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初期,中日白刃格斗战中,中日损失比竟能达到4:1差至6:1,而白刃战中的三十年式刺刀也被日军视为旧日本陆军的象征,二战中的日本由于自动化武器在军队中的装备数量及弾药的供给等方面均不如美、英、德等发达国家。不可能像这些国家的军队那样通过持续密集的火力压制来消灭对方。因此,日军是二战期间为然数不多的,特别重视与大量应用白刃战的军队。而当时的中国军队装备比日军还落后、弹药更匮乏,以近身肉搏解决战斗的方式极为常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战场上大规模白刃站也就屡见不鲜了。
白刃战之前日军通常先进行一轮齐射,尽量杀伤对方有生力量以打乱对手队形,为接下来的肉搏占据先机。同时还会将枪内剩余的子弹全部退出,防止在格斗中走火误伤自己人。很多人认为此行为是彰显武士道精神和拼死决心的表现,其实这不过是日军根据实战检验得出的结论。
一是白刃战中开枪是极不划算的事,原因一是日军步兵普遍装备三八式步枪,其枪身长、射程远、精度高的特点不但适于远程射击,也适用于白刃战。但三八式步枪因弹丸初速高,飞行平稳,往往给格斗对手造成贯通伤,如果不是击中要受伤的对手仍具有一定的战斗力,而贯通后的子弹往往会伤及白刃作战中的己方人员,由于子弹速度降低,形成翻滚、变形,会使被二次击中的人受到更严重的创伤、死亡率反而更高。
二是白刃战中对决双方的枪口多是朝向上方,且在运动中也很难对准对手进行有效射击。而要进行射击,手指必须时刻放在扳机上,这样就减少了手对枪托的抓握力,造成刺杀力度不够,也日不利于用枪托反向打击对手。同时,在双方武器的磕碰中不但容易走火伤及己方人员,弹药的反作用力还会对影响到刺杀的准确性,因此卸掉枪膛中的子弹更有利的于刺杀。当然,这种结论并指日军独有,就连大量配备自动武器的美军也严格禁止士兵在近身搏斗中时使用冲锋枪,以避免扫射造成的己方伤亡。
与日军相比,中国军队对白刃战的技术要求就有很大不同。当时中国军队不但火力不足,很多地方部队的枪械都没有配备刺刀,多用砍刀上阵肉搏,加之士兵大多营养不良,缺乏训练。一场恶战下来能“几条余换他一条命也够本”就算达到目的,即使取胜,也是伤亡惨重。在与日军的多次较量中,中国军队还是针对实际情况总结出一些切实可行的经验。
如拼刺刀时,利用己方人数的优势,局部形成2打1或3打1的组合,其中一人佯攻,其他人突刺;利用训练好的专门刀法用砍刀对付日军的刺刀,利用红缨枪在拼刺中的优势迎战日军;利用国产枪械射程近、子弹不易造成贯通伤的特点,在白刃战中开枪射击敌人等方法有效击杀日军,取得了较好的实战效果。随着战争的进行,中国军队的战斗力在血与火的考验中不断提高。特别是八路军的拼刺刀的水平大大超过日军,加之抗战后期,日军有战斗经验的老兵死伤很多,新兵经验少,因此中方不论在火力还是刺杀上都占据优势,而拼刺刀训练也成为人民军队抗战时期留下来的光荣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