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尔衮摄政王多尔衮颁布圈地令、剃发令、投充法、逃人法、禁关令以及屠城 有的学者称之为清初六大弊政。圈地令
紧急圈地有三次。
第一次,1644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颁布圈地令,将凡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及明皇亲、驸马、公、侯、伯、太监死于战乱留下的荒田分给诸王、勋臣、兵丁。
第二次,1645年九月,清廷下第二次圈地令,圈地范围扩大到河间、滦州、遵化。直隶的顺德府、山东济南府、德州、临清、江苏的徐州、山西的潞安府、平阳府、蒲州因驻扎八旗兵,这些地方的无主荒田也分给他们。
第三次,1647年正月第三次圈地,范围在顺天、保定、河间、易州、遵化、永平等42府。这三次圈地运动被圈的土地达16万余顷。
剃发令
1644年夏,多尔衮颁布剃发令。所谓剃发,是指男子必须依满洲习俗剃发:前部头发剃尽,顶发四周边缘剃去寸许,不遵令者当“逆命之寇”。
投充法
1645年春,多尔衮颁布投充法。投充法规定:
第一、允许八旗官民招收贫民役使;
第二、被投充的人是奴仆,主人可以买卖他们。
逃人法
清兵入关后,八旗官兵将所俘的汉人和投充者当奴仆。由于忍受不了虐待,大批奴隶逃亡。1645年春,多尔衮颁布逃人法,下令:
第一、对逃跑的奴仆严厉惩罚,将逃人鞭一百之后归还原主;
第二、凡窝藏逃跑奴仆的人,本人处死,财产没收;
第三、还要罪及邻居和地方官员。
禁关令
清兵入关后,多尔衮就在1644年下令严令禁止汉人进入满洲“龙兴之地”垦殖。这就是禁关令。
清初满洲人倾族入关后东北人口更加稀少,满清统治者视东北为“祖宗肇迹兴王之所”,借口保护“参山珠河之利”,长期对东北实行封禁政策。
与“禁关令”相关的词汇除了“禁关令”外,还有两个:“柳条边”和“闯关东”。
“柳条边”:为了严格执行“禁关令”,从顺治年间开始,清朝政府不惜代价于满洲境内分段修筑了一千多公里名为“柳条边”的篱笆墙——满洲长城,也称柳条边墙、柳墙、柳城、条子边,至康熙中期完成。从山海关经开原、新宾至凤城南的柳条边为“老边”;自开原东北至至今吉林市北的为“新边”。边墙以东的满洲严禁越界垦殖,边墙以西则作为满清的同盟者蒙古贵族的驻牧地。
“闯关东”:有“禁关令”就有“闯关东”。直到历史已经进入到了19世纪,黄河下游广大地区连年遭灾,成千上万的农民破产,满清政府却禁关令依旧。于是,破产农民不顾禁令,冒着被惩罚的危险,源源不断地“闯”入东北,这就是“闯关东”的来历。
屠城
在清朝军队对于中原地区的征服过程中,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百姓如不顺从清王朝,敢于抵抗的,破城之后,大杀百姓。有名的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此外还有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常熟之屠、苏州之屠、海宁之屠、广州之屠、赣州之屠、湘潭之屠、大同之屠、四川之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