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定开元寺始建于东魏,唐开元年间更名为开元寺,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元寺南广场遗址位于开元寺的南侧和西侧,面积约12000 平方米。2015 年8 月至2016 年4 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对开元寺南广场遗址开展考古勘察工作,勘察期间发现了夯土城墙、沟渠、房址等重要遗迹现象。2016 年11 月至2017 年4 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对该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发掘面积1035 平方米。发掘工作主要围绕历代开元寺建筑布局、晚唐五代时期夯土城墙、唐五代宋金至明清时期居民生活遗存三个重点进行,获得了一批重要的考古资料。
发现七个历史时期的文化层叠压
通过此次考古发掘,发现了唐、五代、北宋、金、元、明、清等7 个历史时期的文化层叠压。第①层:现代建筑垃圾层;第②层:现代堆积层;第③层:明清文化层;第④层:元明文化层,F5 被本层叠压;第⑤层:金元文化层,F2、L2、Q2 被本层叠压;第⑥层:金代文化层,F11 被本层叠压;第⑦层:宋金文化层,H50、F1 被本层叠压;第⑧层:宋代文化层,F7、J1 被本层叠压;第⑨层:五代文化层,Q1 被本层叠压;第⑩层:唐中晚期文化层,G2、J2、J3、H21 被本层叠压。
明确开元寺南广场遗址的三个遗存系统
此次考古发掘发现了丰富的文化遗存,共发现各类遗迹94 处,主要分属于以下三个系统:
开元寺寺庙建筑系统 以开元寺寺庙建筑为主体的各历史时期的建筑布局主要位于开元寺现址南侧、开元寺南广场遗址东北部,目前发现有唐中期和金元时期的遗存。
发现唐中期沟渠一条,编号为G2,被⑩层叠压,沟渠宽13 米、深1.5~2.15 米,东端延伸至发掘区外,西端尽头发现与之相通的池沼遗迹(该处池沼遗迹与现在开元寺寺内池塘位置相同,但范围更大),沟渠与池沼相连,疑似开元寺寺内引水渠。池沼、沟渠的发现为揭示唐代的开元寺布局提供了重要线索。
发现金元时期建筑基址一座(F2),墙基遗存一处(Q2)、道路一条(L2),均被⑤层叠压。F2 仅存门前漫道部分,初步推断为金元时期开元寺南门。通过对F2 漫道附近的进一步清理,在漫道东侧发现了墙基遗存(Q2),宽1 米,清理部分长6米,一直向东延伸,应为开元寺的院墙。在F2 漫道前、墙基遗存南侧还发现了一条东西向的金元时期道路(L2),宽10 米,应为开元寺门前大道。开元寺南门、院墙及门前大道的发现基本明确了金元时期开元寺的南界。F2 在元末被破坏后,开元寺南墙及南门消失。明清时期开元寺建筑布局的南界与现在基本相同。
晚唐五代城墙防御系统 以夯土墙遗迹为主体的晚唐、五代时期的城墙防御体系建筑布局主要位于发掘区中南部。夯土墙(Q1)建筑年代分为两期,一期为夯土墙,被⑨层叠压,打破⑩层。二期为夯土城台外侧包砖墙并对夯土墙进行局部修补,包砖墙被⑧层叠压,打破⑨层。
夯土墙体在发掘区内东西向长130米,平面呈“T”形。墙体剖面呈梯形,北壁陡直、南壁倾斜。夯土墙东部墙体向南、北两侧凸出形成城台。夯土墙底部南侧有基槽,系夯筑城墙时对南高北低的原地表找平而形成。基槽北部向上夯筑形成夯土墙体,基槽南部上端找平形成夯土平台,平台面为墙内的一条东西向马道。夯土墙体与夯土平台剖面呈“L”形。在夯土墙城台的夯土主体外表有包砖,破坏较严重,包砖应属后期对城台进行加固或改作其他用途,打破第⑨层。
