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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统:中国人怎样审判日本战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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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本报记者 尚晓岚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2015年9月18日第B03版

  编者按:“九一八”,又一个中国人不会忘记的日子。阅兵式已化为记忆,而对抗日战争的回顾和反思,永远是现在进行时。日前,三联书店举办“书店里的大学公开课”活动,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刘统教授做了两场演讲,题为“抗日战争与东京审判”。其中,有关东京审判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当时的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展开的一系列审判,值得关注。

  东京审判从1946年到1949年,是历史上时间最长、范围最广、涉及罪犯人数最多的大审判。在日本东京设的主法庭是审判甲级战犯的,当时国民政府还在南京、上海、北平等地一共设立了10个法庭,分头审判日本战犯。广义地讲,东京审判实际上是东京主法庭和亚洲各国的五十几个分法庭共同进行的审判。但是这场大审判,国人了解甚少。直到这几年,我们突然发现,中日关系许多斗争的焦点,其实跟东京审判有密切的联系。

  怎样确认战争罪行和战犯

  日本投降之后,国民政府从重庆迁往南京的过程中,就开始组织国内的审判。自鸦片战争以来我们一直处于半殖民地的状态,外国人有治外法权,面对这样一场国际审判,中国人可以说是毫无经验,也没有先例可循,怎么办?当时国民政府的法官和筹备人员就开始重新学习国际法,一切从零开始。

  审判初期有几项重大的筹备工作:一是组织审判机构,二是调查战争罪行,三是确定战犯的人数和姓名。这三项大工作就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首先,战争罪行怎么确认,我们没有经验。对日本进行审判,你得有依据,而且这个依据要有国际公认的权威。中国的法庭首先寻找《日内瓦公约》,看它一次大战时是怎么规定的。经过反复的酝酿,当时国内的法庭拟定了38条罪名。这38条很生硬,其中有几条,像“攻击或击毁医院船”、“滥用休战旗”(你已经打出休战旗来了,我还打你),这些行为都是英国在大西洋上常常遇到的,在我们中国很少有这一类的事。所以,中国人想来想去也不能全搬外国的,自己加几条,比如:“毁坏宗教、慈善、教育、历史建筑物及纪念物”。这个日本人在中国干的可是多了。另外就是“夺取历史艺术或其他文化珍品”。日本人对中国的文物特别感兴趣,抢了好多。

  下一步就是按照这些罪名确认战犯。这个工作跟美国是配合进行的,远东最高司令麦克阿瑟对日本的情况并不怎么了解,至少不如中国人了解。所以,他要求中国国民政府拿出一个大名单来。国民政府当时反复研究谁是战争罪犯。从1931年到1945年,历任的日本首相、日本起主导作用的大臣基本上都列为战犯,像东条英机、广田弘毅等。还有像日军的主要将领,如土肥原贤二、梅津美治郎等也都列为战犯。这个名单经蒋介石批准,报给了麦克阿瑟。

  麦克阿瑟接管日本之后,最重要的战略目标是,不能让日本灭亡,反而要把它变成远东最强大的基地和附属国。这里就涉及一个最大的问题,日本天皇怎么办?天皇是日本最高元首和决策者。你要说整个战争期间天皇都没有罪,谁相信?什么重大决策不是天皇做出来的?但是麦克阿瑟强烈的感受是,日本给美军造成了那么大的伤亡,天皇一发令,日本人就非常顺从地投降了。许多人也给麦克阿瑟建议,最好保留天皇,给日本人留个精神支柱,日本国内才能够迅速稳定,才不会崩溃,美国统治起来就便利了很多。

  麦克阿瑟从政治战略的角度出发,认为保留天皇比审判天皇对美国更有利。所以,麦克阿瑟就做主,说不追究天皇战争责任。但不让天皇上审判台,其他人怎么办?东条英机他们这些人就说:既然天皇无罪,那我们就是去替天皇尽忠的人,我们替天皇去死。国民政府跟麦克阿瑟沟通之后,没把天皇列入战犯名单。当时国内有舆论要求清算天皇的罪行,但是蒋介石跟麦克阿瑟保持了一致。

  从“复仇审判”开始

  东京审判的筹备过程中,中国派出了一个工作班子,就是梅汝璈大法官、向哲浚检察官等人。他们都是非常纯正的学者兼法官,大部分都是东吴大学法学院出身的,可以说国际法方面,他们在国内是首屈一指的。他们去了之后就积极开展工作,因为东京审判是一个漫长的筹备过程,所以先自下而上,亚洲和中国各地五十多个法庭先开始审判。

