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年,岳飞在南宋临安风波亭遇害,岳飞死后,陷害冤杀岳飞的奸臣秦桧又是如何对待岳飞的妻子儿女的呢?据《玉照新志》记载,岳飞与儿子岳云死后,秦桧下令将岳飞的妻子儿女流放到了洞庭湖以南的蛮荒之地,以及福建之北的崇山峻岭之间,每月仅给少量米粮,生活条件十分艰苦恶劣。
除了秦桧,满朝文武大臣对待岳飞案件的态度让人气愤。能够站出来为岳飞辩白的仅仅只有韩世忠等极少数的几个大臣。大多数大臣看秦桧脸色行事,纷纷与岳飞划清界限。甚至有不少人见风使舵,站出来检举、揭发、诬陷岳飞。而为了求个人荣华富贵而对岳飞落井下石的人更是大有人在。
岳飞部下姚岳,在岳飞生前与岳飞关系极为亲密,姚岳本是西安人。南宋初,西安被金军人攻陷,姚岳逃到四川,于1132年考中进士。当时,岳飞任知潭州兼权荆湖东路安抚使、都总管。岳飞因自己姓岳,母亲姓姚,一次偶遇姚岳,与他交谈后对他大为欣赏,立即把姚岳招为自己的幕僚,并把他视为亲信。
结果,岳飞遭到诬陷后,姚岳极力避嫌,竟然否认自己曾经是岳飞的部下。为了进一步与岳飞划清界线,他还昧着良心向宋高宗上书,说岳飞是谋反钦犯,“岳”字也成了有罪的字,奏请将地名中有“岳”字的岳州改为纯州,宋高宗竟然也接受了这一荒唐建议。姚岳的行为很好地诠释了什么叫做“白眼狼”。
当时的南宋朝廷,像姚岳这样的厚颜无耻之辈不在少数,有些人甚至助纣为虐,迫害岳飞妻子儿女。《玉照新志》记载,岳飞死后,他的妻子亲属都被流放到了蛮荒之地,生活艰难。一位漳州知州为了向秦桧邀功,竟然上书朝廷,建议取消对岳飞亲属供给的仅有的一点米粮供应,说这样罪大恶极的钦犯亲属可以通过饿死他们以“斩草除根”,真是卑鄙无耻、毫无人性可言。《玉照新志》这本书里说:“士大夫为官爵所钓,用心至是,可谓狗彘不食其余矣!”
岳飞生活的南宋那个时代,朝廷上下黑暗无比,饱读诗书,自恃清高的士大夫的品行连猪狗都不如,岳飞的劫难是在所难免的。岳飞的身后事也证实了南宋时代的世态炎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