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1945年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国反侵略战争的第一次伟大胜利,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反法西斯同盟“四大国”之一和“在亚洲大陆上反对日本侵略者的主要国家”,中国毅然承担起扶助亚洲弱小国家的道义责任,成为东方反法西斯战争的坚强核心。
号召东方各民族团结抗战
早在1939年1月,毛泽东就指出,“伟大的中国抗战,不但是中国的事,东方的事,也是世界的事”。作为亚洲反法西斯主要力量,处于抗战一线的中国特别强调东方各被压迫国家和民族团结起来共同抗日。
1941年9月,中国共产党举行在延安的东方民族友人座谈会,为加强对东方各民族斗争的指导和相互之间的联系,决定召开东方各民族代表大会,建立东方各民族反法西斯同盟。1941年10月26日,“东方各民族反法西斯大会”在延安召开,来自日本、印度、荷属东印度、菲律宾、马来亚、缅甸、泰国、越南、朝鲜、台湾等地的130余名代表参会。大会听取了朱德的总报告和各国各民族代表的情况汇报,深入总结了其反法西斯斗争的经验和教训。大会成立了“延安东方各民族反法西斯联盟”,确立了“团结东方各民族的力量,建立巩固的反法西斯统一战线……共同打倒法西斯强盗,为东方各民族的自由平等与解放而努力”的宗旨,选举了最高权力机关、主席和执行委员;通过了组织东方各民族抗日义勇纵队、成立东方民族学院和培养民族干部的提案;并向中国、日本、苏联、美国和英国发布了告人民书。这一举动,奠定了东方各民族团结抗日的政治和组织基础,将东方各民族的反侵略斗争推向了一个新阶段,增强了中国在东方反法西斯斗争中的影响和号召力。
入缅支援盟军作战并入越受降
1942年1月,国际反法西斯同盟成立,改变了中国孤军抗战的局面。盟国组建了包括中国、越南和泰国在内的中国战区,由中国领导人担任最高统帅。此后,中国军队除在国内抗日外,还数次出国履行战区职责,充分显示了中华民族的大国担当和牺牲精神。
中国两次入缅支援盟军作战。1942年2月,应英军紧急请求,中国派出第5、第6和第66军共10万人的精锐部队,组成中国远征军入缅作战。到1942年5月,中国远征军转战1500多公里,取得了同古保卫战、仁安羌解围战的胜利,掩护英军安全撤退到印度。特别是1942年4月仁安羌一役,中国远征军新编第38师与日军激战2日,救出被围困的英军7000余人和被俘的英军官兵、美国教士和新闻记者500余人,被解救人员“个个竖起大拇指高呼中国万岁”。中国远征军入缅作战是甲午战争之后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国第一次出兵援助邻邦抗击侵略,付出了6万人的重大牺牲,打出了国威军威,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尊重和广泛赞誉。英国《泰晤士报》赞扬中国军队“以少敌众,英勇果敢,将使盟军之战绩,益增光辉”。1943年10月—1945年3月,中国驻印军和中国远征军再次出国作战,与美军一道实施了缅北和滇西反攻,歼灭日军4.9万余人,收复失地8.3万平方公里,成功打通中印公路,有力配合了印缅战场和太平洋战场盟军的反攻。
1945年8月,根据盟军最高统帅第1号命令,中国主持“中国境内(东北地区除外)、台湾和北纬16度以北的法属印度支那”地区的受降。1945年9月—1946年3月,中国派遣陆军第1方面军进入越南,在河内设立占领军司令部,接受北纬16度以北的日军投降,对稳定战后越南局势发挥了积极作用。
援助弱小国家抗日
中国一直以支持周边国家的抗日斗争为己任。全国抗战爆发后,中国开始大力扶助朝鲜抗日力量。1942年12月,国民政府通过了《扶助朝鲜复国运动指导方案》,不但给予经济支持和政治声援,帮助整合各派抗战力量,还将其武装——韩国光复军和朝鲜义勇队编入中国军队序列作战。中国共产党也支持金日成在中国东北创建了祖国光复会和朝鲜人民革命军。
越南的抗日力量也是以中国为基地发展壮大的。1942年3月,中国拟定了《对越策动计划大纲》,指导越南各派民族力量成立了越南革命同盟会。越南革命家黄文欢回忆,我们的同志“一面参加中国老百姓的抗日活动,一面在(越)高平省边区附近发展革命力量”。1944年8月,“越盟”领导人胡志明在中国的支持下回到越南,开创了抗日斗争的新局面。
