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在地方,有经过训练的预备军,根据地区的具体条件,分别设材官(步兵)和骑士(骑兵),这些预备队皆由郡守和郡尉掌管。常备军和预备军的兵员,都由郡国征调来的“正卒”充任。
郡国兵
郡国兵是西汉的地方部队,分为内郡兵和王国兵,分别有各地郡守、都尉和各王国的中尉统领,主要驻扎在各地郡治、王国都城和都尉治所,各县也有少量部队驻扎。士兵也是本地郡县、王国内征调服役,时间为一年。
郡国兵平时接受军事训练,负责维护地方治安,战时则受征调出征作战。每年的八、九月份进行“都试”,郡守、都尉、中尉均到场检阅,对其进行评论高低,划分等级。服役期满之后,返乡回家,成为国家的预备兵员,随时准备再次入伍当兵。
郡国兵的征调、发兵的权利理应属于中央朝廷,但在西汉初期由于郡国并行制的实行,王国权利较大,王国兵员对于中央朝廷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受中央朝廷的指挥。七国之乱以后,中央逐渐加大对王国的控制,王国兵的相对独立性也日益削弱。
汉武帝时期,施行了一系列的中央集权措施,才真正的统一了郡国兵的军事指挥权。如在政治方面,通过酎金夺爵、推恩令等削弱诸侯王势力的措施,将权力收归中央;在经济方面,上林苑设置钟官、辩铜、技巧三官,将铸币权收归中央,通过军饷发放控制王国军队。削除了内地的军事隐患,对于对外作战的汉朝来说,是一个极大利好,可以全心投入到对外作战之中。
边防兵
西汉边防军包括边地地方兵、属国兵和由内地派遣驻守于边地的内地兵。西汉建立后,初期中央政权实力较弱,边防力量主要依靠汉初分封的诸侯王。在平定七国之乱以后,随着中央实力的增强,逐步收回诸侯王权利,边防力量也逐渐收回,掌控在中央政权之下。武帝时期,在边境地区逐步设立了数十个边地郡,以及将内附的少数民族划分为“属国”,加以羁縻。
边地兵
由于西汉边境匈奴、乌桓、西南夷族、东南百越等少数民族众多,且侵扰频繁。西汉中央为防备少数民族的侵扰。在边境地区的郡县中推行较为特殊的管辖方式。中央赋予边郡太守以较大的自主权和军权,对边地兵有一套特殊的管理方法。太守是一郡之中的最高军事长官和行政长官,其下属官分为常设职官和临时职官。
常设职官有将兵长史、司马、丞等;临时职官则为部都尉,下属职官有丞、千人、司马、侯等。边地兵为常备兵,受太守管辖。边地战事频繁,多临时发生,不易传达中央。因此太守被赋予军事独断的权利,因而比内地郡太守拥有较多自主权。为了防止太守佣兵自重,中央又在郡府之下设置若干个部都尉府,一来加强边地的军事力量,二来也是对太守的一种制约。
属国兵
自汉武帝开始,边地少数民族多内附为民。对于内附的少数民族中央多设置“属国”用以进行管辖。中央设置了“典属国”一职,对其进行管辖。对各属国委派属国都尉,作为属国的最高军事长官。各属国军队由中央进行同意指挥。属国兵的任务主要是协助边地兵进行防守边地,有时也会随汉军出征。例如太初元年,曾派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发属国兵六千骑击大宛。
护乌桓校尉和护羌校尉
在西汉历史上,与匈奴之间的战事始终是最为主要的,与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作战相对于匈奴来说,还是处于一个不受重视的地位上的。乌桓,又称之为“乌丸”,长期受到匈奴的压迫,汉武帝时,冠军侯霍去病北击匈奴,消灭了奴役乌桓的匈奴贵族,设立了乌桓校尉,统领乌桓兵。对于防卫汉朝东北部边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此外,武帝还在西部设立了护羌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