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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玉谋反的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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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元朝残存势力和南方的倭寇是明王朝的心腹大患,同时也是罗织罪名的有力工具。“蓝玉案”是“胡惟庸案”的继续,在“胡蓝党案”中,很多人被冠以“通倭通虏”的罪名,含冤而死。


蓝玉党案共计诛杀了二万人,是洪武年间影响深远的一件大案。吕景琳先生曾发表《蓝玉党案考》一文,认为此案“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假案,不但牵连而死的一二万人是无辜的,就是蓝玉本人也是没有谋反的行动和策划”(《东岳论丛》)。事实的真相究竟如何呢?

蓝玉的功与过

蓝玉(?~1393年)是淮西勋贵集团的重要人物,为洪武年间拜为大将军的三员骁将之一(另两位是徐达、冯胜),曾为明王朝的建立和巩固立下了赫赫战功。

蓝玉,定远人,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小舅子。他生得高大威武,面颊红紫,投奔朱元璋队伍后,初隶常遇春帐下,临敌勇敢,所向克捷。常遇春多次向朱元璋夸奖他的战功,他因此由管军镇抚累升至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四年(1371)从傅友德入川,讨伐明升夏政权,攻克阶州(今甘肃武都西)。第二年从徐达北征,先出雁门,败元兵于乱山,再败之于土剌河。洪武七年(1374),率师攻拔兴和(今河北张北),俘获北元国公帖里密赤等59人。洪武十一年(1378),同西平侯沐英一起征讨西番洮州(今甘肃临潭东南)等处少数民族的叛乱,擒其首领三副使。翌年,

班师还朝,被封为永昌侯,食禄2500石,子孙世袭。洪武十四年(1381),以征南左副将军从颍川侯傅友德出征云南,在曲靖擒获北元平章达里麻,进而包围昆明,元梁王把匝剌瓦尔密投滇池自尽。旋又挥师西进,迭克大理、鹤庆、丽江、金齿、车里、平缅等地。“滇地悉平,玉功居多”(《明史·蓝玉传》),朱元璋下令增其岁禄500石,并册封其女为蜀王妃。蓝玉从此跨进了皇亲国戚的行列,备受朱元璋的器重。

洪武二十年(1387),以征虏左副将军从大将军冯胜出征纳哈出,驻师通州(今北京通州区)。闻知有支元军驻屯庆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西北),蓝玉在大雪的掩护下,亲率轻骑袭破之,杀死北元平章果来,擒其子不兰溪以还。然后大军进至金山(在辽河北岸),在金山西侧扎营驻屯。由于此前朱元璋派遣纳哈出的旧属乃剌吾前往招抚,纳哈出见大军压境,遂亲率数百骑至蓝玉军营约降。蓝玉设盛宴款待,亲自为他敬酒。纳哈出一饮而尽,又斟酒回敬蓝玉,蓝玉却脱下自己身上的汉族服装,对他说:“请服此而后饮!”纳哈出认为这是对他的悔辱,拒不接受,蓝玉也不肯喝他敬的酒。双方争执不下,纳哈出把酒泼到地上,用蒙古语指示随行部下,准备脱身离去。在座的郑国公常茂,抽刀砍伤了纳哈出的臂膀。都督耿忠一看大事不妙,忙招呼身边的士卒,簇拥着纳哈出去见冯胜。纳哈出的部众纷纷溃散。冯胜“以礼遇纳哈出,复加慰谕,令耿忠与同寝食”(《明太祖实录》),并派人招抚其溃散的部众,然后下令班师。此役冯胜虽收降有功,但有人告发他“窃取虏骑”,“娶虏有丧之女”,加上指挥失当,班师途中丢失了殿后的都督濮英3000人马,被收夺大将军印。尽管蓝玉违反朱元璋“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朱元璋还是“命玉行总兵官事,寻即军中拜玉为大将军,移屯蓟州”(《明史·蓝玉传》)。

