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内“中华民族”观念的影响,中共成立以后尽管在不少地方使用了这一概念,但是对它的具体含义一直存在着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直到全民族抗战开始以后,中共的中华民族观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第一,相对于众多的类似称谓, “中华民族”一词的运用取得了压倒性优势。第二,“中华民族”的含义趋于明确:是中国境内各民族的简称或统称;不是“一个”,也不是“整个”,而是“各个”。第三,中华民族的整体自决代替了少数民族的单个“自决”。第四,从中华民族的角度和立场上来定位自身的存在。这种调整和变化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长期以来,在中共的各种言说中,“民族自决”与“统一中国”始终处于一种紧张的关系,而中华民族概念的丰富和确定,有效地解决了这一理论和现实的冲突。
今天,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常见的国家层面上的用语,即使在海外,有的华人可能不认同中国的社会制度,但是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是毫无疑义的。实际上,这种共识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和复杂的过程。其中,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对中华民族的理解和阐释基本奠定了今天意义上的主要内涵,并指导和规范着汉族和少数民族关系的处理。
一、“中华民族”概念的出现及运用
“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族群,是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而作为一个自觉的族群,则是在近代中国对抗西方列强的过程中出现的。
这一概念,学界大都认为最早是由梁启超在1902年率先提出的,其实就它的意义来说,1894年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已经是在用“中华”来指称“汉族”了。不过,梁启超以中华民族来指称汉族,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来自日本的西方民族学理论的内容,集中反映了以“民族”建构“国家”的尝试。传统中国本是以文化来论族属的,致力于救国救民的仁人志士不久即发现,以此指称汉族并不完全符合中国的实际。所以,与之并用的还有“中国民族”一词。江苏留日学生同乡会在东京创办的《江苏》上的一篇文章,专门论述了“中国民族之过去及未来”:“人莫不亲其种族,此发于自然而无可遏抑者。同民族之人,言语同、历史同、地理同,以之建国家,则其民与国休戚相关,利害相同,并力一心以御异族,故其国强”。这里有关“中国民族”的观念虽然沿用了外来的民族学说,但是把民族与整个国家联系起来,则是试图照应国情的表现。到1905年,梁启超本人也对“中华民族”的用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正,他一方面称,“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通俗称所谓汉族者”;另一方面又说,“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这看似矛盾的认识实际上为后来“中华民族”涵义的扩展和延伸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少数民族”的概念也应运而生。汪精卫在《民报》上谈到中国的民族关系时,说是“多数民族吸收少数民族而使之同化”,这实际上讲的是汉族与非汉族的关系。缘于反满革命中的满汉对比,此间的“少数民族”大多特指满族。比如,蔡元培曾说,“少数满人”中虽有一二开化者,但明显不如“多数汉族”;1911年有人撰文慨叹,近300年来,汉人“以多数民族伏处于少数民族之下”;同年,宋教仁强烈地指出,“满族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国,束缚我汉人”,断不能再奉以“君主”。
鉴于满汉对立产生的不良影响,从历史传统和国家整合的需要出发,后来孙中山提出了“五族共和”的主张,“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他还主张中国应该“仿美利坚民族底规模,将汉族改为中华民族,组成一个完全底民族国家”。为此,黄兴等人还发起“中华民族大同会”,希望“联合五族同胞”,“共跻大同之化”。相对于原来的“驱除鞑虏”,“五族共和”无疑是一种进步,并且很快成为一个响亮的政治动员口号,“五族共和了!五族共和了!这句话在社会上没有一个不听见的,没有一个不会说的”。然而,不久有学者就发现其中的问题,“今之论中国民族者,咸称五族共和,此极不正确之论,盖就中华民族而言,实有汉满蒙藏回苗六族,而就汉人一族言,已包含有六族之血统。此稍涉史乘者,类能言之”。实际上,中国何止“六族”,这表明“中华民族”一词的内涵是随着人们的认知水平和近代中国的进程而不断扩展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一种扩展又是伴随着反对民族分裂行径而进行的。1911年12月,几个蒙古王公受沙俄指使,成立了所谓的“大蒙古帝国”,引起包括蒙古族在内的国内广大人民的强烈反对。1913年初举行的西蒙古王公会议,一致决议并声明:“数百年来,汉蒙久成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宜一体出力,维持民国”。时为民国总统的袁世凯在处理这一问题的过程中也指出,“外蒙同为中华民族,数百年来,俨如一家”。蒙族自认,汉族指认,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一词正在扮演着一种民族整合的功能。
1919年,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中进一步说:“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此后他还提出,“我们要扩充起来,融化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成个中华民族”。1922年,梁启超专门撰写了《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其中说:“民族成立之唯一的要素,在‘民族意识’之发现与确立。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在孙中山看来,中华民族已扩充到“中国所有各民族”;而梁启超则认为,中华民族应当包括所有“中国人”。这样,“中华民族”一词就变成了对中国各民族的一种总称,“五四”以后逐渐被广为沿用。当然,作为汉族代称的情况仍然存在,同时期并用的还有“中国民族”“中华国族”“中国种族”“华族”“国族”等词。中国共产党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中开始接触并使用“中华民族”一词的。
二、中国共产党早期的中华民族观
1917年,李大钊曾发表《新中华民族主义》一文,其中指出:“吾国历史相沿最久,积亚洲由来之数多民族冶融而成此中华民族,畛域不分、血统全泯也久矣,此实吾民族高远博大之精神有以铸成之也。今犹有所遗憾者,共和建立之初,尚有五族之称耳。以余观之,五族之文化已渐趋于一致,而又隶于一自由平等共和国体之下,则前之满云、汉云、蒙云、回云、藏云,乃至苗云、瑶云,举为历史上残留之名辞,今已早无是界,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矣。然则今后民国之政教典刑,当悉本此旨以建立民族之精神,统一民族之思想。此之主义,即新中华民族主义也。”李大钊的这段话内涵非常丰富,他结合中国的传统把“文化”引入了中华民族的观念,并且超越“五族共和”的局限,以“中华民国之人”来看“中华民族”,甚至扩展到整个亚洲,充分显示了重塑“吾民族高远博大之精神”的气概。
1919年8月,正处在思想转变中的毛泽东在《湘江评论》发表了《民众的大联合》一文,其中说:“原来中华民族,几万万人从几千年来,都是干着奴隶的生活”,“我们中华民族原有伟大的能力!压迫逾深,反动愈大,蓄之既久,其发必远,我敢说一怪话,他日中华民族的改革,将较任何民族为彻底,中华民族的社会,将较任何民族为光明。中华民族的大联合,将较任何地域任何民族而先告成功。”这里,毛泽东鼓动人心地多处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虽然并未说明它的意蕴,但是其意义在于站在学术和思想的前沿,用之来观照中国的历史,并憧憬未来的“中华民族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