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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侵华日军的谍报活动——以华北方面军兵要地志调查为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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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鉴于兵要地志资料对于占领区统治及扩大侵略的重要性,在参谋本部等领导下,华北方面军连年制订兵要地志调查计划,指挥所属部队按照规定的任务和时间全面深入地实施谍报活动。因计划周全、组织严密、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调查计划基本上得到了全面实施。

  作者为复旦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教。
 

  出于侵略扩张的目的,日本军方自明治初年起就一直有计划有组织地收集中国情报,在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前,日军在华谍报主体有特务机关、驻在武官、驻华使馆武官、长期驻军等,他们各自发挥自身优势不择手段收集情报,为侵略中国铺平了道路。七七事变爆发后,日军对华谍报活动更加猖獗,成为日本在华谍报的核心力量。对于战时日军在华谍报活动,现今的研究多集中在特务机关组织及其谋略活动上,有关日常性谍报活动的研究,极为有限。成功的谍报活动可以左右战争的进程和发展方向。日军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在大本营以及参谋本部的指挥下是如何组织日常谍报活动的,各谍报主体的构成如何,日常谍报计划的基本要素及其具体内容是什么,实施情况如何。弄清这些问题,是破解战时侵华日军谍报工作全貌的关键所在。

  兵要地志是一个国家发动战争所必备的重要参考资料,近代以来的日本对此尤为重视,不断派员来华收集。1901年日军“中国驻屯军”长期驻扎京津地区后,也重点收集此类情报。 七七事变后该军被改编成“北支那方面军”(此后名称很多,如“甲集团”“寺内部队”“杉山部队”等,以下统称“华北方面军”),是侵略中国华北、西北地区的主力,是侵华日军的代表之一。本文拟以华北方面军兵要地志调查活动为中心,利用该部队遗留的原始档案,具体考察七七事变后其有关谍报工作的组织、计划、实施状况,从一个侧面对侵华日军的日常谍报活动加以解析。
 

  一、华北方面军的年度谍报计划

  七七事变前,日军对华谍报工作业已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有着高度的组织性和计划性,日军参谋本部对于重要谍报事项,每年都会制订年度谍报计划以及报告规定,宏观指导谍报活动。日本在华驻军等则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制订更为具体而有针对性的计划加以实施。

  从现存史料看,七七事变后日军的这种谍报制度完全没有受到战争的影响,各种谍报活动因战争的需要与谍报环境的变化变得更为猖獗。以兵要地志调查为例,参谋本部1938年2月就制订了《兵要地理资源调查计划》《兵要地理资源调查报告例规》,下达给各部队及相关谍报部门实施。 战前日军针对中国几乎连年制订兵要地志调查计划且付诸实施,已经掌握了大量资料。不过,因当时基本上都是偷偷摸摸所为,谍报手段与规模受限,所获资料缺陷很多,加上地理环境等不断变化,旧的资料已无法满足战争需要。随着侵华战争全面展开,日军能够公开调查以及迫切需要谍报的地域迅速扩大,这应是参谋本部在事变后立刻展开兵要地志等全面调查的主因。

  与此相适应,华北方面军参谋部在落实参谋本部计划的同时,于1938年成立“地志班”专门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研究,日军中央情报机构也强化了这方面的统一协调工作。例如,大本营参谋部在1940年1月于东京召开“兵要地志调查业务主任会议”,与会者有中国派遣军、华北方面军、驻蒙军、波集团、台湾军、关东军等部队的情报主任。大本营负责人在会上说明了对华兵要地志调查计划的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各部队情报主任则通报了各自的调查进展状况、实施要领、问题及对策,并在会议间歇展出了调查成果。 专门召集各部队情报负责人进京参加兵要地志调查联席会议,是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才出现的。这说明兵要地志调查已经成为日军情报工作的重中之重,也反映了日本中央情报机构更注重谍报计划的协调统一。

  侵华日军根据参谋本部下达的宏观谍报计划,各自制订的年度计划,通过华北方面军1940年制订的《昭和十五年度华北方面军兵要地志调查计划》可以窥知一斑。该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方针调查重点放在处理与本次事变(即七七事变,下同———笔者注)直接需要相关的诸调查上,同时,为了准备今后对西北作战,实施诸调查。
 

