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仑的军事实践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通过立法的形式来规范军队的管理和指挥,把军队建设纳入法制轨道,形成了一定的准则,这就同“朕即国家”下的封建王权的军队有了根本的区别,从而维护和巩固了资产阶级对军队的领导和控制,拿破仑的军事法规主要散见于他制定的具体制度和措施方面,虽然没有呈现出系统,但却具有准则的特点。
一是通过立法程序,在军队内部建立起严格的资产阶级等级制度。
拿破仑建立起欧洲当时最强大的军队,为了使这支军队完全听命于他,他除了固定官兵之间的等级外,还固定了近卫军和普通队列军队之间的等级,并纳入了竞争的机制。拿破仑创建了对自己忠诚的近卫军,并给予近卫军以种种特权和优惠,以此吸引优秀军官人才,确立自己的威望和军人对自己的崇拜。
1813年3月19日,拿破仑以帝国法令的形式明确规定了近卫军官和普通军官之间的军衔级别的对应关系,作为一种奖励制度,优秀的队列军官可以转位近卫军军官,对普通军官来说,进入近卫军就成了升官发财的一个渠道。这项制度吸引了大量忠顺于拿破仑的军官。
大革命埋葬了军队中官兵之间不可逾越的封建社会的阶级鸿沟,对于普通法国人来讲,当兵既是为国家服务,更是改善和提高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的一条现实途径。拿破仑极力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吸引他们当兵。他认为法国人“只有一种感情,这就是荣誉。因此,必须为这种情感提供养料。”而这种养料就是适当的晋升制度,即擢升军官不重资历和出身而凭战功的大小,多寡。这样,拿破仑把军人的荣誉感引导到升官和思想和行动之中,“每一个士兵都梦想着进入军官的行列”,使军队完全听命于他。
二是颁布法令大力创办军校,提高军人的文化教育素质,并把文化教育水平作为晋升的一个重要条件。
拿破仑深受法国启蒙思想家的熏陶,他当政后重视对国家和军队的教育工作,为了提高军人的政治和军事素质,拿破仑颁布可许多法令,创办了许多军校。
1803年1月,拿破仑在雅各宾派于1794年6月1日开办的马尔斯军校的基础上,在枫丹白露创办了一所专业军事学校,目的是为军队培养军官并由此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这所学校就是后来著名的圣西尔军校(1806年改名)。
到了帝国时期,拿破仑还创办了巴黎综合技术学校,麦茨炮兵学校,圣日尔曼军校,凡尔赛军校以及意大利的布雷西亚军校等。他在军队中大力起用军校毕业生,这些都保证了拿破仑的军官队伍具有较高的文化和军事素质,成为高度战斗力的一个重要因素。恩格斯参加高度评价了拿破仑的军官水平,他说:“拿破仑之所以能够使他的新兵在四个星期之内从随营学校毕业,那只是因为他有最优良的干部”。
三是独具特色的军人社会保障立法。
军队是拿破仑的权力基础,关系到拿破仑统治的稳定,因此拿破仑对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极为重视,其中最重要的是有关退伍军人和残疾军人发立法保障。拿破仑执政以后,对有关退,残军人的社会立法不断的加以补充和完善,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
除此以外,拿破仑政府还注意对退伍军人的生活安置,最大限度地安排他们再就业,以免他们因日后生活困难而引发对政府的不满。同时把退残军人的住房问题放在重要地位加以解决,拿破仑为退残军人提供了较为安逸的生活居住环境。他在封建时代军人院的基础上建起老兵的残废军人院,使他们有一个栖身之地。并把法国历代帝王的行宫——凡尔赛宫也叫给了残废军人居住,足见拿破仑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拿破仑的军事谋略,概括起来就是充分地运用和发挥自己军队的特点,迅速地、机动地运用军队,在出色的运动中,集中优势兵力,发动坚决的进攻,歼灭敌军兵力,夺取战役的胜利。其中,歼灭敌军兵力是拿破仑军事思想的核心;拿仑的建军思想,概括起来就是对建军原则、军事体制、军队思想建设等方面人性化的改革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