纳哈出的归降,使北元失去东部屏障,汗庭直接暴露在明朝大宁诸卫的兵锋之下,“虏心惶惑”,统治更加不稳。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洪武二十一年(1388)三月,朱元璋命蓝玉为征虏大将军,统率15万大军北征,“以清沙漠”。蓝玉师至捕鱼儿海(今贝尔湖)东南哈剌哈河岸边,侦知北元嗣君脱古思帖木儿驻帐捕鱼儿海东北方向80多里处,令王弼率前锋部队出击,自己率大军继后。当时正值水草匮乏,加上大风猛刮,黄沙蔽天,北元军队毫无防备。明军出其不意发动突然袭击,杀北元太尉蛮子等,余众悉降。脱古思帖木儿与太子天保奴等数十人上马逃窜,蓝玉率精骑追奔数十里,不及而还。这次战役,俘获脱古思帖木儿次子地保奴、爱猷识里达腊妃及公主以下百余人,又追获吴王朵儿只、代王达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属3000人、男女77000人,并宝玺、符敕、金牌、金银印诸物,马驼牛羊15万余,焚其甲仗蓄积无数。不久,又袭破北元丞相哈剌章的营盘,获其人畜6万。朱元璋得到蓝玉的捷报大喜,赐敕褒劳,“比之卫青、李靖”。班师还朝后,又进封为凉国公。蓝玉一生的事业,至此达到辉煌的顶峰。

洪武二十二年(1389),蓝玉奉命至四川督修城池。翌年,率师赴湖广、贵州平定几个少数民族土司的叛乱,朱元璋增其岁禄500石,诏令还乡。洪武二十五年(1392)三月,又令其赴西北理兰州、凉州、庄浪、西宁、甘州、肃州诸卫军务,加强边防。四月,蓝玉为追捕逃寇祁者孙,未经朝廷准许,擅自率兵征讨罕东(一说在今甘肃敦煌,一说在今酒泉西南,一说在今青海西宁西北)的西番诸族。不久,因建昌(今四川西昌)指挥使、原蒙古降将月鲁帖木儿发动叛乱,明廷命其前往镇压,他这才离开罕东之地,前往建昌。十一月,蓝玉用计诱擒丹鲁帖木儿及其子,降其部众,然后报请朝廷批准,增置屯卫,遂班师还朝。

蓝玉为明王朝的建立和巩固立下了赫赫战功,但这个粗鄙的武夫也因此逐渐滋长居功自傲的思想。史载:“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既没,数总大军,多立功。太祖遇之厚,寝骄蹇自恣。”为了满足自己不断膨胀的贪欲,他违法乱纪,“畜庄奴,假子数千人,出入乘势渔猎。尝占东昌民田,民讼之,御史按问,玉捶楚御史。及征北还,私其驼马珍宝无算”(《明太祖实录》)。还令家人“中云南盐万余引,倚玉势先支”(孙宜《洞庭集·大明初略四》)。又“于本家墙垣内起盖房舍,招集百工技艺之人,在内居住,与民交易”(朱国桢《皇明大训记》)。据说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案发时,曾发现“玉尝与其谋”,朱元璋考虑到他是常遇春的妻弟,“以开平之功及亲亲之故,宥而不问”。但是,蓝玉“素不学,性复狠愎,见上待之厚,又自恃功伐,专恣横暴”,更是越礼犯分,“床帐、护膝皆饰金龙,又铸金爵以为饮器。……马坊、廊房采用九五间数”。北征归来,夜至喜峰口,关吏没有及时打开关门迎纳,便纵兵毁关而入。“又人言其私元主妃,妃惭自经死,帝切责玉”。朱元璋原拟封他为梁国公,“以过改为凉,仍镌其过于券”。但蓝玉仍不知悔改收敛,“恃宴语傲慢,在军擅黜陟将校,进止自专”,并“遣人入朝,觇伺动静”。奉命治理兰州、凉州诸卫军务时,又违背朱元璋在西番藏族聚居地区借茶马贸易“以系番人归向之心”的羁縻政策,为追捕逃寇祁者孙,擅自带兵进入罕东之地。许多部将建议:“莫若缓以绥之,遣将招谕,宣上威德,令彼以马来献,因抚其部落,全师而归。”蓝玉就是不听,“遣都督宋晟等率兵徇阿真川,酋哈昝等惧,遁去。又袭逃寇祁者孙,弗及”。朱元璋因此对他很不放心,不久命其总兵前往四川建昌镇压月鲁帖木儿的叛乱,又命义子、都督徐司马为副总兵,以便监视他的行动。但蓝玉仍“欲深入番地,取道松叠以达建昌。会霖雨积旬,河水汛急,玉悉驱将士渡河。麾下知非上意,多相率道忘,玉不得已,乃由陇右抵建昌”。

