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942年6月上旬发生在山西省的两起日寇惨案中国人民的惨案。也是抗日战争时期日寇制造的千千万万屠杀惨案中的一小部分。
1942年6月8日拂晓,由于叛徒告密,日寇分别从芦家庄、堆儿梁、前塔三个据点出发,秘密包围了当时抗日县政府所在地寿阳县的白草坪村。日寇来得突然,县政府人员来不及转移,出村道路已经全被封锁,只能仓促应战。虽经浴血奋战,终因寡不敌众,被日寇闯进村中,不少村民在突围中被枪杀。没有来得及转移和突围出去的村民,全部被日寇抓走,并用刺刀杀死。
日寇在草坪村里整整洗劫了一个上午,村民们的房屋被烧毁,家具被砸烂,粮食、牲畜也被抢劫一空,还有30余名无辜村民惨遭杀害。
草坪村惨案发生两天之后,也就是1942年6月10日,盘踞在山西临汾的日寇宪兵队,纠集临汾、襄陵(现属襄汾县)两个县的日伪宪兵和警察100多人,出动10余辆汽车,在日寇临汾特务队长岩丁的率领下,制造了襄陵县&六·一O&大逮捕惨案,企图将襄陵城内的抗日积极分子、小学教员等人一网打尽。
从6月10日拂晓开始,日寇一连三天三夜同时在襄陵境内汾东汾西各村逮捕小学教师及知识分子和农民群众300多人(多数是小学教师),仅襄东李庄村就被捕去八人。被抓人员先被集中在襄陵旧县城刘家院和东柴村,然后用汽车送往临汾宪兵队。
在日寇宪兵队的院子里跪满了被抓去的人,一一被检查后,每人只留一身单衣,押送监狱,牢房由日寇看守。这些被抓的群众,在日寇宪兵队的监牢里,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受刑之多之残,难以言表。更为残忍的是,日寇竟然在同年10月2日和4日,在临汾小北门外将郑宗虔、郑思达、刘治家等26人活埋;又将梁德滋、梁福源、梁福仁、许天枢、吴金声、郭家埃、陈国梁、李光和等九人枪杀。在宪兵队扣押的人员中,还有被押到北城根活埋的。
史料记载,这次暴行被杀害者总计40余人。被日寇折磨后因伤致残者,因饥饿致病者,花钱保释者更是不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