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仙洲军长和副官处处长李象宸(都是原长清县人,今属齐河县)看我有文化,是中学没毕业的青年学生,没有扛枪对日军作战打仗的经验,怕我到前沿阵地发生意外,为此特意把我暂时安排到92军21师61团,田昭儒(长清县归德坪坊人)团长部下辎重营,从此我就和大炮、战马打起了交道。到辎重营的主要任务是喂马、牵马、运送枪支弹药、接送伤员、送水送饭。天天跟战马在一起,夜晚行军、营宿地喂马、巡逻等都需要照明灯,我到辎重营用的照明灯约计有七盏,产自德国,图林根州制造,黑色,金属制,常年不生锈,椭圆形马灯玻璃筒罩线条美观,形如花提篮,马灯用油是煤油,据田团长说:“马灯是在1932年李仙洲军长任21师副师长之前、军队在胶东驻守青岛时,地方资本家赠送给军队使用。具体马灯来源详情,谁也说不清。由于经过许多次战斗损坏丢失,最后剩余这几盏。”那时马灯用的煤油,必须到师部供给处 申请批准领用,所以我们晚上照明使用时,都是把灯芯轮拧到最低点,节约用油。
1938年5月,在我随部队从徐州撤往安徽蒙城至阜阳时,这盏灯一直由我和一同参军的孟庆章使用。1939年至1940年,我在阜阳成城中学高中部和鲁干训班学习训练期间,副官处长李象宸和61团田昭儒团长跟随92军在前线抗日,田昭儒团长特意安排让我具体负责保管马灯,用来给鲁干训班战友和同学夜间照明、轮流看书学习使用。1941年,我从鲁干训班结业,考取西安战干学院,临行前告别时,李仙洲军长、李象宸处长、田昭儒团长看我学习成绩优秀,写的文章有文才,就把马灯赠送给我当作去西安上学的礼物,没再把马灯收回辎重营,还鼓励我要好好学习军事文化知识,将来毕业后一定再回92军。于是,这盏马灯由我带到西安。我从西安战干学院培训结业,正式考取黄埔军校七分校19期辎重骑科,编入12总队,利用这盏马灯在夜晚照明巡逻,喂马、看书、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至1947年,我从西安回到济南,这盏马灯一直带在我身边保留至今。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我在家存放的投诚起义证明、抗战时期胡宗南颁发的奖章及图书等,全被红卫兵当作“四旧”烧毁,唯有这盏马灯,由于是个照明工具,没有被红卫兵当作“四旧”破坏,幸免那场灾难,完好保存至今。
1986年,我到济南山东省政协家属院面见李仙洲军长时,他对我说:“李象宸在济南战役后去了台湾,田昭儒团长在淮海战役后也去了台湾。”现在,二人在台湾已故多年。
(来源:《黄埔》201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