  第二、调查要目

  一、与本次事变直接需要相关的诸调查。

  1.为治安工作进行的诸调查。(1)进行肃清、讨伐所需的诸调查。(2)有关占领区政务指导的诸调查。(3)经济建设的诸调查。(4)占领区气象的一般调查。(5)人、马卫生,特别是关于其地特异性的调查。2.基于在所在地自给自足的原则,调查作战用资源。3.调查航空及地面进攻作战所需的事项。4.有关抗日政权抗战能力及内地建设等其运行状况的调查。5.调查红色通道以及苏联与第三国的援蒋活动。

  二、为准备对西北作战而进行的诸调查。

  1.为准备对蒙古、新疆地区作战进行的调查。2.为准备对山西地区及陇海沿线作战进行的调查。

  三、占领区一般兵要地志的调查。

  1.对以往诸资料进行补遗修正的调查。2.整理通过经验形成的资料。
 

  第三、调查要领

  一、各部队和机关担任调查的地区,除了特别指定的以外,还包括华北方面军情报收集计划所指定的情报担任地区。

  二、各部队和机关须担任的调查事项,如附表第一至第三所示。不过,各部队须实施的气象调查,以《昭和十五年度华北方面军兵要气象调查计划》为准。

  三、各部队和机关提交给方面军司令部的调查报告,除了特别指示的以外,均以昭和十三年度

  二月一日参谋本部制订的《兵要地理资源调查报告例规》以及《华北方面军情报工作规定》为准。

  四、本调查所需经费由临时军事费支付。

  以上计划,“方针”非常明确,一是为巩固占领区,二是为侵略新地域。“调查要目”紧紧围绕这两大方针展开,对于目标占领区蒙古、新疆、山西地区以及陇海沿线,重点调查作战用兵要地志。对于占领区,除了一般兵要、卫生兵要、气象兵要、航空兵要地志外,还需要进行综合调查、维护“治安”的调查、旨在自给自足的资源调查等,可以说是一种广义的兵要地志调查。“调查要领”则对各谍报主体承担的地区、任务进行了分工,说明了谍报行动必需依据的相关计划和规定。

  此计划还包括“调查要领”提及的“附表第一至第三”。它们是针对华北方面军下属各谍报主体制订的具体计划,规定有谍报要项、任务、主要着眼点、承担者、完成时间、报告日期,等等。据此可以说,上述计划包含了一份完整计划所必需的基本要素。七七事变后,华北方面军至少至1941年每年都制订此类谍报计划,1942年后因史料欠缺,无法获知详情,但同种调查仍在实施,可以推断仍有年度谍报计划存在。各年度计划的方针和具体谍报对象虽因时有异,但基本要素和构架相同,即由方针、要目、要领、附表四大部分构成,由此确立谍报方针、规定各谍报主体的具体任务、工作重点、报告制度等。周密的计划为全面有效地实施日常谍报活动奠定了基础。通过以上计划可以看出,华北方面军在制订年度兵要地志调查计划的同时,还制订有《华北方面军情报收集计划》《华北方面军兵要气象调查计划》《华北方面军情报工作规定》,这说明该军其他方面的谍报活动也在有计划地进行,反映了该军高度注重各种谍报计划与制度的配套,注重日常谍报的计划性和统一性。
 

  二、谍报计划的实施主体及其任务

  根据1940年度兵要地志调查计划“附表”可知,华北方面军是针对全军制订谍报计划的,无论是战斗部队,还是非战斗部队都有相应的任务,都是收集情报的主体。具体而言,华北方面军的谍报主体有两个,一是司令部直系谍报机构,二是下属部队及附属部门。

  表1 昭和十五年度华北方面军兵要地志调查计划附表(方面军司令部担任的事项)(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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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是1940年度计划中的“附表第一”。它详细规定了方面军司令部直属谍报机构参谋部第二课、参谋部调查班、黄城事务所、华北工厂调查委员会等单位的任务。如表所示,各谍报主体需要围绕“一般”“河川湖沼”“资源”“运输”“地图”“兵要地志”六大项目调查。对于这些项目,计划还在“调查要项”一栏中做了进一步细化。而对于各“调查要项”,计划又以“主要调查事项”的形式继续细化。例如,“兵要地志”的“调查要领”之一是“各省兵要地志详说”,其“主要调查事项”有:1.山西省兵要地志详说。

  2.山东省兵要地志详说。3.河南省兵要地志详说。从调查对象看,列入“详说”者或是华北方面军的占领区、交战区,或是近期目标占领区,都需要详查。

  计划还根据各谍报主体的特点进行了分工。例如,作为参谋部重要谍报组织的调查班,除了直接收集情报外,亦负责各方面新旧情报的汇总更新、与方面军以外的日军谍报主体联系等。华北工厂调查委员会是负责工业调查的,被赋予的任务是“以华北所有工厂为对象”进行调查。