根据夯土墙的建筑结构及形式判断,夯土墙为城墙北墙,墙北为城外,墙南为城内。根据夯土墙与地层、遗迹之间的叠压、打破关系,初步推断夯土墙的建筑年代为晚唐时期,包砖墙晚于夯土墙,建筑年代为五代时期。城墙防御系统在北宋时期已经开始遭到破坏,主要表现为出现了在城墙上取砖、取土用于建造民居的现象,到了元明时期,城墙基本上已经湮没于地表之下。
结合现有发掘、勘探结果并参考相关文献,初步推测该夯土墙体为晚唐时期真定城的子城城墙。
唐五代宋金至明清时期民居建筑和街道系统 唐五代宋金至明清时期居民生活遗存主要分布于遗址南部,以房址、水井、灰坑和窖藏为主。目前发现的房址均属宋金元明时期,多位于发掘区南部、夯土城墙南侧,房屋性质包括民居、商铺、民间庙宇等。F1 内部出土了一组由陶臼、陶壶、瓷盒、脉枕组成的医疗用具,推断F1 应为宋金时期的行医房(药肆)。F6、F8、F9 均为元明时期的民居基址。此外还发现宋金元时期的民间庙宇3 处(F7、F11、F5),皆位于发掘区东南部,夯土墙南侧,三者具有叠压关系。F7 被⑧层叠压,为地面式建筑,破坏较为严重,仅残存墙基与室内踩踏面,推断F7 应为北宋时期庙宇。F11 被⑥层叠压并叠压F7,坐北向南,发现4 处佛龛遗存,部分佛龛龛壁有彩绘,龛内出土有白灰塑像残块,应为一处宋金时期的寺庙遗址。F5 被④层叠压并叠压F11,墙体为“夹皮墙”,包砖墙皮夹层内填满碎砖块及含有白灰块的落房土。房址倒塌堆积有火焚迹象,共出土百余件遗物,其中包括熏炉、香炉、宗教塑像等宗教用品,推断应为一处元明时期的庙宇遗址。三座庙宇遗址中F7 与开元寺有夯土城墙相隔,F11、F5 虽建于城墙废弃之后,但均位于金元时期开元寺南墙之外,因此三座庙宇遗址与开元寺均无直接关系。联系三座庙宇相互叠压的现象,推断F7、F11、F5 可能为经过历代重修的并且有沿袭关系的民间庙宇。F7、F11 南侧有长期使用的东西向道路一条,应为当时的街道。
开元寺南广场遗址发现的水井均为砖砌水井,年代跨越唐代到宋金。水井可分为几类:砌筑规整,用砖考究,口径较大且较深的官井;深度较浅,砌筑方式不考究的水井,该类井靠近池塘,主要起过滤、净化水的作用;深度较深但用砖中包含残砖、砌筑方法不考究的一般水井。
灰坑在发现的遗迹中所占比例最大,年代跨越唐代到明清。按其功用主要分可为三类:形状规整的窖穴、形状不规则的取土坑或垃圾坑、窖藏坑。
出土大量重要文物
考古发掘出土了2000 余件可复原器物,遗物种类分为日常生活用具、建筑构件、宗教遗物、手工业商业遗物等四大类,材质以瓷和陶为主,兼有少量骨、石、铜等材质的遗物,遗物时代跨越唐五代至明清时期。
日常生活用品 出土遗物以陶器和瓷器为主。唐、五代时期瓷器主要器型有碗、钵、盘、罐、盒、执壶、研磨器等;陶器主要有盘、盆、碗等。宋金时期瓷器主要器型有碗、杯、盏、碟、盘、盆、罐、壶、瓶、盒、水盂、执壶、温碗、梅瓶、器盖、炉、枕、瓷玩具等,此外还发现有绞胎瓷器;这一时期的陶器主要有泥质灰陶盆、罐、釜、壶、扑满等。金元时期的瓷器器型包括碗、杯、盏、碟、盘、盆、罐、壶、瓶、炉、枕、灯、瓷玩具等;陶器主要为泥质灰陶盆、罐、壶等。明清时期的瓷器主要器型有碟、盘、碗、器盖、棋子等,青花瓷较多,兼有青釉、黑釉瓷;陶器包括泥质灰陶罐、盆等。
出土的众多瓷器涉及井陉窑、定窑、磁州窑、邢窑、景德镇窑、钧窑、龙泉窑、耀州窑等窑口,器型多样,年代序列完整,其中不乏精品。唐五代时期瓷器底部有用釉料书写“军”字者,有刻“新官”者;宋、金、元时期瓷器涩圈或圈足内偶见墨书,以人名为主,其中一件钧釉碗圈足内墨书八思巴文;部分青花瓷有“大明宣德年制”“大明正德年制”“大明嘉靖年制”“如玉堂制”以及花押款等款识。
其他材质的器物包括以铜镜、铜梳、铜簪、铜剪刀为代表的铜器,以骨梳、骨刷、骨簪、耳勺为代表的骨器,以石镇、砺石为代表的石器等,数量均较少。此外还发现玛瑙珠、水晶珠、料簪等饰品以及汉、唐、五代、北宋、金、清各代的铜钱,其中尤以北宋与唐代铜钱为多。
