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城遗址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四台嘴乡太子城村村南,西距崇礼县城20公里。遗址四面环山,南、北各有一河流自东向西绕城而过后在城西汇合西流,地理位置非常优越。该遗址位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张家口赛区太子城奥运村项目占地范围内,为做好遗址文物保护工作,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张家口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崇礼区文广新局组成联合考古队,于2017年5月至11月对太子城遗址进行了全面测绘、勘探与发掘,取得重要收获。
太子城遗址经勘探确认为一座平面为长方形的城址,南北400米、东西350米,方向158°,总面积14万平方米。现东西南三面城墙存有地下基址,北墙基址被河流破坏无存,残存三面墙体外均有壕沟,另钻探发现城址西墙有2道,东西间距50米。道路系统方面,钻探确认城内主街道基本呈T字形分布,有南门与西门各1座,门外均有瓮城。城内钻探共发现建筑基址28座,其中南北中轴线上有3组:南部正对南门的9号基址,中部1、2、3号组成的中心基址群,北部25号基址,另东西向大街的南北两侧有大量建筑基址。各种迹象表明该城址为一处金代皇室行宫遗址。
考古发现
太子城遗址2017年共发掘6400平方米,对4处重要遗迹进行了清理,现分述如下。
南墙、南门与瓮城 通过对城址南墙的发掘可知,太子城南墙墙体宽2米,残高0.3~0.5米。营造方式为:内外侧包砖,各宽0.55米,包砖内有木柱,柱径0.25~0.3米,间距3米;墙芯部分为石块与黄土填筑,宽0.9米。太子城南门为单门道建筑,门道宽4米,东西两侧各有一宽6米、长10.6米的门台。门台外侧原有包砖,现仅存基槽,每个门台内有6个边长1.4~1.6米的方形磉墩,磉墩为碎石块与灰褐土分层夯筑,深约0.8米。门道底部为侧立砖与石板间隔垒砌,中部残有门框底部础石。从城门附近出土大量筒板瓦、瓦当及滴水残件分析,城门上原有木结构建筑。瓮城位于南城门外,东西54米、南北38.5米,墙体规格与营造方式基本与城址南墙相同,仅外侧包砖内为砖块,非土石墙芯。瓮城门位于瓮城南墙中心,与城址南门为一条直线,同为单门道,门道宽4.8米。瓮城门外有宽约5米的壕沟,壕与瓮城墙间距约7米,壕外有宽约6米的土路。
南门、南瓮城、壕沟
南门全景
西内墙、西门与瓮城 通过发掘可知,西内墙的规模与营造方式基本同于南墙,仅在墙体下未有黄土夯筑的痕迹。西门位于西内墙南段,为单门道,宽3米,门道两侧有宽1.9米、长8.7米的门台,门台外侧有单层平砖包砌,内部两端各有一边长1.4~1.5米的方形磉墩。西瓮城位于西门外,南北79米、东西25.3米,内有南北两组院落。北侧院落内有2座呈南北排列的房址,南侧院落有3座房址,另在院落西北角有井1眼。在西瓮城内发现13件“尚食局”款白釉瓷器,另有大量高档白釉印花碗盘,为推测西瓮城性质提供了依据。瓮城西门位于瓮城西墙的中部,西内墙西门道中心线往北4.6米,规模尺寸与城址西门相同。
西门、西瓮城与瓮城内建筑基址
9号建筑基址 位于太子城南门北部,城址南北中轴线上,正对南门,南距南门约75米。通过发掘可知,该基址面阔三间,进深五间,南北29.2米、东西26.2米、残高0.35米。在基址范围内分布南北4列共30个边长1.6~1.8米的方形磉墩,从西往东数量分布为9、6、6、9个,基址四周有基槽,槽宽0.6~0.7米,基槽内砌砖。在基址的东、西、北分别有宽4、4、4.5米的踏道通向基址上部。通过对其建筑形制与规模的分析可知,其为太子城遗址内单体面积最大、磉墩最大、台基最高的建筑基址,推测应为太子城遗址中规格最高的建筑。
