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7月,当中国孤军抵抗日本发起的全面战争时,没有人能确切地知道中日之战的道路通向哪里。尽管战争双方对于最终结局都有着自己的最佳及最低预期。但八年后,战争的结果大大地超出了双方最初的预期。
侵略者铩羽而归,重新退回到被盟军缩小了范围的日本国土上。胜利者不仅收复失地,更以焕然一新的面目出现在世界政治舞台上。战前在国际舞台上默默无闻的总是充当龙套或受气角色的中国,八年之后,从国际舞台的边缘地带一跃而进入中心地带,成为新的国际组织的核心成员,对国际事务拥有了重要的发言权。
中国的国际地位发生了八年前任何人都无法想象的巨大变化。可以说,中国在这八年中取得了近代百余年间最大的外交成就。
寻求国际社会之广泛支持
20世纪30年代,中日两国在经济、军事实力及国家动员能力等方面差距明显。战争开始后,日本很快取得了军事战场上的优势。作为战争发动者及战场优势方,日本竭力排除国际社会的干预,试图把中日战争解释为仅仅是中日两国之间的事情,压迫中国做出重大妥协。而对中国而言,则恰恰相反,中国外交的首要任务是唤起国际社会对日本侵华战争的关注,争取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支持。
事实上,在这个已经形成一定程度的世界市场及相对稳定的势力均衡的时代,中日战争不只关乎两国的利益,它广泛地涉及列强在中国、在东亚的利益。此时,与本区域事务有密切关系且可发生重要影响的国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英美法等国,他们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所形成的东亚华盛顿体系的缔造国,希望维护由它们主导的现存国际秩序,反对任何以武力变更现状的企图;二是德国,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它被排斥于凡尔赛—华盛顿体系之外,随着实力增长,它要求打破既有的世界秩序;三是世界上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它受到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排斥,无论是与英美法,还是与德意日以及与中国,都存在着矛盾,但日本的扩张与强大,将对其东亚部分领土构成最主要的威胁。这三类国家是当时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家,也是最有可能在东亚采取干预行动的国家。
中国的战时外交,就是要明智而妥善地处理与这三类国家的关系,争取一切可能争取的力量。正如外交部长王宠惠所概括,国民政府的外交原则是“多寻与国,减少敌国,其国家与我利害相同者,当与之为友,其国家利害相反者,当使之不至与我为敌”。
作为中日两国唯一的邻居大国,苏联对中日双方的力量消长最为敏感,其地理位置的邻近,也便于其采取最为直接的干预行动。因此,苏联因素受到国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尽管中苏之间有着极大的意识形态分歧,国家关系前几年曾经破裂,国民政府还是决定立即调整中苏关系。
卢沟桥事件发生后不久,1937年8月21日,中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一度存在的苏联军事物资供货的障碍终告消除,27日苏联同意向中国提供价值1亿元法币的军事物资。11月,苏联援华的第一批飞机抵达兰州,此时正值中国军队在淞沪作战失败之际,中国空军损失惨重,苏联飞机的到来给中国空军带来了新的力量。
由于财政困难,一时难以支付苏联军事物资的费用,中国希望获得贷款。1938年3月1日,中苏订立第一次贷款协定,向中国提供5000万美元贷款,供中国采购苏联各种物资之用。之后一年多里,中苏又相继签订信用贷款、易货贷款协定各一笔。这样,抗战前期,苏联同意向中国贷款总数高达2.5亿美元。
与此同时,中国还曾争取苏联出兵参战,但苏联政府对此一直未置可否。直到南京保卫战及武汉保卫战之时,中国曾多次提出希望苏联出兵的请求,但均遭婉拒。中国政府终于意识到,苏联实际上是不可能出兵参战的。
大国地位之争取与确立
太平洋战争的爆发,完全符合中国的战略期望,中国终于与美英苏等世界强国一同立于反轴心国的阵营,中国的抗战与世界战争连到了一起。战争的胜败已不再是问题,尽管还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此后,中国外交的主要目标已不只是争取盟国支持,注意力逐渐转移到改善中国的外交地位,争取中国的大国地位上来。
中国的大国意识看起来似乎是突然出现的,但又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尽管反轴心国国家有20多个,但此时实际上承担着主要作战任务的只有4国。中国作为与轴心国作战最久的国家,又是牵制着日军巨大兵力的国家,成为主角之一,也是顺理成章的。1942年1月,二十六国联合宣言的发表,蒋介石出任盟军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统一指挥中国、越南、泰国境内的盟军作战,便预示着中国地位的极大提升。二十六国宣言由美、英、苏、中领衔签署。