建筑构件 发现的建筑构件主要属于唐、五代、宋金时期,包括莲花纹瓦当、兽面纹瓦当、筒瓦(其中有青 瓦)、板瓦、龙形建筑构件等。其中莲花纹瓦当有圆形和椭圆两类,纹饰可分为普通莲花纹和宝装莲花纹两种,主要属于唐五代时期。兽面纹瓦当纹饰差别较大,年代跨越五代至明清时期。
宗教遗物 开元寺南广场遗址出土了跨越北朝到宋金元各代的宗教遗物。北朝到唐五代时期的宗教遗物包括精致的汉白玉造像残件、铜佛像、瓷质造像等,制作精美,规格较高。宋金元时期的宗教遗物主要发现于F5、F11两座庙宇内。F5内出土了百余件器物,其中包括白釉刻划花镂孔盖三螭足熏炉、白釉镂孔蟠龙座熏炉、绿釉贴塑蟠龙莲花形熏炉、红陶莲化生童子塑像以及裸体泥俑等遗物。F11 内则出土了一批白灰塑像残块。此外在宋金元时期的文化层和民居房址内还发现有泥质红陶造像、瓷塑像、瓷质和陶质的熏炉及香炉等宗教遗物。在明清时期文化层中发现了一件泥质红陶牌饰,上面的图案具有祆教特征。
手工业商业遗物 手工业商业遗物主要集中于宋金元时期。与冶炼有关的遗物包括铁壶、铁质坩埚和形制各异的陶质坩埚,此外还发现冶炼产生的残渣和烧结物。与制骨有关的遗物包括集中发现于灰坑中的大量废弃骨料以及少量半成品骨梳。商业遗物包括F1 内发现的医疗用具以及在文化层中发现的金元时期铜权。此外,遗址中发现的产自各窑口的瓷器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当时商业贸易的繁盛。
主要收获
通过考古发掘明确了开元寺南广场遗址存在的三个遗存系统,对遗址的演变过程有了初步的认识。
始建于东魏并于唐代更名的开元寺应当是开元寺南广场遗址内最早的文化遗存,本次考古发掘发现了唐代开元寺的池沼系统和金元时期开元寺南门、南墙和门前道路。唐代开元寺池沼范围在金元时期开元寺南墙之外,金元时期开元寺南墙在现今开元寺南墙之外(明清时期开元寺无南墙,范围与现在基本相同),可见开元寺的南界自唐至今经历了一个不断向北退缩的过程。开元寺始建时期及唐宋时期的建筑遗存在本次考古发掘中并未发现,但发现的唐宋时期大型建筑构件有可能用于开元寺寺内建筑之上,为寻找该时期的建筑遗存提供了线索。
晚唐五代时期的城墙和唐五代至明清时期的民居建筑遗存为了解正定古城城市布局的演变提供了重要资料。始建于晚唐的城墙横亘于开元寺南侧,限制了开元寺向南的发展,是开元寺南界北缩的标志。城墙使用时间短、不断修补且具有鲜明的军事防御色彩,这些特征均与正定在晚唐五代时期特殊的历史地位相契合。北宋时期,城墙防御系统已经开始遭到破坏,此时期不少房屋垫土和建筑用砖均直接取自城墙,普通的民居、商铺、民间寺庙直接占压城墙,城市的功能和布局开始发生变革。里坊制度的破坏在考古发掘中也有显示,与民居杂处的冶炼、制骨以及商业遗存的发现便是最有力的证据。
2000 余件出土文物是本次考古发掘最为重要的收获之一,日常生活用具、建筑构件、宗教遗物、手工业商业遗物门类齐全、器型多样,是研究晚唐至明清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材料。出土的涉及井陉窑、定窑、磁州窑、邢窑、景德镇窑、钧窑、龙泉窑、耀州窑等窑口的瓷器不仅是研究瓷器生产工艺和分期断代的重要材料,也是探讨正定古城的商业活动以及当时的商贸路线的重要线索。(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正定县文物局 正定县文保所 陈伟翟鹏飞 佘俊英 房树辉)
(原文刊于:《中国文物报》2017年11月17日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