  对于调查时间和提交报告时间,该计划根据调查项目的不同特点也分别作了规定。例如,同样是“特种兵要地志图”,水运、卫生、航空三种不同类型的地图,规定的完成时间分别为1940年12月、10月,1941年4月。这应该与作战计划的制订或行动密切相关。

  方面军的下属部队等是又一大谍报主体。1940年,华北方面军属下有驻蒙军、第1军、第12军、第27师团、独混15、第110师团、第35师团、驻屯宪兵队、第二野铁司令部、第11通信队、华北气象部、兵器厂、货物厂、第一水路司、打井队、防疫部,以上部队又组成数个兵团。对于它们,方面军司令部亦分别制订了年度计划。与表1一样,计划是表格形式,由“调查要项”“主要调查事项”“调查时间”“报告提交日期”“报告提交份数”构成。

  针对各兵团,1940年度计划在“附表第二”,即《华北方面军兵要地志调查计划其二(各兵团一般共同担任的事项)》中规定了4项共同调查任务:“一般兵要地志”“兵要地理”“资源经济”“通过经验形成的资料”。“调查要项”一栏是对各项任务的具体说明,如“一般兵要地志”的“调查要项”有4个:1.作战地域内兵要地志详细资料;2.人与家畜卫生,特别是关于该地特异性的调查;3.给水调查;4.黄沙、沙尘调查。对于各“调查要项”,“主要调查事项”又进一步进行了规定,例如,“给水调查”的“主要调查事项”是“从地下水、地表水两方面,调查军队驻地饮用水、工厂用水的实情”。

  针对各部队及部门单独制订的计划为“附表第三”《华北方面军兵要地志调查计划其三(下属各部队承担的事项)》。对于各部队,计划要求第1军、第12军、第27师团、独混15、第110师团、第35师团,对各自占领地、目标侵占地的一般兵要地志、兵要地理等进行调查。例如,有关“兵要地理”的“调查要项”,第1军、第12军均为“旨在进攻作战的调查”。有关“主要调查事项”,第1军是“1.对陕西省中部、西部的作战资料。2.对河南省西部的作战资料。3.为在同蒲线沿线要地集结大兵团进行的各种调查。”第12军则是“1.对自安徽省北部至大别山脉方面、京汉线方面的作战资料。2.为在陇海线沿线要地集结大兵团进行的各种调查。”两军的调查都是在为接下来的军事行动做准备。

  对于非作战部队,即驻屯宪兵队、第二野铁司令部、第11通信队、华北气象部、兵器厂、货物厂、第一水路司、打井队、防疫部,因其各自主要职能完全不同,故被赋予的任务亦迥异。如“第二野铁司令部”的“调查要项”分为占领区内、外两项,主要负责“为进攻作战修建铁路而进行的调查”等。华北气象部有4个“调查要项”,其中“特种调查”的“主要调查事项”有黄沙、沙尘等,“研究”的“主要调查事项”则是“黄河泛滥水量增加与气象的关系”。

  有关调查的时间、次数,与“附表第一”一样,“附表第二”“附表第三”也是根据实际需要和“主要调查事项”的特点而进行了规定,例如,对于气象、河流、物资等状况易变事项,基本上要求随时调查,对于一些季节性强的事项,如冻土、沙尘、河流冰冻期则要求限期调查。报告的提交时间和次数,涉及气候的,依据气候的变化而定,但有些提交要求显得非常迫切,应该与军方的军事行动密切相关。

  据此可以看到,“附表”对谍报的实施主体、任务事项、工作重点、调查时间、报告时点等都明确细致地作了规定。华北方面军的谍报活动,可谓全员参与,各尽其能,分工细致,任务明确。这些都为年度谍报计划的全面贯彻执行提供了保证。
 

  三、谍报计划的实施状况

  华北方面军留下的谍报档案,据现已掌握的而言,大多集中在1940年以前。从这些档案看,该部队制订的谍报计划,均得到了比较全面彻底的执行。华北方面军自建立以来就一直有组织、有计划地大规模收集情报,至七七事变爆发前可谓“成果累累”,长期积累下来的巨量资料都被归档保存。方面军参谋部调查班曾经在1936年至次年3月对这类资料加以整理,将整理好的资料编成了目录。该目录长达800多页,绝大部分是日军各类谍报主体编写的中国情报报告。 1938年3月,方面军参谋部“地志班”根据最新掌握的情报资料对上述目录进行了修改增补,编成《收集资料目录补修订正追录》。