1942年4月,中国提出“还要担负起保卫缅甸的任务”。为配合中国远征军作战,中国选派专人赴缅,建立敌后组织机构和工作据点。1943年,缅甸“我缅人协会”领导人德钦登佩访华后,将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带回国,该书后来在缅甸共产党和“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的干部中广泛流传,促进了缅甸人民的抗日斗争。
更为难得的是,中国还引导海外侨胞参加所在国的抗日斗争。1942年在中英两方共同指导下,在印度组建了华侨抗日武装“136部队”。从1943年5月到1945年9月,“136部队”先后20次派员潜入马来亚敌占区搜集情报,为盟军制订对日作战计划提供了重要依据。1942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影响下成立的菲律宾华侨抗日游击队,以新四军和八路军为榜样,也称“第48支队”,在3年多的战争中,作战260余次,歼敌2020余人,缴获各种枪支940余支,给日军以沉重打击。
支持东方被压迫民族的独立解放
近代以来,中国饱受殖民主义侵害。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随着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认为,如果“单独顾到本身的自由平等……不管旁的弱小民族……那就完全违反我们的民族主义”。1943年9月,中国将外交政策目标确定为对内恢复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对外辅助亚洲各民族的独立与解放,更加积极地为东方被压迫民族代言。
早在1941年8月,美国和英国发布的《大西洋宪章》首次提出了民族自决原则,中国表示积极拥护,但同时指出,宪章只提到了摧毁纳粹暴政,却“未提日本之名”。中国强调:大西洋宪章,特别是解除各侵略国武装和民族自决等原则,应适用于全世界;日本领土以1894年之前的范围为准;各民族各种族平等。1942年3月,中国呼吁盟国承认印度、越南、韩国及菲律宾的独立。这些举动,反映了中国支持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独立解放的坚定立场,极大地鼓舞了各国的独立运动。
中国在1943年11月的开罗会议上坚持亚洲的独立解放。中国坚持将“使朝鲜自由独立”写进《开罗宣言》,为其获取了正式的国际法保证。在中国的努力下,中美达成了战后共同协助越南和泰国独立的共识,罗斯福还提出,英国在印度应该满足于它的特惠经济地位,必须给印度人民以政治独立。这极大地促进了亚洲被压迫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事业。
中国还力促将民族自决原则列为《联合国宪章》宗旨。在1945年4—6月的旧金山制宪会议上,美、英提出托管的目的为“自治”,法国提案则根本未涉及殖民地独立问题。中国提出,“代管领土之目的在于改善被代管领土之人民经济教育状况,促进其社会福利,并扶助其完成自治或独立”,从而废除殖民制度。中国提案遭到了美、英、法、澳、南非等国的强烈反对,但中国“态度异常坚决”,形成“与英美尖锐之对立”。会后协商中,美国代表提出,如果中国同意美英等国的意见,可以在托管理事会给中国一个永久性席位。但中国表示并不想在这一问题上为自己谋取任何特殊好处,而是衷心希望把民族独立包括在联合国的基本目标中。在中国的坚持以及苏联和广大中小国家的支持下,民族自决被列为联合国的宗旨。中国成为亚非拉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前途的象征和希望的源泉”。
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中国坚定抗日、扶助弱小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反法西斯盟国的承认和东方各国、各民族的尊重与拥戴。正如1939年缅甸访华团团长吴巴伦指出的,中国的抗战“为东方和平独立神圣伟大之工作”,中国“所负使命,有如合众国之在美,苏联之在欧”。中国当之无愧地成为亚洲抗日斗争的中心和东方反法西斯战争的坚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