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朝官制是指由王莽推翻西汉,建立的朝代新朝的官制。由于新朝正值王莽改制,而官制亦为改制的重点,故新朝官制多变,官名及职责也十分复杂。新朝官制上承西汉官制,下启东汉官制。
西汉末年的官制
新朝的官制上承西汉官制。自西汉居摄年间起,王莽便开始推行改制。而官制也相应发生变化。比如居摄元年(6年)正月,「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听政事,侍旁记疏言行。」此为中低级官员的变化。 又如,居摄元年(6年)三月己丑,立宣帝玄孙刘婴为皇太子,号曰孺子。以王舜为太傅左辅,甄丰为太阿右拂,甄邯为太保后承。又置四少,秩皆二千石。其中太阿一官为始创,可参见西汉太傅、太师、太保、太阿列表。
中央官制改革
新朝建立后,始建国元年正月朔,王莽建立了一整套建立在原西汉官制基础上的新的官制。其重点是十一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中央官制由此发生重大变革。
地方官制改革
始建国元年的改革不仅改变了中央官制,也改变了地方官制,至少是其名称。地方官员及监察地方官员的更名情况如下: 原汉朝官名与新朝官名的对比:(郡)太守改为大尹,都尉改为大尉,(县)令、长改为宰,御史改为执法。
以军领政改革
始建国三年(11年),王莽又进行了一次不成功的以军领政的实验。
据史书记载:「是时诸将在边,须大众集,吏士放纵,而内郡愁於徵发,民弃城郭流亡为盗贼,并州、平州尤甚。莽令七公六卿号皆兼称将军,遣著武将军逯并等填名都,中郎将、绣衣执法各五十五人,分填縁边大郡,督大奸猾擅弄兵者,皆便为奸於外,挠乱州郡,货赂为市,侵渔百姓。」
军人在地方胡作非为,扰乱地方行政,使得王莽不得不下书称:「虏知罪当夷灭,故遣猛将分十二部,将同时出,一举而决绝之矣。内置司命军正,外设军监十有二人,诚欲以司不奉命,令军人咸正也。今则不然,各为权埶,恐猲良民,妄封人颈,得钱者去。毒蠚并作,农民离散。司监若此,可谓称不?自今以来,敢犯此者,辄捕系,以名闻。」结果这些军人「犹放纵自若」。
这次改革在官制方面的影响在中央便是「七公六卿号皆兼称将军」,在地方则是中央派出的中郎将、绣衣执法各五十五人,另外内置司命军正,外设军监十有二人。其目的是依靠军队监督管理国家的官僚系统,以便稳定治安。
中郎将、绣衣执法
中郎将、绣衣执法最早可见於始建国二年(10年)。该年,中郎将的职责不仅涉内政,兼有对外职责。如始建国二年,「遣中郎将蔺苞、戴级驰之塞下,召拜当为单於者。」始建国三年所封太子四友中,有「中郎将廉丹为御侮」。「御侮」其名亦似有对外征伐之意。对内者可见地皇三年(22年),「莽遣中郎将奉玺书劳丹、匡,进爵为公,封吏士有功者十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