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舜禅让 我们知道在第一个奴隶社会诞生之前,古人采取禅让制来定下一位部落首领。禅让制也被普遍认为是一种文明的象征,然而有些说法则认为,禅让制不过是一场暴力的夺权斗争。 春秋战国时期开始传播的一则远古传说:部落酋长尧、舜、禹之间的“禅让”故事,可能是中华文明中最温情脉脉、最令人神往的政治童话。《墨子·尚贤》说得较为简单:尧为天子时,舜只是一介农夫,因有贤名之故,被尧选为自己的接班人,“立为天子,使接天下之政。”《孟子·万章》说得稍有情节:舜相尧二十有八载,尧荐舜于天。尧崩,舜避尧之子而不即位,天下诸侯不朝觐尧之子而朝觐舜,由是众望所归,舜践天子位。后舜荐禹于天,十七年而舜崩,禹避舜之子回故城,但人民愿服从禹,禹遂即天子位。后禹又荐益于天,七年而禹崩,益也避禹之子启,然而,人民不愿跟从益而愿跟启,启便为天子。有评论曰:“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吕氏春秋·去私》讲得非常简练:“尧有子十人,不与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与其子而授禹,至公也。”《史记·五帝本纪》综合了《尚书·尧典》诸书的内容,对此故事作了系统而生动的叙述:尧先咨询“四岳”谁能接任天子之位?“四岳”推荐了民间有孝名的舜,尧于是对舜作了多次考察,舜的言行和能力使尧很是满意,于是把两个女儿嫁给了舜,尧老死后,舜践天子之位。此后,舜禹之间的禅让,故事情节大致与《孟子》相同……
那么,如何来看待这一传说的历史真实性呢?直到近代,许多人乃至一些学者都认为此传说大致可信,以为这是古代部落军事民主制或氏族选举制度的反映,许多论著与教材将它作为中国上古史中最华彩的乐章加以渲染。也有持否定意见者,主要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古史辩”派史学家。其实,此“禅让”故事,一方面,实质仍是由最高首脑亲选贤孝者而作出禅让决定,即使偶尔出现一两次,有一些存在的历史可能,也与选举产生首脑的民主方式存在着质的区别,它最多只是酋长与君主制继统方式过渡时期的一种变异。另一方面,此种权力和平交接模式很可能只是后人的理想,而非历史事实。当时诸子中就有不同看法,如《荀子·正论》认为“禅让说”“是虚言也,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庄子》、《吕氏春秋》、《史记》记载的“许由不受天下”、“舜让天下屡遭拒绝”等寓言故事即是对“禅让制”的讽刺。尤其是还有许多相反情况的历史记载,说尧、舜、禹之间权力非但不是和平交接,而且夹有颇为残酷的强制暴力手段痕迹。就是说,三者间根本就不存在禅让故事,而完全是胜王败寇、你死我活的暴力争夺权位。
《史记·五帝本纪》集解引《括地志》、《史通·疑古》引《琐语》诸古籍说古老的《竹书纪年》有这样记载:“昔尧德衰,为舜所囚。”“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舜放尧于平阳,取之帝位。”说明舜与尧父子之间的权力斗争是相当白热化的,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当时暴力争夺权位的历史真相。此外,尧舜时鲧违帝命而被害,舜流放尧之子丹朱,益作为继位人而被禹之子启所杀……都可以作为当时权位斗争激烈的注脚。主张“禅让制”的孟子在《孟子·万章》中也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其明显是在指责舜,说舜与尧之子之间有一场激烈的争夺。《韩非子·说疑》说得更清楚:“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而天下誉之。”可见“舜逼尧”、“禹逼舜”诸故事在当时已很流传,应也有一定的历史依据。
其实,对舜、禹之间的“禅让”故事最为有力的否定依据,应是当时最著名的案子:禹的父亲鲧的被杀,它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桩有史可查的冤狱。其中,能否定“禅让”故事的道理很简单:鲧既然被天子舜所杀,那么舜怎么会将天子之位禅让给有杀父之仇的禹呢?同时,为什么说此案是冤狱?对有关史料作一些认真的考查与思索,便能看出其中的奥秘,它还可能是上古史中最悲情的政治冤狱。在分析此案的前因后果中,我们能看到古老的统治者制造政治冤狱的一些手段与方法,其卑劣的程度已令人叹为观止。
《左传·昭公七年》说:“昔尧殛鲧于羽山。”同书《僖公三十三年》却载:“舜之罪也殛鲧。”《国语·晋语五》也说:“舜之刑也殛鲧。”《尚书》、《史记》诸书也基本将此案的主判者认定是舜。鲧是被舜判罪而流放、杀害应不成什么问题。那么,舜为什么要杀鲧?史书一般都说鲧治水无功而获罪。如《国语·鲁语》曰:“鲧障洪水而殛死。”《史记·五帝本纪》说,鲧治水九年,“功用不成,水害不息。”认为鲧治水用“障”与“堙”(即堵与塞)的办法而不用疏导的方法终致失败。其实,人们可以客观冷静地评判一下,鲧在以木、石为生产工具的条件下治水九年,没有功劳也应有苦劳。同时,用“障”之法,即使不获大功,也不会失败到哪里去,至今人们治水的手段依然还是常要用“障”之法。总之,治水不获大功,绝不至于达到罪该处死的地步。鲧被处死,应另有原因。
《国语·晋语八》说:“昔者鲧违帝命,殛之于羽山。”鲧是如何违抗帝命的呢?《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载:“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曰:‘不祥哉!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尧不听,举兵而诛杀鲧于羽山之郊。”《吕氏春秋·行论》是说:“尧以天下让舜,鲧为诸侯,怒于尧曰:‘得天之道者为帝,得地之道者为三公。今我得地之道,而不以我为三公。’以尧为失论……于是殛之于羽山。”原来,鲧曾经反对舜继天子之位,这一重大政治事件应是他最终被杀的主因。虽然两书都相当晚出,其论也不免取之于传说。不过,与其相信鲧治水失败而被杀的说法,不如认可因统治集团之间的权位矛盾冲突而被害的史实。鲧既死,其治水任务自然不能完成,要由其儿子禹接任。而尧、舜既为圣人,哪能因统治矛盾而杀人,归罪鲧于治水失败,便是最好的借口。古籍中几乎普遍持此说法,最后还将鲧列为上古对天子统治最危险而该诛杀的叛乱者“四凶”之一,其中透露出的信息是:如果鲧仅因治水有过而被刑杀,有必要如此加罪而震慑天下吗?
《山海经·海内经》载:“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息壤”是上帝保存的“神土”,鲧为平息水患造福人类,不惜自己的生命,冒险去偷“息壤”,虽被帝所杀仍不失为英雄形象。这一神话表达了后世民众对鲧的崇敬心情。同时,大禹治水的成功,完全如《史记·夏本纪》所言是“续鲧之业”。另外,《世本》、《吕氏春秋》、《淮南子》等古籍中还载有:“鲧筑城”、“鲧作郭”等史实,说明鲧确实是一位建筑工程专家,在筑城方面可能还另有成就。所以,鲧不但与大禹同样是治水的功臣,可能还有其他方面的功劳和业绩。鲧应死于统治集团内部的夺权斗争,说鲧因治水失败而被杀,实在是当时统治者的一个很难成立的可耻借口,正如人们后来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然而,造成此冤狱的谎言居然能经数千年而不被击穿,可见中国统治者在制造冤狱方面的残忍手段及欲盖弥彰的掩盖方法早已炉火纯青。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