蓝玉正是由于骄蹇自恣,违法乱纪,越礼犯分,最终走上谋反的道路,从而招来杀身之祸的。
蓝玉党案的爆发

蓝玉的所作所为,不能不引起朱元璋深切的关注和忧虑。

洪武二十五年(1392)四月底,年仅38岁的皇太子朱标在久病之后去世。朱标的长子朱雄英前已夭折,次子朱允■是朱元璋的第三个孙子。九月,按照嫡长制的继承原则,朱元璋诏立朱允■为皇太孙,作为将来的皇位继承人。此时的朱元璋已届65岁的高龄,而朱允■只有16虚岁,性格又酷似乃父,仁柔宽厚,他担心自己百年之后,这个年轻的继承人心慈手软,控制不住局面,如果那些久经战阵、老谋深算的军中大将凭借他们是开国元勋,不服调遣,后果将不堪设想。而朱标去世时,燕王朱棣自北平来朝所说的一番话,更加重了他的这种忧虑。原来朱标的元妃常氏是常遇春的女儿,而蓝玉则是常遇春的妻弟。由于这层亲戚关系,蓝玉自然对皇太子朱标非常关心。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出征纳哈出归来,曾问皇太子:“主上诸子中,殿下度谁最爱者?”皇太子答曰:“莫若燕王。”蓝玉说:“臣亦知之。臣闻望气者言,燕地有天子气,殿下审之。”但皇太子却说:“燕王事我甚恭。”(何乔远《名山藏》)并没有将这话放在心上。后来,蓝玉的话传到燕王耳朵里,燕王恨死了蓝玉。皇太子一去世,燕王入京朝见,便到处散布说:“诸公侯纵恣不法,将有尾大不掉忧。”(夏燮《明通鉴》)朱元璋因此对那些手握重兵的开国功臣也就更加疑忌。他不禁想起,在命蓝玉征讨月鲁帖木儿之前,曾急召蓝玉进京面授征讨方略。蓝玉和十几个部将陛辞时,他让诸将先走一步,想留蓝玉单独面授机宜。他连呼三声,竟没有一个将领离开,只见蓝玉举起衣袖一挥,这些将领便都赶忙退出。朱元璋想不到蓝玉在诸将中竟有如此威势,对他更是深怀疑忌。这也是命义子徐司马为副总兵,以监视蓝玉的原因之一。此后,朱元璋对蓝玉的一举一动也更加关注。

没有多少城府的蓝玉,对此却浑然不察。洪武二十五年底,他平息月鲁帖木儿的叛乱后,奉旨班师回朝。朱元璋命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兼太子太师,曹国公李景隆、凉国公蓝玉兼太子太傅,开国公常升、全宁侯孙恪兼太子太保、詹徽为太子少保兼吏部尚书,茹常为太子少保兼兵部尚书。蓝玉不乐居宋、颍二公之下,发牢骚说:“我不堪太师焉!”联想到自己最近请求办的事,朱元璋多不从,如平定月鲁帖木儿之叛后,他曾奏请在四川籍民为兵以加强守御,又请移师讨长河西朵甘百夷,朱元璋都没有同意,因此越发闷闷不乐,曾私下对家人和亲信说:“上疑我矣!”(查继佐《罪惟录》)他想起自己的亲家、靖宁侯叶升于八月间以“交通胡惟庸”的罪名被杀,怀疑是叶升的口供指认他为胡党,故而引起朱元璋的猜忌,说:“前日靖宁侯为事,必是他招内有我名字。我这几时见上位好生疑忌,我奏几件事,都不从。只怕早晚也容我不过,不如趁早下手做一场。”(《逆臣录》)