9号建筑基址
3号与2号建筑基址 3号基址位于城址中部偏北,南北中轴线上,平面布局为十字形,中心部分面阔三间,进深三间,东、西各有朵殿,南出抱厦。具体尺寸为南北21.2米、东西32.2米,其中东西侧各外突7.8米,北侧外突1.7米,南侧外突8.5米。营造方式与9号基址相同,外侧包砖,内夯土,在基址平面内分布28个边长约1.5米的磉墩,柱网结构自西向东磉墩数量为4、2、5、3、3、5、4、2个,基址沿中轴线东西对称。在基址的东、西、南、北各有一斜坡踏道通往基址上,其中东、西、北踏道宽2.7米,南侧踏道宽3.8米。2号基址位于3号基址西13.3米,形制与3号基址基本相同,仅个体稍小。根据勘探情况,在2号基址的西侧尚有1号建筑基址,规模与形制与2号基址相同,在1、2、3号基址外有围墙,将该组建筑与城内其他建筑隔开,根据规模与布局推测,由1、2、3号基址组成的建筑群应为太子城遗址内仅次于9号建筑的重要建筑群。
太子城遗址出土遗物以各类泥质灰陶胎的筒板瓦、龙凤形脊饰、迦棱频伽等建筑构件为主,另有部分绿釉筒板瓦、脊饰等。除建筑构件外,还出土部分白釉印花、刻花碗盘,粉青釉盒、碗,黑釉鸡腿瓶等瓷器残片及木结构建筑上的铺首、门钉、鎏金铜片等铜铁构件。建筑构件中有大量勾纹方砖、素面条砖上戳印“内”“宫”“官”字,白釉瓷器中已发现15件印摩羯纹碗盘底有“尚食局”款铭文,另出土2件铜鎏金的小龙头饰件。从出土遗物分析,太子城遗址时代为金代中后期,约金世宗(1161-1189)、金章宗(1190-1208)时期。
尚食局款白釉摩羯纹碗
戳印官字长方形砖
戳印宫字长方形砖
鎏金龙头
太子城遗址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位置重要 太子城位于金中都与金皇室驻夏点金莲川之间的驿道上。
规模较小 辽金城址规模一般为府级周20里,州级周8~10里,县级及以下6里,太子城周3里,面积较小。
建筑遗迹规制特殊、等级很高 城门、城内重要基址均有方形磉墩,上原有大型木构建筑。围墙外壁有木柱包砖、内芯垒石的砌筑方式未见于同期其他城址,这些都显示出城址等级高的特性。从钻探和发掘结果分析,城内未发现商业、民居等一般类型建筑基址,故可排除一般性县城、居民点或单纯军事卫城的可能。另通过对城内外及附近区域调查与钻探,未发现墓葬区,推测城址应为季节性住所。
遗物规格高 “尚食局”款瓷器为皇室专用,“内”“宫”“官”字款砖,应为专门定烧。龙、凤、迦陵频伽、绿釉凤纹脊饰等建筑构件及铜鎏金龙头等规格很高。由上可以推测,太子城遗址的性质为金代皇室行宫遗址。
学术意义
“尚食局”款瓷器的发现 尚食局是自北朝以来多数王朝宫廷内专掌“供御膳馐品尝之事”的机构,带“尚食局”款的瓷器目前仅见于定窑白瓷。太子城遗址15件“尚食局”款瓷器的发现,是在定窑窑址以外考古发掘出土该类产品最多的一次,进一步佐证了太子城遗址的皇家性质。
“内”“宫”“官”款砖的发现 太子城遗址发现大量戳印“内”“宫”“官”字砖,这是在金代城址的首次发现。虽具体含义尚不确定,但结合辽上京宫城称为“大内”,元明时期有“内府”字样的器物多为皇室定烧器,推测此类带字砖亦有相同性质。
金代皇家行宫的发现 据《金史》卷十一、卷十二记载,金章宗泰和二年、五年分别驻夏泰和宫(后改为庆宁宫),另《金史》卷二十四《地理志》龙门县:“有庆宁宫,行宫也,泰和五年以提举兼龙门令。”金代的龙门县位于现河北省赤城县龙关镇一带,太子城东距现龙关镇18公里。经考古调查,太子城是龙关镇一带唯一一处金代中后期有宫廷性质的城址,故太子城有可能即《金史》中记载金章宗驻夏的泰和宫。(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张家口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崇礼区文广新局 黄信 任涛 魏惠平)