在近代以来的国际活动中,中国基本上是在别人拟定的多边国际条约上签字,有时甚至不得不在有损自身利益的条约上签字,如今以领衔国的身份签署国际文件,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令中国朝野各方颇感自豪。同盟国二十六国宣言签署时,美国总统罗斯福对时任中国外交部长的宋子文表示,欢迎中国为四强之一。
中国社会各界也为国家地位的提升欢欣鼓舞,很快认同四强的说法,期望中国承担起大国角色。1942年1月6日《中央日报》社论称:“在今日整个世界之中,我们已是四强之一,中美英苏不但是现在反侵略阵线的四大主力,并且是未来重建新世界的四根支柱。”当然,人们也意识到,中国国际地位的真正提升,还有待于自己更多的努力。1月5日重庆《大公报》一篇题为《反侵略联盟与中国》的文章中,就有些自我警醒的意识:
自去年十二月九日我们对日德意宣战,今年元旦参加反侵略同盟,我们已正式踏上世界政治舞台,今后世界战时与战后的大大小小问题我们都得参加;参加得力,我们可以一跃而为列强之一员,参加不力以至失当,将永远做一个三四等国家。这一点,我们应该以极大的警惕,做今后的努力。
中国争取大国地位的努力,从两个方面齐头并进。一是充分发挥地区大国的作用,对国境以外的事务展现关怀,发挥影响,对周边国家的抗日活动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塑造一个合格的大国形象。二是努力在国际组织体制上寻求确定中国的大国地位,在对战后国际组织的设计中,确保中国担任重要角色。
负起对地区邻国之道义责任
派遣中国军队到境外作战,是中国积极发挥大国作用的一个重要部分。近代以来的中外间战争,基本上都是在被侵略的中国境内进行,在这些战争中,中国一次次地丧失了主权。自甲午战争败于新起的日本后,中国军队再也没有境外作战的记录。即使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作为参战国的中国除了赴欧劳工之外,也未实际派出作战部队参战。对于战争,中国避之唯恐不及,境外作战自是不可想象的。但太平洋战争爆发不久,中国迈出了这历史性的一步:为协助英军防守缅甸,中国派出精锐部队中国远征军第一路军入缅作战。中国还有派出第二路军进入越南作战的计划,但未实现。尽管中国战场本身也急需兵员,但中国以反法西斯战争全局为重,将盟国共同的战事视为自己的战事。
缅甸防守战中,中国远征军英勇作战,但由于中英之间缺少战略配合,战斗以盟军的失败告终。中国远征军损失惨重,部分官兵退往印度,在那里经过整训和扩充,组建了中国驻印军。从1943年末起,以中国驻印军为主体,盟军发起了缅北反击战。这是盟军在亚洲大陆的最早反攻,取得了重大胜利,1945年春缅北地区收复,中缅之间的交通线被重新打通。
作为东亚大国,中国再次负起了对地区邻国的道义责任,支持朝鲜和越南人民的抗日斗争,支持他们在战后取得独立。中国援助朝鲜人民抗日斗争活动由来已久,抗战时期给予了更全面的支持。1942年7月,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成立了高级别的朝鲜问题专案小组。8月,专案小组提出,应于适当时机承认一直流亡在中国的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为此,国民政府展开活动,寻求美国的支持。美国政府起初对此有不同考虑,承认之事不得不暂时放缓,但国民政府仍积极推动各国承认朝鲜独立。1943年11月的开罗会议上,中方提出了保障朝鲜战后独立的要求,中美首脑在讨论中达成共识,至于如何使朝鲜重建自由与独立,则由中美两国协助朝鲜人民达成目的。
英方曾对中美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将草案中战后“使朝鲜成为一自由与独立之国家”改为“使朝鲜脱离日本之统治”。中国代表指出,如仅言“脱离日本统治”而不言其他,则将为未来遗留重大问题,应现在就决定朝鲜将来的独立地位。中方强调,在公报中写明此点“甚为重要”。在中方坚持和美方的支持下,保证战后朝鲜独立的内容明确写进了开罗宣言。
“殖民地制度,断无永久保持之必要”
相比之下,如果说对朝越缅的支持,在某种程度上尚有历史因素的影响,那么,考察中国对英印事务的介入,对探讨大国意识的发展更有意义。因为印度并非历史上与中国有朝贡关系的国家,且正处于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中国对英印事务的介入,反映了中国国际意识的增强与国际角色的转变。
1942年2月,蒋介石一行访问印度,希望劝说尖锐对立中的印英当局与国大党(编按:印度国民大会党的简称,1885年12月在孟买成立,领导反对英国殖民统治和争取印度独立的斗争)做出妥协。这次出访本身便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是近代以来中国领导人第一次走出国门,并参与他国事务的调解。但英国政府对中国居然介入英印事务持排斥心理。英国首相丘吉尔在给印度总督的电报中表示,英国政府不会同意让一个外国元首来充当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的代表,作为与甘地等国大党领导之间的仲裁人。国大党则仍坚持英国应立即将印度主权交还印度国民。