  虽然七七事变刚刚发生,但修改增补涉及的“中国地志”以及各省地志,仅仅是目录就已经达到28页。因为目录未注明“追录”的内容和调查编写者,有关具体情况难以判断,但从名称看,这些地志大多属于华北方面军的占领区及其目标作战区域,因此,它们应该都是该部队的最新谍报成果。

  “地志班”编辑发行的《资料月报》则可以更明确地反映华北方面军实施兵要地志调查的情况。该月报每月都将“地志班”收集到的以兵要地志为主的资料编成目录登载出来,据此可以知晓该部此类成果。下表是1939年7月《资料月报》中的谍报报告目录。

  表2 华北方面军《资料月报》(1939年第12号)中的谍报报告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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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表2所示,报告的编写者,既有方面军总部、参谋部,也有下属各部队、特务机关、通信队、挖井队等。这无疑说明华北方面军各方面都确实在从事谍报活动。从报告的名称看,其内容以兵要地志为主,但也有一些经济、资源、思想类报告,与1940年的年度计划相比照,调查项目基本相同。这充分显示各谍报主体都是在按照计划行事,1940年的年度计划只是以往工作的全面延续和深入。通过一些具体调查项目的最终报告,也能了解到华北方面军兵要地志调查的实施情况。1940年度计划,有“泛滥地区调查”“旨在横渡黄河的地形判断”等关于黄河的调查项目。黄河在七七事变前就是华北方面军的重点谍报对象,1938年6月花园口决口后,更是备受关注。1940年的实际调查情况,因史料缺失无法获知,但此前的调查,通过下列表3还是能窥知一二的。据此可知,华北方面军参谋部、特务部以及相关下属部队连年持续从各个角度侦察、研究决口后的黄河问题,并且在研究相关作战计划。1940年度计划理应是在以上这类调查基础上制订的,是对过去调查的更新与深入。

  表3 1938、1939年华北方面军有关黄河的谍报报告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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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北方面军各部执行谍报任务的力度,则可从其报告编号窥知一斑。华北方面军司令部收到下属谍报主体报告后,均编印上报给参谋本部等上级机构,也会分发给同级或下属相关部队、机构。这种报告一般都会分类并编号。如1940年前,有关军事资源调查方面的报告有“方军调资第某号”,有关兵要地志的报告有“方军地秘第某号”和“方军地资第某号”。“方军”是“方面军”,“地”是“兵要地志”,“资”是“军用资源”,“密”是保密等级。报告的编号无特殊情况都是从年初开始,因此据此可知报告的频度。以1939年为例,方面军本部8月30日发给陆军省的“调查资料”为“方军地秘第204号”,9月底发给陆军省等的《天津西南地区浸水状况侦察》报告为“方军地资第42号”,说明前者月均发出25份,后者超过4份,两者相加,月均约30份。这意味着华北方面军司令部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下属谍报主体的兵要地志报告上呈。如此密度还是十分可观的。因此,无论从参与的主体、谍报的内容,还是从执行力度上看,都可以说华北方面军的谍报计划得到了比较全面彻底的贯彻实施。
 

  结 语

  综上所述,七七事变爆发后,华北方面军出于稳定占领区统治以及进一步扩大侵略的需要,充分利用战争获得的各种便利条件,展开了更为猖獗的谍报活动。在兵要地志调查方面,华北方面军的谍报活动特点鲜明:其一,组织体系严密。战时华北方面军可谓全员皆“谍”,自上而下均负有谍报任务,皆为谍报主体,在方面军参谋部领导下,依据严密的分工、缜密的计划收集情报。其二,计划全面周密。在大本营和参谋本部的领导下,华北方面军对于日常谍报工作均制订年度计划。计划方针明晰,任务具体,重点突出,责任主体明确。其三,谍报内容十分深入广泛。只要与战事或者维持占领统治有关,华北方面军事无巨细均纳入谍报计划之中,并且对一些项目连年谍报,以求全面深入谍知。其四,谍报计划实施比较彻底。从谍报报告者“身份”之众、报告内容范围之广、提交报告频度之高可以看到,谍报计划基本上得到了全面贯彻执行。

  兵要地志调查,不过是华北方面军各类谍报活动的一部分,而华北方面军的此类活动仅仅为整个侵华战争期间各地日军日常谍报活动的一个缩影,但由此则完全可以反映出侵华日军谍报活动的基本情况。日军这种谍报活动危害必甚,也必然会对其各种决策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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