  怎么审判?我们也没有先例。在中国审判开始之前,美国人先做了一个范例。麦克阿瑟也是有仇就报,他最大的仇人就是“马来之虎”山下奉文。在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山下奉文把麦克阿瑟可给打惨了,把美军、英军都打惨了。所以日军一投降,美国立刻就逮捕了山下奉文,而且就在马尼拉开军事法庭。结果1946年2月第一个被处死的日本战犯就是山下奉文。然后美军又在中国上海提篮桥监狱开了个军事法庭。战争中有十几名被俘的美军飞行员,分别在武汉和上海被日军严刑拷打,然后被绞死。1946年1月上海法庭就开始审判直接的责任人。它完全按照国际程序,有检察官的起诉,每个日本人还有辩护律师,法庭辩论,做的是有模有样。这对中国人来说倒真是很新鲜。美军也是速战速决,枪杀美军的日本宪兵被判处死刑,把美军飞机打下来的部队长官被判处死刑。尽管它是复仇审判,没有涉及日方对中国人的犯罪,但这也给我们开了一个范例。

  国民政府在1946年初,在南京、上海、北平、沈阳、济南、武汉、广州、徐州、台北、太原,一共设置了10个法庭。首先开始调查罪证。北京档案馆公布了七百多份当年北平高等法院找老百姓调查日本罪证的表格,举报人的姓名、住址、身份、基本情况,举报日本人什么罪行等等,可以说写得非常详细,最后你自己要具结,就是我发誓说的都是事实,否则甘愿受法律惩处,还要有证人。

  当年广州法庭的检察官说,取证工作非常艰难。第一,时间过了好几年,老百姓印象模糊,具体是哪一天发生的事情,说不清楚;第二,战争期间,当年的老百姓都跑了,再找原始证人非常困难;第三,中国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怕事,而且没有法制观念。你不可能让一个没有文化的人一下写出符合法律规定的文书来。上海收集了四万多份证据,广州收集了一万多份,但是后来到了法官那里一鉴定,说上海只有500份能用。这说明审判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能用多少就先用多少。

  中国人能够具体举证的,基本上都是日本宪兵特务。因为他们长期在一个固定城市活动,老百姓基本都认识,能叫出名字。所以我们国家各个法庭开庭审理的第一案都是宪兵和特务。法庭上慷慨激昂,老百姓哭成一片。像常熟有一个宪兵姓米村,号称“常熟之狼”,不知道害了多少中国人。一到法庭上,中国人愤怒控诉,要审4天才能把他结案、定罪、枪毙。一开始中国的审判也像复仇审判,因为老百姓能够提供的证据就是这么多。

  把宪兵特务一个个绑赴刑场,那倒是大快人心,但是日本宪兵不服——怎么我们就成了战争罪犯?济南法庭枪毙一个宪兵,是个大学生。枪毙他的时候,他正了正眼镜,系好风纪扣,说:我到中国来担任宪兵,自然是罪有应得,但是枪毙我之前,我也希望中国政府学学日本的法律。我们宪兵是个职务,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上级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你们现在枪毙我,我固然没有话说,但是我也希望你们去追究追究,到底是谁给我下的命令。记者把他的这些话都记录在案,说值得深思。

  这样看,国内的审判一开始就不太上道,还在低层次上徘徊。于是东京审判的班子、美国的大检察官、国防部组织了一个咨询组,分头巡视、指导10个法庭,使法官们豁然开朗,上了一个台阶。第一,知道我们的审判的重点应该是针对日本的高级将领。第二,知道怎么样去配合东京审判搜寻证据。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两大争议

  1946年5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开庭,中国的梅汝璈法官作为首席法官之一出席。开庭审判二十多位日本甲级战犯,没有一个认罪的,都认为自己无罪。于是美国大法官就开始宣读起诉书,读了一天半,长达上百页。这个起诉书显示了东京审判的水平,就给日本战犯定了三条大罪名:第一,反人类罪。这是从纽伦堡法庭审判得出来的,希特勒德国灭绝犹太人,灭绝一个民族,这叫反人类罪;第二,反人道罪和反和平罪。就是酷刑、拷打,残酷压迫劳工;第三,战争罪。就是在战争期间对军人、俘虏、非军人的残酷屠杀虐待。

