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宣宗宣德四年;日本后花园天皇正长二年,永享元年 己酉年(鸡年)
大事迹
中山国兼并冲绳,改名为琉球国
(2)朝鲜政府编撰《农事直说》。
(3)贞德迫使英国军队放弃对奥尔良的包围。
(4)7查理七世加冕为法国国王 。
(5)公历1429年母亲节。
逝世
乔凡尼·迪比奇·德·梅第奇(Giovanni di Bicci de' Medici,1360年 (佛罗伦萨) – 1429年2月20日或28日)著名的佛罗伦萨梅第奇王朝的创始人。 乔凡尼以经营银行赚得巨额利润,成为佛罗伦萨的首富。其长子科西莫·德·梅第奇曾代表梅第奇银行管理教皇的财政。
1429年历史大事
钞关的设立
洪武时期,有商税而无船税。宣德四年(1429)六月二十七日,户部尚书郭资请言:凡舟船受雇装载者,计算所载货物多少,中途远近,一律征钞,设关收取。御史罗亨信也言此事。于是设置漷县、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在南京)、浒墅(在苏州)、九江、金沙洲(在湖广)、临清、北新(在杭州)诸钞关,按船的大小长宽而差其额,称为“船料”,而不是按载货的不同收税。只有临清、北新则是兼收货物税。各个钞关都派御史及户部主事监督收税。设置钞关则从此时开始。
罢松花江造船之役
初遣亦失哈率官军往奴儿干,于松花江上造船运粮,因耗资巨大,烦扰军民,加之辽东有警,征虏将军、都督巫凯请罢其役,宣宗遂于宣德四年(1429)十二月二十日,召宦官亦失哈等回京。
山云镇压浔、柳二州各族起义军,杀二千余人。济宁以北运河淤塞,命工部尚书黄福与陈瑄发民夫疏浚。始设钞关,量船只大小收税,称“船料”。都御史顾佐纠黜贪官,有名于时。佐曾任应天尹,时人拟为包拯。是年,南京地震七次,京师亦震。
诏免文书差误罪
根据旧例,文书差误,依其轻重治罪。宣德四年(1429)二月十九日,吏部奏河南、浙江、贵州等布政司及诸府县并土官等衙门奏本,字有洗补错谬,皆属不敬,乞请逮问。宣宗朱瞻基批道:此系治文书吏之罪,官则一时仓猝失检。俱勿逮问。
疏浚济宁北旧河
宣德四年(1429)正月二十一日,总兵官平江伯陈瑄奏陈:山东济宁以北旧河,今冻渐解,挽运将兴。约计用十二万人疏浚疏浚,半月可成。朝廷命山东起集民丁与今运木军士相谦用工。疏浚旧河一百二十余里。
朱瞻基论求言
宣德四年(1429)正月二十二日,朱瞻基御斋宫,召学士杨溥论求言:沧海之大,江河助之,左君臣更相戒饬。吾每念创业艰难,守成不易。今幸海内稍安,顾祸乱每生于不虞。近来群臣,好进谀词,吾颇厌闻。辅德陈过,卿等之责,勿惮直言。杨溥说:直言求之非难,受之为难。朱瞻基说:此言有理。
申严不孝罪
宣德四年(1429)二月二十一日,宣宗朱瞻基敕谕三法司:致理之道,人伦为先;五刑三千,不孝为大。今在外有司贪受贿赂,宽纵不孝,吏之坏法,莫甚于此。敕至,但犯不孝及有烝父妾、收兄弟妻为妻等败伦伤化者,在外有司勿擅断决,全部送京师如法鞫台;若武官及其子弟有犯此罪,不许复职承袭。永为定制。
诏遣大臣督河漕
宣宗即位后,仍命平江伯陈瑄充总兵守淮安,督漕运。宣德四年(1429)正月,陈瑄奏疏浚济宁以北旧河。宣宗念其辛劳,遂于同年四月十三日命工部尚书黄福前往,与陈瑄一起经略。同时令二人共同计议减漕运,宽民力。黄福另兼理淮北、河南、山东屯田。大臣督理河漕自此始。
诏令文吏犯赃不赎
宣德四年(1429)六月十三日,监察御史王翱言:近年来因营造宫殿,官吏有犯罪的人,无论轻重,只要去运砖就可官复原职,而使贪赃渎职之人幸免,使廉洁守法的人得不到鼓励,非治国之道。请从现在开始,因犯赃罪应死者,运砖后罢为民,不许复官。宣宗采其议,下诏:文官犯赃,依律科断,不准赎罪。不久,文官中有犯赃而纳米赎罪的,吏部请求降一级任用,宣宗说:纳米赎罪是一时权宜之策,而惩治贪官是立国根本大法。从今以后,官吏有犯赃官,停止纳米赎罪例,依律治罪。
严禁文武官妓饮废事
宣德四年(1429)八月二十二日,宣宗谕行在礼部尚书胡氵荧:祖宗时文武官之家不得挟妓饮宴。近闻大小官私家饮酒,辄命妓歌唱,沉酣终日,怠废政事,甚至留宿,败礼坏俗。礼部当揭榜禁约。再有犯者,严惩不贷。
放免南北监生
国子监助教王仙奏言:学校教育、培养人才,固然应当讲习经、史,但是对于书法、算数之学,也应该用心。近年来生员只记诵文字以准备科举考试,于字学、算法,则忽略不习。请令天下学校生员兼习书法、算数,由提调正官按察司巡按御史考试,以备人才之需。宣宗纳其言,遂于宣德四年(1429)九月十一日,放免南、北国子监生五十以上而学无成效及老疾者二百五十三人,令其还乡为民。
顾佐廉正
宣德四年(1429)十一月,有奸吏弹劾右都御史顾佐“受隶金,私遣归。”宣宗朱瞻基密示杨士奇说:你不是举顾佐廉正吗?士奇说:中朝官俸薄,仆马薪刍资之隶。遣隶归,半使出资免役,隶得归耕,官得资费。中朝官人人如此,臣亦如此。先帝知之,因增中朝官俸。宣宗叹道:朝官贫穷如此!而迁怒于弹劾奸吏,欲下法司。士奇说:此小事不必陛下处理。宣宗将奸吏诉状付顾佐,令其自治。顾佐顿首而谢。遂召吏说:上命我处治你,你若改过,吾当不究。宣宗听到顾佐如此处理,十分高兴,说顾佐识大体。其时,顾佐在都察院,台职振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