转眼到了洪武二十六年(1391),朱元璋因受不住皇太子病死的打击,患了“热症”病倒。蓝玉认为“天下兵马都是我总着”,正是下手的好机会,于是密遣亲信,暗中联络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后军都督府同知祝哲、中军都督府同知汪信等和自己过去的老部下,把他们召至自己私宅密谋策划。在夜阑酒酣之际,蓝玉煽动说:“如今天下太平,不用老功臣。以前我每(们)一般老公侯都做了反的,也都无了。只剩得我每(们)几个,没由来,只管做甚的,几时是了?”他让诸将分头搜罗士卒和马匹、武器,做好起事的准备。正月二十八日,蓝玉派人去找准备担任谋反主力的府军前卫步军百户李成。二月初一,李成匆匆赶到蓝玉私宅,蓝玉对他下达了在二月十五日朱元璋外出耕籍田时起事的命令:“我想二月十五日上位出正阳门外劝农时,是一个好机会。我计算你一卫里有五千在上人马,我和景川侯两家收拾伴当家人,有二三百贴身好汉,早晚又有几个头目来,将带些伴当,都是能厮杀的人,也有二三百都通些,这些人马尽够用了。你众官人好生在意,休要走透了消息。定在这一日下手。”

蓝玉的密谋,早被锦衣卫的特务察觉。未等蓝玉等人动手,锦衣卫指挥蒋献已向朱元璋告发。此时,经过明军的屡次打击,明朝的劲敌北元已被击溃,陷于分裂状态,北部边防比较巩固,朱元璋决定再次大开杀戒,彻底铲除那些可能对朱家天下构成严重威胁的开国老将,确保年轻仁柔的皇太孙将来能坐稳江山。当年二月初二,他将冯胜、傅友德、常升、王弼、孙恪等从山西、河南召回京师。二月初八,蓝玉入朝,即下令将其逮捕,命皇太孙与吏部尚书詹徽进行审讯。蓝玉不服,詹徽大声呵斥道:快快从实招来!不料蓝玉却高声呼喊:詹徽就是我的同党!皇太孙大为惊讶:“有是哉?”随即命左右将詹徽揪住,拉出场外。第二天,蓝玉被投入锦衣卫大牢,第三天以“谋反”罪被处死,夷灭三族。朱元璋随即借机搞扩大化,以蓝党的罪名,把一大批淮西老将及其子弟加以牵连诛杀,并将刑讯逼供得出的口供辑为《逆臣录》,公布于众。至九月,为了安定人心,宣布赦免胡惟庸、蓝玉余党。事实上,赦免令颁布后,诛杀仍在进行。整个蓝玉党案总共大约杀了两万人(朱元璋的赦免令称“族诛者万五千人”),包括一公、十三侯、二伯。航海侯张赫已死,也追坐蓝党,革除爵位。过了一年,颍国公傅友德、定远侯王弼也追坐蓝党赐死。又过一年,宋国公冯胜也以蓝党罪名被杀。“及洪武末年,诸公、侯且尽,存者惟(耿)炳文及武定侯郭英”。活跃于明初政治舞台的淮西勋贵势力已被完全铲除。洪武二十九年(1396)九月,为了安抚那些已不对他构成威胁的尚存武臣,朱元璋将已退休的武臣2500余人召至京师,赏给每人一大堆银子钞币,让他们“还乡抚教子孙,以终天年”。十月,又给他们各进秩一级。