  用这三条大罪名去套日本战犯,那就准确得多,就不会拘泥在一些细节上。这三个大方向是对的,但是审判开始之后,立刻就出现了问题。日本也有辩护律师,而且法律水平也都是非常高的。他们首先就说你这是“事后法”。法律最重要的一个依据就是事前法,就是先定罪名,然后你犯这个罪我才能判。但是反人类罪过去国际法上没有过。这一下就给法官出了个大难题。你要是墨守成规,案子就没法审。法官和检察官就说了,希特勒德国屠杀犹太人,还有日本人对中国进行大规模的屠杀,这在人类历史上也是没有先例的。正因为他们犯了这样的罪行,我们才给他定这个罪,所以事后法也是合法的。

  日本右翼后来就翻案了,说东京审判是胜利者的审判。什么叫反人类罪?你们美国人扔了两颗原子弹,杀了我们20万平民,你们是不是反人类罪?这是一个争议的焦点。

  第二个争议的焦点,是东京法庭自己给自己造成的麻烦。天皇不追究,那怎么追究这些战犯的罪行?于是检察官就给他们起了个罪名叫“共同谋议”,就是说侵略中国、侵略东南亚、袭击珍珠港都是你们这些甲级战犯共同谋议的。这听起来有道理,但是这些甲级战犯立刻就纷纷反驳,说:我们没有共同谋议,我们彼此之间都没有什么私人关系,而且我们所在政府也不是同一届,我们怎么共同谋议?共同谋议是东京审判时迫不得已的说法,因为所有的决策都是天皇的“御断”,而你把天皇放过了。在这方面,日本的右翼学者后来做了大量的翻案文章。

  我们中国学者一开始也是半信半疑,后来我们到日本去查档案。确实在侵略中国的过程中,在几次重大关键问题上,是日本基层的一些军官、一些狂热的法西斯分子给你生米做成熟饭,自作主张干出来的。像“九一八事变”,主谋有两个:河本大作、石原莞尔。当时关东军只有两三万人,石原莞尔他们就想以蛇吞象,日本的政府和军部都认为是不可能的,说完全是军事冒险。结果石原莞尔他们就敢干。所以,在日本侵华战争的初期出现了一个特殊的情况:以下犯上。下面一些狂热分子干起来,由于一次一次都成功了,所以日本的政府和军部就默认了。

  东京审判,确实共同谋议的证据不足。但是日本侵华一步一步的方针都是天皇御断的。最后天皇不是纵容了日本军部吗?日本军部不是压倒了日本政府吗?然后不是对中国进行了全面的侵略吗?但是罪行你得一个一个地具体算,这样才能清算每一个具体的日本甲级战犯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审判南京大屠杀的主犯

  中国审判对东京审判最大的配合就是南京大屠杀的问题,这后来成为日本反人类罪、反人道罪、战争罪的最大证据。当时南京方面下了很大的工夫,到处去寻找证据,去挖万人坑。最重要的罪证是在1939年出版的《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作者是一位英国人,叫田伯烈。书里许多原始资料是国际上第一次看到,这都是因为当时外国人有豁免权,日本人没敢跟西方人翻脸,所以这些传教士、记者还能够到处拍照片。可以说,南京大屠杀的暴行对东京审判是一个极大的震撼。

  我们国内在南京大屠杀的审判上也是最下工夫的。把这些罪证全部传到东京的法庭,对东京审判是一个极大的促进。我们抓住了两个集中的案例,一个是谷寿夫,作为进入南京的四个师团长之一,作为南京大屠杀的主犯受到了应有的审判。谷寿夫在法庭宣判的时候,表现得很从容。他说如果部下造成了那些不幸的事件,自己可以承担责任。把自己塑造成一个非常壮烈的形象。台湾作家王鼎钧当时在南京当宪兵,他写的回忆录里说,国民政府的审判杀了日本人的身体,没有杀掉他的灵魂。他不认罪。

  另一个是东京审判的工作班子找到的,他们在日本翻报纸来寻找罪证,看见东京的《每日新闻》有一个追踪报道,叫“百人斩”。两个日军少尉比赛看谁先杀100个中国人。常州、无锡,一直到南京,最后报道说向井杀了106个,野田杀了105个。这两个家伙已经遣返回国,回老家当农民去了,中国要求引渡,美国的宪兵到乡村把这两个人逮捕。结果向井和野田一上法庭大呼冤枉,说这是假新闻,我们当时是想当英雄,所以吹大牛,我们根本没杀那么多人。中国的法官怒斥:你们胡说,你们这个报纸是个大报,而且是连续的报道,怎么可以抵赖?于是宣布这两个人罪大恶极,判处死刑,在中国宪兵的押解之下,到南京城外枪毙。

