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 《天津条约》一共有5份——《中俄天津条约》、《中美天津条约》、《中英天津条约》、《中法天津条约》以及《中英通商章程》,其签订时间分别为1858年6月13日、6月18日、6月26日、6月27日以及11月8日。至于《天津条约》是否割地,答案是没有。天津条约签订时间
《天津条约》签订于1858年6月18日。1856年10月,英国和法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英国以广东水师要在广州黄埔抓捕中国“亚罗”号船上的海盗为理由而派兵进攻中国广州。法国则以法国籍的天主教教主神甫马赖在广西西林被杀为借口也派兵入侵中国。
1857年,英国与法国组成了英法联军,一同进攻广州,广州被攻陷。1858年,在美国和俄国的支持之下,英法舰队袭击大沽口,使得大沽炮台失陷,从而进攻天津。当时担任直隶总督的谭廷襄在英法联军的气势之前而吓得魂飞魄散,立马主张彻底投降,还上奏咸丰帝,说“统观事势,细察夷情”,“不能战,不易守,而不得不抚。”
之后,英法联军直抵天津城下,两国公使要清政府两日之内派遣两位头品大臣来天津商议,否则就攻下天津,再进攻北京。清政府急忙派遣大学士桂良和吏部尚书花沙纳前往天津向英法两国求和。为了镇压国内的天平天国运动,清政府的主要兵力无法调动出来,无可奈何之下便只能向英法两国投降。
就这样,在1858年的6月18日,清政府与英、法、俄、美四国分别于天津签订了《中俄天津条约》、《中美天津条约》、《中英天津条约》、 《中法天津条约》、 《中英通商章程》等不平等条约。
天津条约割地
天津条约没有割地的内容。
《天津条约》的主要内容是:外国公使可以进驻北京;开放牛庄、登州、台南、淡水、潮州、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外国商船可以自由驶入长江一带通商口岸;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经商;外国传教士可以到内地自由传教;中国对英、法两国赔款600万两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