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1840年—1912年),是清朝统治的晚期,也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也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年)开启了晚清时期,清朝统治力量开始衰落,西方列强迫使清廷签订不平等条约,以武力获得在华利益。第二次鸦片战争使得清朝统治危机进一步加深。
对外战争
对待英法
鸦片战争后至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清政府被打败,签订了割地、赔款、通商、丧失主权的不平等条约、章程和协定等,但清政府的统治者并不认输,对于以英国为代表的各国在华所取得的特权与地位并不心服,对于条约的束缚及其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总之,天朝上国、自大主义碰了钉子,但并未放弃。对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虽有一些有识之士进行了研究,但统治阶级中大多数是不知道而且有的是不愿知道的,仍然顽固地坚持天朝上国那一套。
第二次鸦片战争至中法战争时期。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联合进犯北京后,清政府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策有了改变。过去把英、法、美等国视为夷狄野蛮如禽兽一般,鸦片战争中却认为他们不是心腹之患,并可以进一步联络,结为盟友,共同镇压国内人民的起义;过去把签订条约视为临时安抚换取撤退洋兵之计,要“执行条约”,以信取人;过去对于西方的武器军火、轮船机械是一方面深恶庸绝;过去关于洋人案件,只在广州通过总督巡抚等办理,则设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有亲王大臣主管外事并与公使们接触会谈。
自1860年到1884年中法战争时,清政府推行“执行条约”、“保全和局”的外交政策,保持了近二十多年的“和平”。在这期间,洋务派兴起,差不多与日本明治维新同一时期搞“自强”运动。学习外国变成了依赖外国,结果失败了。同时“执行条约”却使外国的在华特权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此期间为外人侵犯中国主权打下了很深的基础,从掌握海关、协定关税、取得领事裁判权、破坏司法独立,到内河航行、设立祖界、干预财政等等,中国逐步地沦为半殖民地国家。
中法战争后至中日中日甲午战争时期。在保存了二十多年的和局之后,清政府被迫在越南与法国开战。传统史观认为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清朝统治者从过去二十年中所推行的“执行条约”、“保全和局”的政策中尝到了“甜头”,在中国在军事上取得胜利,法国内阁垮台出境较为困难的有利形势下,仍与法国侵略者签订了出卖越南、出卖中国利益的条约。这是清政府推行投降外交的真实写照。
帝国主义更加认识到了清政府软弱可欺实质。但是这些说法都是忽略了清军在陆地上已经是强弩之末,同时台湾也已经快要守不住,法国新内阁丝毫不打算向中国示弱这些重要事实。
之后十年中中国在与印度相邻的西藏、在缅甸、在帕米尔高原、在澳门都发生了国土被侵占,利益被掠夺之事,尤其是在与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日本的较量中,也被打得惨败,尽失“大国”尊严,李鸿章的地位也因在甲午战争中北洋水师全军覆没而受到严重削弱,执行条约的投降主义派走进了死胡同。
对待日本
中日甲午战争至八国联军战争时期。甲午战争失败后,中国更深地被帝国主义国家所控制。马关条约允许外国人在中国开设工厂,国际资本主义者利用在中国的特权,掠夺廉价而丰富的原科、剥削中国劳动力,免去一切税收,霸占中国市场,把中国传统的手工业、家庭副业逼上破产的道路,压制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清政府统治者被日本打败非常不甘心,全国人民中的有识之士也奋勇起来,要求变革。清政府这时在外交上重大行动就是联俄反日。但是帝俄并不是一个要与中国结盟的对象,联俄恰恰是“引狼入室”,遗害无穷。
庚子夷乱
1900年八国联军侵犯中国至辛亥革命时期。1900年后,清政府的当权派慈禧太后及其追随者完全屈服于帝国主义势力之下,只图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对于帝国主义列强有求必应,已从盲目排外变为投降主义者,实际成为各国在中国维护其特权的代理人。
列强甚至撇开清政府自行协议分割中国的领土和权益。各帝国主义关于中国铁路建筑权的争夺与私分,日俄几次关于东北、蒙古的分割,英俄关于西藏等的私自协议等等,已经开始了对中国的瓜分。这期间,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培养自己的势力,也为后来军阀割据的局面铺设了道路。清政府己离分崩离析的日子不远了。严格的来说,这段期间已经谈不上有什么外交了,更谈不上什么军事外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