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前冲突
日本侵略中国是蓄谋已久、准备充分的。1867年,明治天皇睦仁登基伊始,即在《天皇御笔信》中宣称“开拓万里波涛,宣布国威于四方”,蓄意向海外扩张。1871年,近代中日两国签订了第一个条约《中日修好条规》,第一款:“嗣后大清国、大日本国倍敦和谊,与天壤无穷。即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获永久安全。”这是一个平等的条约。
但日本并没有遵守这一条约,而是积极向中国扩张。1872年,日本开始侵略中国附属国琉球,准备以琉球为跳板进攻台湾。1874年,发生了琉球漂民被台湾高山族杀死的事件,日本利用清朝官员的糊涂,以琉球是日本属邦为借口大举进攻台湾岛,这是近代史上日本第一次对中国的武装侵略。但日本和中国实力悬殊,加上水土不服,日军失利。在美英等国的“调停”下,日本向清朝勒索白银50万两,并迫使清廷承认日军侵台是“保民义举”(即间接承认琉球人是日本属民),从台湾撤军。由于清廷的软弱无能,日本于1879年完全并吞了琉球王国,改设为冲绳县。
随后,日本又开始侵略中国的另一个属国-朝鲜。1876年,日本以武力打开朝鲜国门,强迫朝鲜政府签订《江华条约》,取得了领事裁判权等一系列特权。该条约第一条即宣称“朝鲜为自主之邦,保有与日本国平等之权”,把朝鲜的宗主国清朝排斥在外。1882年,朝鲜发生壬午兵变,中日两国同时出兵朝鲜,清军虽然在这次事件中压制住日军,但日本还是在《济物浦条约》中取得了在朝鲜的派兵权和驻军权。1884年,日本帮助朝鲜开化党发动甲申政变,企图驱逐中国在朝鲜的势力。袁世凯率清军击败了日军,镇压了政变。但日本同清朝订立了《天津会议专条》,规定中日两国同时从朝鲜撤兵,两国出兵朝鲜须互相通知。《济物浦条约》使日本取得了以保护公使馆为由出兵朝鲜的权利,《天津会议专条》使日本取得了与中国在朝鲜共同行动的权利,这两个条约为甲午中日战争埋下伏笔。
两国军备
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日冲突中,中方在硬实力上一直占有优势,但朝鲜甲申政变之后的十年时间,情况就发生了变化。这段时间,日本一直关注着中国,日本军界要人山县有朋指出“邻邦之兵备愈强,则本邦之兵备亦更不可懈”。故自1890年后,日本以国家财政收入的60%来发展海军、陆军,1893年起,明治天皇决定每年从自己的宫廷经费中拨出三十万元,再从文武百官的薪金中抽出十分之一,补充造船费用。举国上下士气高昂,以赶超中国为奋斗目标,准备进行一场以“国运相赌”的战争。在1890年时,北洋海军二千吨位以上的战舰有7艘,总吨位27000多吨;而日本海军二千吨位以上的战舰仅有5艘,总吨位约17000多吨。
1892年,日本提前完成了自1885年起的十年扩军计划,到甲午战争前夕,日本已建立了一支拥有63000名常备兵和23万预备兵的陆军,包括6个野战师团和1个近卫师团。战前日本海军有军舰32艘、鱼雷艇24艘,总排水量72000吨,超过了北洋海军。日本还出动乐善堂、玄洋社等间谍组织和人员潜入中国,加紧对中国各方面的情报搜集和渗透。
在此期间的中国,经过数十年的洋务运动,初见成效,开始得意轻敌。在与西方各国打交道的过程中,认为西方人“并不利我土地人民”,只是想在贸易上占些便宜而已,于是放松了军备意识。北洋海军自1888年正式建军后,就再没有增添任何舰只,舰龄渐渐老化,与日本新添的战舰相比之下,火力弱,射速慢,航速迟缓。北洋水师有军舰25艘,官兵4000人。到甲午战争前,北洋舰队的大沽口、威海卫和旅顺三大基地建成。但清朝军事变革基本停留在改良武器装备的低级阶段,陆海军总兵力虽多达80余万人,但编制落后,管理混乱,训练废弛,战斗力低下。1891年以后,北洋水师甚至连枪炮弹药都停止购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