(原文刊于:《中国文物报》2017年12月15日第8版)
太子城遗址经勘探确认为一座平面为长方形的城址,南北400米、东西350米,方向158°,总面积14万平方米。现东西南三面城墙存有地下基址,北墙基址被河流破坏无存,残存三面墙体外均有壕沟,另钻探发现城址西墙有2道,东西间距50米。道路系统方面,钻探确认城内主街道基本呈T字形分布,有南门与西门各1座,门外均有瓮城。城内钻探共发现建筑基址28座,其中南北中轴线上有3组:南部正对南门的9号基址,中部1、2、3号组成的中心基址群,北部25号基址,另东西向大街的南北两侧有大量建筑基址。各种迹象表明该城址为一处金代皇室行宫遗址。
考古发现
太子城遗址2017年共发掘6400平方米,对4处重要遗迹进行了清理,现分述如下。
南墙、南门与瓮城 通过对城址南墙的发掘可知,太子城南墙墙体宽2米,残高0.3~0.5米。营造方式为:内外侧包砖,各宽0.55米,包砖内有木柱,柱径0.25~0.3米,间距3米;墙芯部分为石块与黄土填筑,宽0.9米。太子城南门为单门道建筑,门道宽4米,东西两侧各有一宽6米、长10.6米的门台。门台外侧原有包砖,现仅存基槽,每个门台内有6个边长1.4~1.6米的方形磉墩,磉墩为碎石块与灰褐土分层夯筑,深约0.8米。门道底部为侧立砖与石板间隔垒砌,中部残有门框底部础石。从城门附近出土大量筒板瓦、瓦当及滴水残件分析,城门上原有木结构建筑。瓮城位于南城门外,东西54米、南北38.5米,墙体规格与营造方式基本与城址南墙相同,仅外侧包砖内为砖块,非土石墙芯。瓮城门位于瓮城南墙中心,与城址南门为一条直线,同为单门道,门道宽4.8米。瓮城门外有宽约5米的壕沟,壕与瓮城墙间距约7米,壕外有宽约6米的土路。
南门、南瓮城、壕沟
南门全景
西内墙、西门与瓮城 通过发掘可知,西内墙的规模与营造方式基本同于南墙,仅在墙体下未有黄土夯筑的痕迹。西门位于西内墙南段,为单门道,宽3米,门道两侧有宽1.9米、长8.7米的门台,门台外侧有单层平砖包砌,内部两端各有一边长1.4~1.5米的方形磉墩。西瓮城位于西门外,南北79米、东西25.3米,内有南北两组院落。北侧院落内有2座呈南北排列的房址,南侧院落有3座房址,另在院落西北角有井1眼。在西瓮城内发现13件“尚食局”款白釉瓷器,另有大量高档白釉印花碗盘,为推测西瓮城性质提供了依据。瓮城西门位于瓮城西墙的中部,西内墙西门道中心线往北4.6米,规模尺寸与城址西门相同。
西门、西瓮城与瓮城内建筑基址
9号建筑基址 位于太子城南门北部,城址南北中轴线上,正对南门,南距南门约75米。通过发掘可知,该基址面阔三间,进深五间,南北29.2米、东西26.2米、残高0.35米。在基址范围内分布南北4列共30个边长1.6~1.8米的方形磉墩,从西往东数量分布为9、6、6、9个,基址四周有基槽,槽宽0.6~0.7米,基槽内砌砖。在基址的东、西、北分别有宽4、4、4.5米的踏道通向基址上部。通过对其建筑形制与规模的分析可知,其为太子城遗址内单体面积最大、磉墩最大、台基最高的建筑基址,推测应为太子城遗址中规格最高的建筑。
9号建筑基址