蓝玉党案是明初皇权与军权矛盾冲突的产物。朱元璋为了使自己及其朱家子孙能“躬览庶政”,拼命扩张皇权,不仅把军权集中到君主手中,而且要求所有的武臣都“事君以忠”,绝对服从君主的调遣与指挥。但是,一批开国功臣特别是淮西勋贵“迨身处富贵,志骄气溢,近之则以骄恣启危机,远之则以怨望■文网”,终于导致蓝玉党案的爆发。朱元璋通过此案打击了一部分骄横跋扈的功臣,自然有其积极的意义,但大规模的诛杀,又必然造成大量的冤狱,以至“勇力武健之士芟夷略尽,罕有存者”(《蓝玉传》),其消极的影响也毋庸忽视。朱元璋死后,燕王朱棣起兵“靖难”,建文帝朱允■无将可用,先后起用年迈的老将耿炳文和没有作战经验的膏粱子弟李景隆为大将军,带兵北上讨伐,结果均遭败绩,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朱允■的皇位被篡夺,也就势所必然了。

蓝玉谋反的事实难以推翻

蓝玉党案结案后,朱元璋公布的该案案犯供状,现存两个手抄本,分别藏在国家图书馆和北京大学图书馆。前者名为《蓝玉党供状》,不分卷,已收入《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史部杂史类,由书目文献出版社出版;后者名为《逆臣录》,分为五卷,已经王天有、张何清点校,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吕景琳细读《逆臣录》之后,在《蓝玉党案考》一文中指出:一、这部供词汇编没有本案首魁蓝玉和二号人物曹震的口供,表明两名主犯根本没有招供。二、谋反的时间众说纷纭,口径不一。三、说蓝玉曾参与胡惟庸、李善长谋反,纯属胡编乱造;四、蓝玉被捕前28天,先后接待千余人,门庭若市,令人不可思议;五、说蓝玉选择在皇帝耕籍田之日动手谋反,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他认为“蓝玉案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假案”。

吕景琳所说的前四条,确实存在。第一条所说的没有本案两名主犯的供状,确是《逆臣录》的一个重大缺陷。但案件的判决,主要取决于证据而不是口供,所以此条似乎尚不足以构成推翻本案的充足理由。至于第二、三、四条所说问题的出现,则是由《逆臣录》的性质所决定的。朱元璋的《御制〈逆臣录〉序》即已明确指出,这部《逆臣录》是“特敕翰林,将逆党情词辑录成书”的。它既然是案犯口供的汇编,供词中出现口径不一、互相矛盾乃至荒唐怪诞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何况,这些口供又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取得,并经过翰林院官员的加工整理,表述的自然不全是客观的真实情况。也就因此,书中的许多供词,既有歧异迭出、互相矛盾的一面,又有大同小异、千篇一律的另一面。所以,根据这几条,可以断定受到牵连而被杀的一二万人是无辜的,但却不足以否定蓝玉本人及其几个同伙的谋反罪行。

吕景琳所说的第五条,被认为是否定蓝玉谋反罪行的最有力的证据。吕景琳认为,按照明代的礼制,皇帝耕籍田的日子虽定在仲春二月,至于二月的哪一天,要由钦天监临时“择日”。即使择定了日期,朱元璋也未必亲自前往,他可以派官员代行,“去不去的随意性很强”。因此吕景琳认定,朱元璋“诸事慎之又慎,行踪诡秘”,即使决定前往南郊祭祀或躬耕,也“不可能提前广为宣泄”,“一般人决无可能较早知道享先农耕籍田的日期,更不可能预测朱元璋今年去不去躬耕籍田”。所以,吕景琳断定,“具体谋反日期露出了马脚”,“这件最确凿的事实却恰恰成了蓝玉案中的最大漏洞和最有力的反证”。

