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人口密度图
明朝时期,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此时的人口状况如何呢?
大明建立并统一全国后,明太祖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全国的农业生产在蒙元时代长期大规模战争而遭受极大破坏的背景下得到很大程度的恢复,加上洪武年间大规模向淮河以北和四川的荒无之地、垦荒填充移民,使人口得以稳定增长。对人民的控制也有加强。明初在普查户口、田产的基础上,编制各种册籍,又行保甲法与关律法,把人民牢固地束缚在土地上。
1393年,全国有6500万人,其中民户占6175万人,军户占325万人。北五省(北平、山西,山东、河南、陕西)人口有1755万人,占全国27%。中五省(京师、浙江、江西、湖广、四川)人口总数为3380万,占全国52%。南五省(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总人口有1040万人,占全国16%。
明朝户口的峰值出现在明朝后期,但对于具体时间与人口数量,不同学者有不同说法。易中天认为,明末人口六千余万;[19] 赵文林、谢淑君认为1626年明朝达到人口峰值,实际人口大约有99873000人;王育民认为万历年间明朝人口达到峰值,实际人口在130000000人至150000000人之间。
明思宗崇祯十三年(1640年)到清世祖顺治七年(1650年),由于农民战争、饥荒和瘟疫等造成中原地区死亡加大,特别是由于北方鼠疫和旱灾的爆发、以及八旗入关掠杀和为防范汉人而进行有计划的迁移,造成人口大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