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远东地区的主要战场之一。为反抗日本法西斯主义侵略,中国付出了沉重代价,无数中国民众饱受战争之苦。与此同时,为数众多的西方国家在华侨民同样遭受了日军惨无人道的暴行。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沦陷区的西方侨民被日军关入专门设立的“同盟国侨民集中营”,其中大多数人一直被囚禁到抗战胜利。
在华侨民被关入集中营
卢沟桥事变后,大量在华西方侨民因来不及撤离而滞留中国,其中很多人处于战区。以英美两国为例,美国在华侨民总数约为10500人,英国仅仅在上海一地就有11631人。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比利时等国均有相当数量的侨民分布在中国各地。西方侨民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受到了战争直接影响。为了避免介入中日战争,英美等国政府向在华侨民下达了撤侨令,并派出军队进行疏散,撤离大量人员。尽管如此,日军的侵略行为仍然对英美等西方国家在华利益造成了直接冲击,大量属于西方国家的建筑和财产遭到轰炸与洗劫,更有西方侨民被日军杀害。1937年12月13日,美国军舰“帕奈号”(Panay)在长江上无端被日军飞机击沉,造成人员死伤,充分暴露了日军无差别杀戮的暴行。
珍珠港事件后,同盟国正式对日本宣战,日本也在中国沦陷区对同盟国在华机构与人员发起了军事行动。起初,日军将中国沦陷区各地同盟国侨民强制安排在各大城市的指定场所,集中居住。西方侨民被迫戴上标有国籍的特殊袖章,活动范围受到限制,遭受日本宪兵的严密监控。
1942年2—3月,美国政府对居住在西海岸的轴心国侨民采取疏散措施,以防止轴心国的间谍活动。为了报复美国这一措施,日本也在其国内和各占领区设立集中营,关押同盟国侨民。日军所设的专门关押同盟国侨民的集中营,名为“敌国人集团生活所”。当时,中国舆论一般称之为“盟国侨民集中营”。1942年底,日军完成了集中营所有准备工作,最终选定在香港、上海、广州、扬州、山东潍县等地,设立十多处集中营。
1943年1月,散居中国沦陷区各地的西方国家侨民被强行关入上述各地集中营,总人数超过1.3万人。西方在华侨民成为事实上的战争受害者,仅有极少数人通过两次日美换侨计划获释回国,大多数人则一直被关押到抗战胜利。1943年9月,意大利宣布投降,日军随即将中国沦陷区的意大利侨民也关入集中营。这些被囚难民中有一些知名人士,如1924年巴黎奥运会400米冠军李爱锐、美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任大使恒安石。
日军实行残酷统治
同盟国侨民集中营一般利用原来西方在华机构建筑,例如教堂、学校、工厂、医院等,日军将其改造成监狱。在外围设立壕沟、铁丝网、高架电网、岗哨和塔楼,由日军或武装警察严密看守。在这种情况下,被囚人员完全丧失人身自由,与外界的联系被严密监控。除了生病可以在军警的监视下外出就诊外,所有难民都被关在集中营内不准外出。被囚人员与外界有限的通信则要经过日军审查,而且严格限定通信次数。私人的收信机在入狱前就被搜走,日军只给他们提供简陋的宣传材料。国际红十字会和中立国瑞士领事曾经获得机会进入集中营探望,并带来部分生活物资,但这对难民的人身境况毫无改善。
集中营内的事务名义上实行“自治”方式,实际上日军强令难民承担营内所有工作,比如做饭、洗衣、清洁、修补、园艺。儿童也不得不做工,年龄大一点的孩子甚至要做成年男子的工作。日本看守经常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他们会突然搜查难民卧室,发现违禁品后,全部没收。山东潍县集中营的日军看守,在营内以高出市价三到五倍的价格兜售食物。对于那些集中营外向西方难民售卖商品的小贩,日军直接开枪射击。战争后期,日军违反国际法,将上海集中营内的难民作为人质转移到一些重要建筑内,迫使盟军放弃轰炸。