这些理由实际上是经不起推敲的。耕籍田的具体日期虽由钦天监择定,但绝非临时决定,而是提前一段时间择定,因为耕籍田并非只是皇帝本人或委派代行官员的个人行动,而是牵涉到一大批百官耆宿的集体行动。“其耕籍仪:祀先农毕,太常卿奏请诣耕籍位,皇帝至位,南向立,公、侯以下及应从耕者各就耕位。户部尚书跪受耒。太常卿奏请复位,南面坐。三公五推,尚书、九卿九推,各退就位。太常卿奏礼毕。太常卿导引皇帝还大次,应天府尹及上元、江宁两县令率众人终田。是日宴劳百官耆宿于坛所。”(《明太祖实录》)参加耕籍田的,不仅有皇帝,还有三公九卿、太常寺卿和应天府尹、上元及江宁县令,此外还有耆宿庶民等。这样一个大规模的祀礼,显然需要提前进行认真细致的筹备,这就需要尽早择定具体的日期,并事先通知从耕的各位官员耆宿。而提前预测短期的天气变化,就当时的科学水平来说,是可以办到的。吴元年(1367)十一月十二日,朱元璋半推半就地接受文武百官的奉表劝进,决定登基就位、建立大明王朝后,开始着手进行各项筹备工作。登基的具体日期,是朱元璋与谋士刘基商量后决定的。刘基精通象纬之学,当时身兼太史令,正主持历法的制定工作。他利用丰富的天文气象知识,预测来年的正月初四是个大晴天,是朱元璋登基的吉日。十二月二十二日,朱元璋祭告上帝皇祗说:“是用明年正月初四,于钟山之阳,设坛备仪,昭告帝祗,惟简在帝心:如臣可为生民主,告祭之日,帝祗来临,天朗气清;如臣不可,至日当烈风异景,使臣知之。”在举行这个祭告仪式的前两天,应天(今江苏南京)连降雨雪,但到正月初一,大雪却突然停止,到初四日果然是个大晴天。我们无法确定,刘基是在什么时候预测到来年正月初四是个大晴天的,但应该不会早于吴元年十一月十二日,晚于十二月二十二日,如果是前者则预测到51天后的天气,如果是后者也预测到12天后的天气变化。据《逆臣录》的记载,揭发蓝玉定于二月十五日耕籍田之日动手谋反的案犯中,苏庆、王逊、陈继、吴贰、汤泉和王德交代是在“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内失记的日”得知这个具体日期的,马聚、戴成和陈贵交代是在当年正月十二日,张仁交代是在正月十四日,潘福荣和陈铭交代是在正月二十五日,单庆和李成交代是在二月初一。其中,能明确说出得知耕籍田的具体日期的,最早是在正月十二日,从这一天到二月十五日为33天,最晚则在二月初一,从这一天到二月十五日为14天,在当时的条件下,专掌气候观测历法制定工作的钦天监,是完全能够办到的。

至于耕籍田的日期确定后,朱元璋是亲自前往还是遣官代行,这要看皇帝政务是否繁忙、身体健康状况如何而定,而不是随心所欲,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而且在皇帝亲往躬耕抑或遣官代行之事决定之后,还须及时通知掌管操办耕籍田礼仪的太常卿,以便就相关礼仪是否变动(如遣官代行,“太常卿奏请诣耕籍位,皇帝至位,南向立”,“户部尚书北向进耒,太常卿导引皇帝秉耒三推,户部尚书跪受耒。太常卿奏请复位,南面坐”这一系列礼仪就须作相应的改动,因为代行礼仪的官员是不能“南向立”、“南面坐”的,户部尚书也不必“跪受耒”)、安全保卫是否应该加强(如皇帝亲往,必须提前清道,并加强沿途及先农坛周边的警戒和保卫力量)作出决定和安排。蓝玉在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已被授为太子太傅,作为必须参加耕籍田的三公之一,他事先知道耕籍田的日期定在二月十五日并得知皇帝将亲往参加,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后来,朱元璋果然在这一天亲自前往南郊躬耕籍田,正是这一推断的最好证明。因此,许多案犯所交代的“具体谋反日期”,不是蓝玉案的“最有力的反证”,而是它的最有力的铁证。我们切不可因为朱元璋在此案中牵连诛杀大批无辜的武臣,就连蓝玉的谋反事实也加以抹煞、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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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玉谋反的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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