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7年,辜鸿铭生于南洋英属马来西亚槟榔屿,字汤生,号立诚,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一位西洋人。换到现在来说,辜鸿铭就是一个混血儿。他祖上是福建省同安县人,后来迁居到了南洋,在这里积聚了不少的财富和声望。
辜鸿铭的父亲在一位名叫布朗的英国人的橡胶园中做管事,因为布朗先生没有子女,因此对待辜鸿铭就如对待自己的儿子一般。因为这么一个原因,他最开始接触的是西方文化,十岁的时候跟随布朗先生来到大英帝国,十四岁的时候前往得过学习先进的科技,先后在爱丁堡大学和莱比锡大学就读,考取了包括、文学、哲学、神学在内的十三个博士学位。
后来辜鸿铭回到故乡,从一位中国友人处接触了中国文化,从此深深的沉迷于中国文化之中。他潜心学习中国文化的同时,还一直致力于将中国文化传播给西方人民。他翻译了中国“四书”中的三部——《论语》、《中庸》和《大学》,著有《中国的牛津运动》、《中国人的精神》等书,在西方国家引起极大的轰动。辜鸿铭此人,也在西方留下了很大的名声,西方人曾流传一句话:“到中国可以不看三大殿,不可不看辜鸿铭”,由此可见辜鸿铭在西方的影响。
辜鸿铭,学贯中西,被称为“清末怪杰”。“清末怪杰”这个称呼应该如何解读呢?
首先来看“怪”,一个“怪”字,就将辜鸿铭与其他文学者区别开来。辜鸿铭怪在哪里呢?辜鸿铭怪在与环境的格格不入上!在他刚踏入中国的时候,留着一头西式短发,穿着正宗的三件式西装,一丝不苟。那时候的人们,长衫短褂,脑袋后坠一条长辫子,辜鸿铭这一副打扮如何不怪。这也就算了,等到了辛亥革命后,辜鸿铭还是怪的。
辛亥革命后,新思想新文化在整个中华大地涌现,一大批的人剪去了自己的辫子,换了一副新容貌。可是这个时候的辜鸿铭呢?他早已穿马褂,留着长辫子多年,并且鉴于他对中国文化的着迷,一点也没有想要改变的想法。一双深邃的眼睛,挺翘的鼻梁,立体的五官,烦着黄色的头发。穿着马褂长跑,带着瓜皮帽,脑袋上留着一条淡黄色的长辫子,在到处都是短发的中国,是有多么的怪异。
蔡元培任北大校长时,曾邀请辜鸿铭前去讲学。当一身旧式装扮的辜鸿铭踏入教室之后,穿着新式,打扮时髦的同学哄堂大笑,为这个怪异的新老师。周作人在《北大感旧录》中描写辜鸿铭“生得一副深眼睛高鼻子的洋人相貌,头上一撮黄头毛,却编成了一条小辫子,冬天穿枣红宁绸的大袖方马褂,上戴瓜皮小帽。
不要说在民国十年前后的北京,就是在前清时代,马路上遇见这样一位小城市里的华装教士似的人物,大家也不免要张大了眼睛看得出神吧。尤其妙的是那包车的车夫,不知是从哪里乡下去特地找了来的,或者是徐州辫子兵的余留亦未可知,也是一个背拖大辫子的汉子,同课堂上的主人正好是一对,他在红楼的大门外坐在车兜上等着,也不失车夫队中一个特殊的人物。”
面对周遭投来或怪异,或嘲讽的目光时,辜鸿铭并不认为自己错了。他对笑话自己的北大学生说:“你们笑我,无非是因为我的辫子,我的辫子是有形的,可以剪掉,然而诸位同学脑袋里的辫子,就不是那么好剪的啦。”这样一个回答是机智而让人难以反驳的。北大的学生听见这个回答之后,全堂一静,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辜鸿铭的“杰”就很容易理解的,他这个人很有才。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马来亚等9种语言,获13个博士学位,是满清时代精通西洋科学、语言兼及东方华学的中国第一人。
这样一个怪异的人,这样一个拥有许多矛盾之处的人,这样一个在那个时局总是显得极为特别的人,许多人都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林语堂说:“英文文字超越出众,二百年来,未见其右。造词、用字,皆属上乘。总而言之,有辜先生之超越思想,始有其异人之文采。鸿铭亦可谓出类拔萃,人中铮铮之怪杰。”这是在说辜鸿铭的杰。
温源宁说:“一个鼓吹君主主义的造反派,一个以孔教为人生哲学的浪漫派,一个夸耀自己的奴隶标识(辫子)的独裁者;就是这种自相矛盾,使辜鸿铭成了现代中国最有趣的人物之一。”这是在说他的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