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偏安江南百余年,出了十多个皇帝,除了宋孝宗之外,几乎没一个皇帝想打仗,而这些皇帝中,又因屈辱求和、岳飞之死,宋高宗被骂得最惨。
实际上,赵构真正该骂的地方,是对内的民生问题。赵构向金求和的目的是“与民休息”,只要老百姓能够不被战争蹂躏,能够过上太平富足的日子,求和算不了什么。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赵构所做的事情,却不是这么一回事。
在绍兴和议签订之前的战争期间,赵构曾以“济军用”为名,向百姓预借赋税,性质上就是发行国债,到时候要还的,即使不还,也要冲抵以后的赋税。
但是,战争结束后,进入和平建设时期,赵构不跟老百姓讲道理,赋税不仅不冲抵减免,还继续增加了。
如绍兴十二年他下诏,命诸路常平司卖官田时要租佃人“增租三分,如不愿增者,许人划佃”。
“预借之税,今尚未免,巳预借之弊,折纳太重,近于重敛”(《系年要录》)。有些州县在折纳税绢时,甚至“每匹有至十千者”,民不堪命。
在征收赋税时,赵构还强迫老百姓“合零就整钱,如绵一钱令纳一两,绢一寸令纳一尺之类,是正税一分,阴取其九”。
甚至,当时各地都是“官收一岁之赋,而民输两倍之积。”若这些赋税只是临时增加也还罢了,最可怕的是,这些赋税一但增加,就没有回头的可能。
老百姓负担之重,已到了不堪承受的地步,甚至连赵构自己似乎都有些“过意不去”了。
绍兴二十三年,江西帅臣张守奏请减免当年百姓历年积欠的预买、和买之费,赵构考虑再三,欲准其奏,但“时秦桧为相,方损度为月近,且日虞四方财勇之不至,怒而不行”。
皇帝想答应,丞相却不干,最后是皇帝向丞相妥协,君臣两人演了一出双簧。不久后赵构又下诏,在各地增加了名目更为繁多的苛捐杂税,如两浙百姓责要缴纳绵、绸、税捐、茶捐、杂钱、白米六色,和别科米麦,“有一亩地纳四五斗者”;京西地区,根据隐田,“增添租米,加重于旧”;湖南“有土户钱、折托钱,醋息钱、麦引钱,各色不一。”等等。并令各地,“间乞减免,理宜禁绝。”
也就是说,以后减免的事情连提都不让提了。
秦桧在史上骂名不少,但很多人都忽略了,他也是给老赵家打工的,国家的衰败赵构更逃不了干系。骂秦桧,也该骂宋高宗,不分彼此。
绍兴和议之前,南宋只发生过一起农民起义,即岳飞镇压的杨幺起义,而和议之后,国家和平了,老百姓却纷纷揭竿而起,各种规模的起义频出,福建有“数十百部,部数千至数十百人”,以管天下、伍黑龙、卓和尚、何白旗、满小红、朱明领导的义军为最;宣州(安徽宣城县)有摩尼教徒俞—领导的起义;江西有刘花、何花等人的起义,波及广东的循州、梅州、潮州、惠州等地,规模比较大。
海南岛有“琼、崖、詹、万四州”百姓、浙江台州地区的百姓)、江西传州的摩尼教徒、福建建州颐宁县的饥民、浙江衡州的饥民、江西吉州地区的农民等等,都纷纷揭竿而起,杀富济贫,屡挫官军。
和议之前要抗金,老百姓虽苦,却也支持朝廷,枪口对外,众志成城;和议之后,如果赵构的爱国爱民,想“与民休息”,老百姓过好日子,当然不会造反。
然而看看赵构的所作所为,根本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农民起义实在太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