估计不足,不太相信战争会旷日持久地持续下去,把更多的希望都寄托在英美出面调停之上,并且也低估了日军的军事能力,因此起初沿海地区兵工厂内迁的目的地都是到武汉。1937年12月,南京陷落后,日军溯长江而上,兵锋直指武汉。1938年6月,日军逼近马当防线,武汉告急,于是内迁至武汉的兵工厂,还没安定下来就开始了新一轮的搬迁,这回的目的地是西南、西北地区,主要是重庆地区。1937年初的重庆,辖区只有46.8平方公里,人口也才只有40余万。1939年升格为行政院直辖市并被定为战时首都,辖区扩大到300平方公里。就是在这300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先后建起了10多家兵工厂,员工总数达到8万,成为中国抗战时期的军工重地。
选择以重庆为军工基地是相当明智的决策,不要说是在抗战时期,即使是在60年代的大三线建设,军工业的核心仍然是选择了重庆。这是由重庆的地理条件和战略地位所决定的,处在山区,便于隐蔽;两江环绕,水运交道便利。因此很自然地成为军工生产的基地。
截止1940年,军工企业的大内迁基本完成。内迁的兵工厂数目,有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是由兵工署直辖的独立兵工厂共有11家在重庆,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二,而在这11家兵工厂中有9家是内迁而来。另一种说法是,兵工署内迁的兵工厂有14家。主要的内迁兵工厂,计有:金陵兵工厂、军用光学器材厂、济南兵工厂、广东第一兵工厂、广东防毒面具厂、巩县兵工厂、中央修械厂、炮兵技术研究处、航空兵器技术研究处、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中央南京飞机制造厂等。
内迁到重庆的兵工厂,基本上都分布在两江河谷地带,以便于充分利用江河进行水运。从长江沿岸东起唐家沱西至铜罐驿,依次散布着兵工署第2工厂(抗战后撤销)、第50工厂(现望江厂)、第10工厂(现江陵厂)、第30工厂(抗战后撤销)、第21工厂(现长安厂)、第20工厂(现长江厂)、钢铁厂迁建委员会(现重钢)、第11工厂(后迁台湾)。嘉陵江沿岸的兵工厂,主要集中在双碑,有第24工厂(现特殊钢厂),第25工厂(现嘉陵厂)等。因此,在重庆落户的兵工厂共11家,似乎是比较准确的说法。
在艰苦条件下生产
通过军工企业的大内迁,也给了国民政府对原来由各地军阀控制的兵工厂进行统一整顿、统一管理的契机。自清末洋务运动以来,中国各地兵工厂各自为政、军械制式混乱,往往既生产炮,又生产枪,还生产弹药,但是产品质量不高,产量也不大。内迁后,兵工署开始统一制定械弹制式,并确定每个厂集中生产一种或数个产品,以集中有限的力量发挥最大的作用。
除了到重庆的以外,还有一些兵工厂也迁到了西南大后方,从而建立起了大后方的军事工业。1940年以后,国民政府又在大后方新建了八个兵工厂。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军工体系。而且为了保密起见,兵工署还下令各厂厂名都不再像以前那样冠以所在地地名,而一律称为军政部兵工署第几兵工厂。
兵工厂的内迁对中国抗战时期的军工生产发挥了重大的作用。1937年和1938年,国民政府总共只生产出了步枪123330支,轻机枪3600余挺,重机枪700挺,迫击炮1700余门,步、机枪弹28926万发,各式炮弹55350发,手榴弹168万枚,山、野炮则几乎没有出品。
但是,迁移到重庆的兵工厂从1938年相继复工至1945年抗战胜利为止,共产各种枪弹8.54亿发,步枪29.34万支,轻机枪1.17万挺,重机枪1.8万挺,各种火炮1.4万门,各种炮弹598万发。在这些兵工厂中,重庆兵工厂几乎承担了三分之二的份额。 重庆兵工厂生产的火炮主要有60、82、120毫米迫击炮和37毫米战防炮、75毫米步兵炮、100毫米榴弹炮等,重点厂家包括兵工署第10工厂(以内迁的株洲炮兵研究所为主,解放后改名江陵机器厂)、第21工厂(以内迁的金陵兵工厂为主,解放后改名长安机器厂)和第50兵工厂(以广东浥江炮厂为主,解放后改名望江机器厂),这三家工厂在八年全面抗战中共生产火炮1.5万门,炮弹598万发。尤其是第21兵工厂更是居功至伟,共生产82毫米迫击炮7000多门、炮弹300多万发、重机枪1.8万挺、中正式步枪28万余支、手榴弹30多万枚、TNT炸药包200多万个。
据不完全统计,抗战时期正面战场的国民党军共进行大规模会战22次,重要战斗1117次,其它战斗38931次。激烈的作战带来的武器弹药的消耗也是非常巨大的,尤以1939年以及大反攻时的1945年损耗最大,1939年消耗子弹3.38亿发、手榴弹483万枚,1945年消耗战防炮、火箭炮等炮弹240余万发。消耗最大的是机枪、迫击炮弹和手榴弹,分别比战前增长677%、867%和165%。另外,八路军、新四军在抗战初期也曾得到重庆兵工厂提供的武器弹药。
内迁到西南大后方的兵工厂所生产的武器弹药能充分满足国民党军队需要的有重机枪、迫击炮、枪掷弹筒、枪掷榴弹和手榴弹;不能满足的有榴弹炮等7种。生产能力从整体上超过了战前的生产水平,并根据实战需要还研制、生产了战防炮、枪榴弹、掷榴弹等新型武器。
由此可见,战时重新崛起的中国军工业虽不能完全满足国民党军队作战的需要,但是对中国军队能够坚持长期抗战,作用和贡献是非常巨大的。至少为中国军队在战场上提供了最低限度的武器弹药保障,可以设想,如果没有这些兵工厂,在外援基本断绝的情况下,即使想要坚持作战,也没有可靠的武器弹药保障,真正是有心无力了。
正是看到了军工生产对于坚持抗战的重大价值,所以国民政府为了维持兵工厂的正常运作,可谓是举全国之财力。以1939年度国民政府的岁入支出为例,赤字20.57亿元,其中兵工署经费就占了该年度国库总收入的32.38%。正是几乎是不惜代价的付出,才给大后方的兵工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从而为中国的持久抗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然,即使是投入这样巨额资金,但是在战争环境下,各方面的条件也是相当艰苦,有日军不断的空袭,有各种生活物资的匮乏,但是数万军工行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却依然坚持下来,并为前方提供了大量武器弹药,因此,他们的牺牲和奉献,丝毫也不逊色于在前方作战的将士们,一样也是值得我们后人的纪念和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