由于英印双方立场严重对立,蒋介石此行未能取得成果。他在离印前发表的《告印度国民书》中,一面呼吁印度国民积极支持反侵略战争,同时呼吁英国政府尽快赋予印度国民政治上的实权。开罗会议时,中方在提案中曾主张“中、美、英、苏联合发表宣言,保证印度于战后立即获得自治领地位,并于战后若干年内获得独立,其时期于战后会商决定”。但开罗会议未能接受中方的主张。
反对殖民主义并非仅仅针对英国,主张在战后终结殖民地制度,是中国社会舆论的主流意见,也是国民政府在战时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坚持。1944年7月,中国国民外交协会所拟《战后世界和平书》指出:殖民地的争夺,为战争原因之一,“故欲确保世界之永久和平,则殖民政策包括各国委任统治制度在内,必根据大西洋宪章之原则,最后达到废除之目的;至最低限度亦必须加以修正改良,逐渐达到自治”;“殖民地制度,断无永久保持之必要,现有一切殖民地,务使其于短期间能独立自主”。
该文件提出,轴心国及非轴心国的殖民地可区别看待,前者于战后立即交由国际治理,后者于战后由国际会议根据各地的文化、经济情况,限于若干年内必须取得自主与独立。这一建议后来成为国民政府的政策,并影响盟国战后对殖民地的处置。
东方及世界弱小民族之坚强代表
一般认为,美国对战后国际组织的建立起着主导作用。虽说确实如此,但其他国家所付出的努力亦不应被忽视。事实上,在美国提出战后构想的同时,中国也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对于建立战后国际组织,确保四大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都进行了认真的思考。
太平洋战争爆发不久,中国就开始关注战后和会及建立国际组织的问题。人们引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巴黎和会为鉴,那时中国虽作为战胜国参加和会,却失望而归。《大公报》1942年1月5日的社评指出,现代国际史上屡次证实的一个教训是,“取得战场胜利易,取得和议胜利难”,尤其是第二、第三等的胜利国,很可能在和平会议上遭遇失望,上次欧战后的中国和意大利就是例子,“这次我们万不容不有些远虑”。社评建议盟国间建立一个战后世界安全机构计划委员会,统筹具体办法;建议中国在国防最高委员会之下,设立战后国际安全设计处,延揽人才,制定中国提案。
1942年7月4日,国防最高委员会设立的国际问题讨论会提出了《国际集团会公约草案》,初步提出了战时做出重大贡献的四大国在战后理应发挥特殊作用的想法:“和约成立后,应由中、英、美、苏继其他盟国共同担任和约之执行及战后和平之保障。中、英、美、苏为反侵略之主要国家,既因共同奋斗而再造和平,对于战后执行和约,保障和平,匪但理所当然,且抑责无旁贷”。
除了强调中美英苏四大国的特殊地位外,该草案还从另一方面设计了确保中国进入理事会的制度,提出以人口因素决定理事会成员的设想:“理事会由人口最多之八会员国及其他七会员国之代表组织之。前项人口最多之八会员国,由大会以出席会员国过半数指定之,其他七会员国由大会以出席会员国过半数选举之。”草案认为,过去国际联盟组织欠缺,权力过小,不能发挥作用。理事会往往行动迟缓,贻误事机。因此,应对理事会的活动方式加以改革,“将理事会改为常设,各代表长川驻会,以便随时应付事机”。
关于新的国家组织的权力,鉴于一次大战后成立的国际联盟软弱无力的状况,各国都出现了建立强有力国际组织的呼声,中国朝野各方也都参加了这一讨论,总的倾向是希望有一个强大的、权威的新组织,在这个组织中,中美英苏具有特殊地位。1943年《东方杂志》一篇题为《论重建世界和平的基本问题》的文章中说:
“全世界几年血战的结果,毫无疑义的,已经证实了世界上最有力的四个国家为中国、英国、美国与苏联。负担起正义阵线的先锋,为扫荡暴力主义尽了最大使命的这四个国家,在战后,一定也要形成新势力的中心,为建设新世界体系发挥最大的作用。在世界组织最高机构方面,一定要以中、美、英、苏四国为领导力量。在未来国际和平机构中,大小会员国一律平等的原则之下,承认大国特别的权利与责任。”
在筹建联合国的过程中,作为曾经有过被压迫经历的国家,中国将自己视为东方民族以及世界弱小民族的代表,努力争取战后国际关系朝着平等与正义的方向发展,初步展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作者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史学会秘书长,合作主编《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民国卷》;文章大小标题均为本版编者所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