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代十国行政体系
五代十国官制大体沿袭唐制,朝廷以三省六部为主干;地方官制也是州、县两级,州设刺史,县设县令,重要城市设府。变化较突出的是枢密院地位提高。唐代宗时设内枢密使,本由宦官担任,掌传递诏旨密奏。唐末改由士人充任。至后唐时,枢密院长官枢密使可参议军国大政的决策了。
后周规定枢密院专管全国军事,不管民政。这种情况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宋代中书、枢密对掌文武二柄的职官体制。五代十国的各个政权是唐末藩镇割据势力的延续,他们依靠武力维持统治,因此对于麾下的幕僚给予重用,对于许多重要职务作为临时差遣委派幕僚去做,这样就使旧有的一套正式官职近于虚设。这时期的官制虽然基本沿用唐制,但各朝又有不少变化。
五代十国(907年-979年,若定义为唐朝灭亡至宋朝建立之间的时期则是907年-960年),简称五代,是中国唐朝末年至北宋初期的一段分裂割据时期.在73年时间里,共出现了五个自命继承大统,但无力控制全局的朝代.在五代中央政府力所不及之处,则有十个地方势力先后据地为王,故称之为「五代十国」.五代中的后汉被后周推翻后,退居至原有版图之一角,虽仍自称继承后汉法统,但历史上将此一时期的后汉算作十国之一.
2、五代十国官职
五代设官,大体沿用唐制。三师三公为加官。行政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在唐代,特别是高宗以后,凡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为职衔,不是正式官称,直到五代后晋才正式升为正品,从而正式确立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首脑的宰相体制。三省六部、御史台、诸卿监的设置变化不大,惟不如唐朝之全。唐后期宦官权力很大,五代宦官势力有所削弱。
后梁不用宦官掌枢密,改枢密院为崇政院,设院使,任士人,备皇帝顾问。后唐恢复枢密院,设院使、副使。后唐庄宗时候,用武臣为枢密使,从此,文事任中书,武事任枢密。枢密使分宰相事权,有“枢相”之称。五代以“使”名官的现象相当普遍,据《五代会要》所记,有30多种。重要的是三司使。唐代管理财政的使职很多,顺宗、宪宗时候,曾一度将户部、度支、盐铁转运三使合为一个部门,称“三司”。凡任三司使者,同时任相,称“计相”。后梁设建昌院掌财政,置判建昌院,或建昌宫使。后改租庸使。后唐时候恢复三司使,财政大权仍归于三司。三司使作计相,与中书、枢密并重。地方重要的是节度使。节度使都有亲兵,称“牙兵”。牙兵由都押衙(或牙)、押衙统领。在朝代的更迭中,节度使起重要作用。地方仍分州、县两级。州设刺史,县设县令。重要的城市设府。军事要地设大都督府。此外,还有一些地方设军,成为一级行政机构。
3、五代十国军队
五代军队分寄于方镇,京师惟用禁军。后梁建国,朱温以其牙兵改组为侍卫马步军,定为六军。六军名号多有变更。统六军者称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又有厅子都(都,是军事单位),为亲军一支,负责帐前宿卫,由都将、都头统领。后唐亦设侍卫亲军,为中央禁军之一种,由侍卫亲军马步都指挥使总领,其下分置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分领马军、步军。后晋废除六军诸卫制度,禁军完全纳入侍卫亲军系统,由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侍卫马步军都虞候统率。
后周时禁军又分为殿前司和侍卫司两个系统。殿前司统殿前诸班。殿前诸班是由现有禁军中选拔出的精锐组成,同时又招募国内勇士,加以充实。设殿前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等官。侍卫司有侍卫亲军马军、侍卫亲军步军,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史、都虞候分掌。总领禁军及统率出征各军的最高指挥官是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即以此职策动兵变,黄袍加身,取代后周,建立了宋朝。
十国官制也效仿唐朝。各国一般都设有省、台、寺、监等机构,官名有平章事、尚书、侍郎、枢密使、翰林学士、御史、郎官等。有的还设有丞相,有的不称丞相,而称参知政事、参相府事。地方州、县仍设刺史、县令,上面也有节度使等。
总之,五代十国大多由方镇起家。当时有一句话可以概括这种情况:“天子,兵强马壮者当为之”(《旧五代史·安重荣传》)。新朝皇帝及其官僚骨干,往往就是昔日最有兵权的节度使和他们的幕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