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八世于1533年提拔改革派的教士托马斯·克兰麦为坎特伯雷大主教,领导英国教会,并重用了许多改革派人士在政府和教会任职,取代了反改革的旧贵族和高级教士。
议会从1529年到1536年,连开八届会议,在克伦威尔等改革派人士策动下,通过一系列议会法案实行宗教改革。根据议会法案,先后使亨利八世从教会勒取大笔罚金,截留给罗马教皇的年贡,取得制定教规和任命主教的全权,取得教会最高司法权,取代罗马教皇成为英国教会最高首领,把主教首年俸和什一税归为己有,解散所有修道院,将其巨额土地财产收归王室。
从此,英国脱离了罗马天主教会体系,建立了由国家政权控制的,以国王为最高统治者的英国国教会。
宗教改革引起了国内外反改革势力的强烈反对。教皇将亨利八世开除教籍,神圣罗马帝国威胁要入侵和断绝贸易。亨利八世在国内加强镇压,1534年议会通过“叛逆法”,规定凡是用言论、文字、行动诬蔑国王为异端、裂教者、暴君等恶名者,不承认国王是教会首领者,否认国王婚姻合法者,均为叛逆,罪当处死。依此法案,杀掉了一大批反改革的教士,托马斯·莫尔也因不承认议会有权进行宗教改革,而被处死。但同时,一些信仰各种改革教派的人,也作为“异端”被处火刑。
1536年-1537年北方的旧贵族和教会势力利用农民的不满,掀起了名为“求恩巡礼”的叛乱,向南进军,要求取消一切改革,并惩办改革派。亨利八世坚决镇压,杀掉废掉了一批北方旧贵族,成立由改革派主持的“北方法院”进行统治。在威尔士和西部边区,则成立了由改革派主持的“威尔士边区法院”,惩办了大批不法的旧贵族,推行英国的行政司法制度。议会于1536年和1543年通过法案,把威尔士正式并入英国。
由于改革派取得的成就,1536年的议会法案规定,英国国内原有的一切封建特权区必须在国王的名义下治理,实行统一的行政司法制度。从此,英国国内的封建割据基本被消灭。1536年-1537年,亨利八世还镇压了爱尔兰英占区旧贵族的反改革叛乱,派改革派人士为代表进行统治,他自己于1541年兼称爱尔兰国王。
宗教改革运动,尤其是没收大批修道院地产,带来了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王室由于财政需求和谋求政治支持,把大批地产转卖或赠送给新贵族和工商业资产阶级,使这些新兴势力发财致富,成为宗教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大搞圈地,提高地租,赶走佃户,造成大批农民流离失所,社会秩序动荡不安。
1531年和1536年议会通过法案,用肉刑、奴隶劳动和处死等血腥手段,残酷镇压流浪者。惩办流浪者、安置劳动力、征救济税、维持治安,管理地方行政司法事务的权力,则交给由乡绅担任的治安法官和教区职员,使他们取代教俗封建主,成为中央在地方上实行统治的工具。
宗教改革对思想文化领域也有重大影响。在克伦威尔、克兰麦等人倡导下,广泛发行英文圣经,在礼拜仪式中采用了一些新教教义。破除了偶像、神龛、朝圣等迷信。新兴资产阶级思想的传播和下层人民的觉醒,使亨利八世感到恐惧,认为进一步改革将危及他的统治。
1539年他亲自主持制定了“六信条法”,规定三位一体,化体说、弥撒、忏悔、教士独身等天主教主要教义和仪式必须遵行,违者罪至处死。1540年在反改革派挑唆下,亨利八世将克伦威尔处死,大肆烧杀、迫害改革派,还下令禁止一般平民阅读英文圣经。1543年制定的“国王书”,更进一步肯定了天主教的基本教义和所有圣礼。但是改革潮流不可阻挡,广大改革派人士并未屈服,亨利八世也深知不能再与罗马教廷妥协,只得在改革派与反改革派之间摇摆。
改革其间为处死数7万多人,约为当时英国人口的2%。从此英国教会成为圣公会,基督新教的一个单独教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