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指的是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明朝在中央和南京各设置吏、户、礼、工、刑、兵六部,与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书侍郎各一。
胡惟庸案之后,朱元璋废丞相之职,取消中书省,六部因此地位得到了提高。
整体来说,这六部每部只设一个尚书,两个侍郎,原有的各科尚书降为郎中,各部尚书和侍郎的官阶也上升,其中以吏部最为重要,户部人员最多,礼部与工部地位较低。
而在南京六部除兵部、户部外,其他四部基本没有没有实权,是被排挤出中央的官员的“养老之地”。
1、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官吏的选拔,考核,调用。
2、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赋税,钱粮,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的机关。
3、礼部
礼部掌祭祀,典礼事务、学校、科举等事。
4、兵部
兵部管理全国的所有武装力量,包括军队的训练,调动,及将领的调度,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
5、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主要是律政,刑狱,缉捕。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6、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管理全国的大型土木工程,及桥梁,宫殿,大堤等设施的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