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是北宋学者李格非的女儿,21岁时嫁与名士赵明诚,夫妻皆好学诗文。然而不幸的是,丈夫赵明诚亡故,李清照随后即改嫁张汝舟。
对于李清照改嫁之事,历史上一直有过争议,这一问题也成为后代学者探究的历史之谜。
近代一些学者认为,李清照改嫁本无事实。黄墨谷认为,对李清照改嫁一事的记载是不符史实的。赵明诚的表甥谢伋在其著作中不但未提李清照改嫁,还引出了李清照对其丈夫赵明诚表示坚贞的祭文。同时他对李清照的自传文章《后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按照历法和宋代著作《容斋四笔》《瑞桂堂瑕录》等记载,《后序》应当作于绍兴五年,此时张汝舟已除名三年,即使李清照改嫁,在《后序》中应该提到。此外,李清照曾经讲到“虽处忧患而志不屈”等,并且因在丈夫赵明诚死后颁行《金石录》不满而上表朝廷。这些情况说明李清照并未改嫁。
另有学者黄盛璋在《李清照事迹考辩》中认为,南渡后赵明诚的哥哥赵存诚、赵思诚都曾做过官,当时并不是没有权势。针对《谢启》的真伪问题,他提出,李清照“颁金通敌”的冤案发生在建炎三年,从《谢启》中提到的“克复”“底平”等情况看,《谢启》应当作于绍兴三年以后。建炎三年,朝廷正处于避乱时期,所以“颁金冤案”与《谢启》本无关系。
另外黄盛璋还认为,从宣城、广德经吴兴有一条独松岭道,所以不能肯定张汝舟去过杭州。根据宋代社会习俗分析李清照改嫁,他认为,明清两代妇女守节才趋严格。《宋史·礼乐志》中对治平、熙宁年间诏许宗女、宗妇两嫁之事也都有所记载。可见,宋代视改嫁为平常的事,李清照改嫁也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