  在南京大屠杀的审判带动之下,中国的审判逐渐走向了高潮,走向了正轨。审判的重点是将级军官。在这方面,广州法庭做得相当好,他们从一开始就抓住了华南派遣军的司令官田中久一中将,他是侵略华南的首要战犯。取证也非常的困难,日本人在投降之后把所有的证据都毁掉了。怎么审?我们就从他底下人的罪行开始挖。比如说田中当时要进攻湖南,命令部队筹粮,日军就跑到了开平,老百姓把守着碉楼,日军炸开碉楼,屠杀了一群老百姓。这本来是一个大佐指挥的部队,但是广州法庭认为田中久一是首席指挥官,就应该承担这起屠杀的责任。审到半截,美军法庭把田中抓到上海,说他对迫害美军飞行员也有责任,广州法庭坚决不同意,说那是小罪——这就体现了我们的法律自主权,不能样样都听美国的——结果又把田中抓回来了。一共进行了14次庭审,最后判处死刑,就在广州执行。谷寿夫中将和田中久一中将,都是在中国本土被枪毙的官阶最高的日军将领。

  审判受到政治制约

  国民政府在1947年6月给10个法庭下了一个大名单,包括261名日军将领,但是太迟了,当时各地的庭审已经进行了一年半,而且国民政府说要1947年底基本收尾,因为当时国共战争打起来了。所以当时在南京和上海法庭就开始突击审讯,判了二十多个将领,但基本上就没判死刑。

  到了1947年底1948年初,国共战争打得越来越厉害。国民政府陆续宣布这些法庭关闭,已经判的和没有判的日本战犯统统送到上海提篮桥服刑。到了1949年3月,解放军马上要过长江了,蒋介石也下了野了,李宗仁在和谈,实在顾不上这些日本人,于是用一条船把大陆上在押的所有日本战犯,不管是判刑的还是没判刑的,全部交给美军送到日本去。所以国民政府的审判从1946年初到1948年初一共审了两千四百多人,判了两千三百多人,死刑判了149人,执行了145人,因为有几个将官病死在监狱里。

  这应该说是不小的成绩,在二次大战结束之后,中国作为战胜国,第一次行使独立的司法主权进行国际审判,对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主权都是一个历史鼓舞与贡献。对10个法庭的法官所做的努力,在历史上我们是应该给予肯定的。但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审判还是要受到政治的制约。

  首先,蒋介石要跟麦克阿瑟同步,要跟美国的政策同步。麦克阿瑟为了让日本复兴,除了赦免天皇之外,还要求尽量少判或者是轻判。在这种情况下,国民政府的法庭最后就成了虎头蛇尾。

  审判到最后,出现了两个很大的问题。第一是太原审判。阎锡山回到太原之后,要借助日本人打共产党,聘华北派遣军第一军司令澄田赉四郎中将当顾问。阎锡山用的这些日军在日本有个绰号叫“蚂蚁部队”,他们替阎锡山打仗,你说阎锡山能审他们吗?所以太原法庭整个走了个过场。

  最重要的是对当时驻华派遣军的总司令冈村宁次的审判。蒋介石考虑到冈村宁次一声令下,各个战区都只向国民党军队投降,没有向共产党八路军投降,可是给国民政府帮了大忙。南京法庭一直没有让冈村出庭,就是想保他。最后舆论实在逃不过去,于是蒋介石命令南京法庭的庭长石美瑜少将起草一个冈村无罪的判决书。这一下就让舆论大怒,冈村1924年来中国,在关东军当参谋,在华北派遣军当总司令,他的“五一大扫荡”,杀了多少中国人,把共产党整到多惨的地步,难道这都不算事吗?所以这个判决书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完全是出于政治考虑。

  20世纪70年代日本经济崛起之后,对战争罪行的否认越来越密集。日本右翼学者做了很多考证,证明这个没有、那个没有。他抓住了你一个最大的弱点,就是你没证据。因为日本在侵略地的战争档案全都销毁了,特别是在中国战场。上海交通大学成立了东京审判研究中心,第一步就是把日本的原始史料全部影印过来。庭审记录80卷,检察官的记录50卷,到底是怎么说的?只有在这种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才真正能在国际上具有一席之地,能够坚持历史的正义。(据演讲记录稿编辑,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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