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汉初期的时候,出现了一种新的地方行政制度叫做郡国并行制,这种新出现的制度是为了适应刚刚建立的朝代万废待兴的状态。本文是西汉的郡国并行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西汉的郡国并行制
分封制的特点是国君至高无上,可以说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从这句话中就能看出国君掌握的权利是至高无上的,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美好的吗?国家的土地被分成一块一块的,每一块是一个封国,每个封国有自己的封君,而这个人才是这块土地上的领导者,封君是直接被国君管辖的,但是国君对于封地内的情况却不是很清楚的,很容易出现各诸侯王分封割据的局面。郡县制的特点则是它能够消除掉分封割据状态带来的可能出现的问题,因为全国被分为十几个郡,每个郡下面设置几到十几个不等的县,统一由皇帝进行任免,没有了中间封君的统治,皇帝可以直接控制地方上的行政事务,极大的集中了皇权,也因此,郡县制成为了以后两千多年以来封建专制统治的最主要的制度。
在郡县制和分封制并行的汉朝,郡国并行制的主要特点就是为西汉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好处,一方面封君拥有权力可以促进各个郡国对于本封地内的经济人口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封国逐渐增多,封地面积越分越小,又可以减少封建割据的可能。
西汉郡国并行制弊端有很多,汉文帝继位后把齐国分成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分为三个小王国,为的是削弱宗室诸侯的势力,从而壮大中央力量,达到国家长治久安。不过这项举措并没有实现长治久安,当时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个诸侯王由于不满国家削减他们手中的权力,发兵反抗中央政府。景帝在位第三年七国之乱爆发。
平定七国之乱后,为了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以及避免再次造成向七国叛乱,诸侯王国的权力逐渐被削,特权逐渐被夺回,地位下降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文景两代相继实施以亲制疏和重建诸侯这一策略,一方面设郡,另一方面则册封同性子弟为王。
简单来说西汉郡国并行制就是一部分国土由皇帝直接管辖;而另一些地方则分给同姓皇族,这些地方分别实行分封制以及郡县制。这使王国越来越多,诸侯管辖的领域越来越小。而西汉时期王国最多的时期达到了王国二十五个,汉郡为四十三个,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基本解决了西汉郡国并行制的弊端。
真正使诸王领域愈来愈小的并不是西汉郡国并行制,而是汉武帝的推恩令。郡国并行制度一直延续到了清朝,不同的是后面朝代的分封只有其名没有其权。历代统治者都在不懈的加强自身的统治,这使得中国封建社会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郡国并行制是汉朝时期特有的地方政治管理制度,所谓郡国并行制,就是刘姓嫡系封国与外姓列侯并存的地方管理政策,在汉朝的发展过程中郡国并行制发挥了诸多作用。但史学家对郡国并行制及郡国并行制的后果有不同层面的见解。在对郡国并行制的后果的研究中,史学家主要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对其进行了评价。
一方面,史学家认为由于汉朝建立后疆域扩大,汉政权推行郡国并存制,扩大了地方封国的自治权利,虽是无为而治的表现,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封国的经济发展。郡国并行制使各封国维持其地理环境的界限,因地制宜的发展地方经济,并且各封国王拥有相对独立的财权,使得群国并行制在促进地方经济的同时也推动了汉王朝的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一部分史学家对郡国并行制的后果持批判态度。郡国并行制给各郡国一定的兵权和财权,同时又疏于对地方的管理,使一部分郡国拥兵自重,造成割据势力出现,郡国并行制的实行不利于中央集权,为汉朝灭亡埋下伏笔。
随着汉朝的发展和郡国并行制的全面实行,全境郡国数量也不断的增加,文景时期,实行以亲治疏、众建诸国的政策以达到削番弱国的目的,缓解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武帝之后诸侯国的地位几乎都在郡国之下,郡国并行制也逐渐演变成了单一的郡县制。对郡国并行制后果的评价可谓仁者见仁,但不可否认的是郡国并行制无论好坏,都是中华文明史上特有的地方政治制度,为中华文明谱写了独特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