日军在集中营内制定了森严的管理制度,严防任何反抗行为。在日常生活中,西方难民必须无条件接受日本看守管理,任何反抗行为换来的都是毒打、虐待甚至枪杀。难民不准谈论一切不利于日本的话题,所有反日言论或行为都被严厉禁止,一旦被发现,同样遭受拷打。为了防止越狱,集中营内每天由日军进行点名。由于不堪忍受日军虐待,很多集中营发生了越狱事件。日军对越狱行为无情镇压,并施行连坐制度,被抓者遭到严刑拷打,与之相关的侨民也要受到惩罚。龙华集中营因为日本看守审问越狱事件知情者曾引发骚乱,但很快被镇压。总的来说,日军看守对待难民粗暴而无礼,由于被关押难民全部为手无寸铁的平民,其中很多是妇女和儿童,对于日军的暴行根本无力抵抗。
难民生活极其困苦
日军严格控制集中营的各种生活用品和医疗物资,初期难民仅能维持基本生存。随着战争的进行,集中营内食物和日用品极度短缺,难民普遍处于营养不良状态。而医疗用品少得可怜,难民一旦生病,很难得到及时医治,死亡情况经常发生。战时中国境内侨民集中营的13544名被关押人员中,死亡人数为326名。当时,一些集中营内的儿童通过食用磨碎的鸡蛋壳来补钙。而少数被关押的女性难民为了换取食物,被迫与日军看守发生性关系。
集中营内被关押的西方侨民战前大多是在华有固定工作的人群,如商人、海关职员、传教士、教育工作者、医生、租界官员,也有家庭主妇和儿童。珍珠港事件前,他们的生活非常优越。在被关入集中营后,他们只被允许随身携带生活用品,仅有少数人携带了书籍、乐器、体育器材等。
他们被关押到集中营后,一般按照婚姻情况进行分组,单身汉和无父母的儿童大多几人合住,有家庭的难民则会分配到一个狭小的住所。这些卧室通常是由学校和医院的房间改建而成,面积都不大,而且没有配备家具,仅有难民随身自带的被褥。事实上,难民所分配到的生活物资通常仅限于食物,衣服则要自备。每到寒冷的冬季,都有难民被冻生病。大人们往往将自己的衣服改小给孩子们穿,有些人则将集中营内仅存的窗帘拆下来做成衣服御寒。
在饮食方面,多是由日军按照配额进行分配,上海有些集中营甚至要求被囚难民所属的机构承担其生活费。有些难民也曾收到本国亲友或红十字会提供的物资。但是,到战争后期,各集中营都出现物资匮乏现象。由于卫生条件很差,疟疾和痢疾等疾病大面积流行。
在日常生活方面,难民要严格按照日本看守制定的作息时间活动。在得到许可之后,成人可以自行举办一些简单的娱乐活动。集中营内的儿童较多,由老师们组织了学校,教授一些基本知识。总的来说,集中营内难民能够团结合作。不过,难民也按照国家或职业分成不同派别,偶尔会因为一些琐事尤其是食物发生矛盾和冲突。
除了生存的种种困难,难民最大的压力来自精神上,由于长期处于被囚禁状态,很多人的心理出现异常。这些难民出于对自身未来命运茫然不可知的担忧,其心理或多或少都出现了变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这些被日军关押了三年多的西方国家侨民才重见天日。这些在中国长期生活并被日军囚禁的“国际受害者”,与中国人民一样,都是这场战争的受害者。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受害者,侨民集中营的历史长期鲜为人知。检讨这段历史,无疑有助于更好地反思日本侵略的战争罪责,也能够让人们更为全面地梳理中国与反法西斯同盟的战略关系。
(本文系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西方传教士与抗战时期浙江沦陷区社会变迁研究(1937—1945)”(16NDJC086YB)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湖州师范学院历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