3号与2号建筑基址 3号基址位于城址中部偏北,南北中轴线上,平面布局为十字形,中心部分面阔三间,进深三间,东、西各有朵殿,南出抱厦。具体尺寸为南北21.2米、东西32.2米,其中东西侧各外突7.8米,北侧外突1.7米,南侧外突8.5米。营造方式与9号基址相同,外侧包砖,内夯土,在基址平面内分布28个边长约1.5米的磉墩,柱网结构自西向东磉墩数量为4、2、5、3、3、5、4、2个,基址沿中轴线东西对称。在基址的东、西、南、北各有一斜坡踏道通往基址上,其中东、西、北踏道宽2.7米,南侧踏道宽3.8米。2号基址位于3号基址西13.3米,形制与3号基址基本相同,仅个体稍小。根据勘探情况,在2号基址的西侧尚有1号建筑基址,规模与形制与2号基址相同,在1、2、3号基址外有围墙,将该组建筑与城内其他建筑隔开,根据规模与布局推测,由1、2、3号基址组成的建筑群应为太子城遗址内仅次于9号建筑的重要建筑群。
太子城遗址出土遗物以各类泥质灰陶胎的筒板瓦、龙凤形脊饰、迦棱频伽等建筑构件为主,另有部分绿釉筒板瓦、脊饰等。除建筑构件外,还出土部分白釉印花、刻花碗盘,粉青釉盒、碗,黑釉鸡腿瓶等瓷器残片及木结构建筑上的铺首、门钉、鎏金铜片等铜铁构件。建筑构件中有大量勾纹方砖、素面条砖上戳印“内”“宫”“官”字,白釉瓷器中已发现15件印摩羯纹碗盘底有“尚食局”款铭文,另出土2件铜鎏金的小龙头饰件。从出土遗物分析,太子城遗址时代为金代中后期,约金世宗(1161-1189)、金章宗(1190-1208)时期。
尚食局款白釉摩羯纹碗
戳印官字长方形砖
戳印宫字长方形砖
鎏金龙头
太子城遗址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位置重要 太子城位于金中都与金皇室驻夏点金莲川之间的驿道上。
规模较小 辽金城址规模一般为府级周20里,州级周8~10里,县级及以下6里,太子城周3里,面积较小。
建筑遗迹规制特殊、等级很高 城门、城内重要基址均有方形磉墩,上原有大型木构建筑。围墙外壁有木柱包砖、内芯垒石的砌筑方式未见于同期其他城址,这些都显示出城址等级高的特性。从钻探和发掘结果分析,城内未发现商业、民居等一般类型建筑基址,故可排除一般性县城、居民点或单纯军事卫城的可能。另通过对城内外及附近区域调查与钻探,未发现墓葬区,推测城址应为季节性住所。
遗物规格高 “尚食局”款瓷器为皇室专用,“内”“宫”“官”字款砖,应为专门定烧。龙、凤、迦陵频伽、绿釉凤纹脊饰等建筑构件及铜鎏金龙头等规格很高。由上可以推测,太子城遗址的性质为金代皇室行宫遗址。
学术意义
“尚食局”款瓷器的发现 尚食局是自北朝以来多数王朝宫廷内专掌“供御膳馐品尝之事”的机构,带“尚食局”款的瓷器目前仅见于定窑白瓷。太子城遗址15件“尚食局”款瓷器的发现,是在定窑窑址以外考古发掘出土该类产品最多的一次,进一步佐证了太子城遗址的皇家性质。
“内”“宫”“官”款砖的发现 太子城遗址发现大量戳印“内”“宫”“官”字砖,这是在金代城址的首次发现。虽具体含义尚不确定,但结合辽上京宫城称为“大内”,元明时期有“内府”字样的器物多为皇室定烧器,推测此类带字砖亦有相同性质。
金代皇家行宫的发现 据《金史》卷十一、卷十二记载,金章宗泰和二年、五年分别驻夏泰和宫(后改为庆宁宫),另《金史》卷二十四《地理志》龙门县:“有庆宁宫,行宫也,泰和五年以提举兼龙门令。”金代的龙门县位于现河北省赤城县龙关镇一带,太子城东距现龙关镇18公里。经考古调查,太子城是龙关镇一带唯一一处金代中后期有宫廷性质的城址,故太子城有可能即《金史》中记载金章宗驻夏的泰和宫。(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张家口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崇礼区文广新局 黄信 任涛 魏惠平)
(原文刊于:《中国文物报》2017年12月15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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