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村落模型 商代的村落可以分为两级:第一级是较大型的村邑。这类村邑往往有名称,如甲骨文卜辞中提到的“西邑”、“柳邑”、“旅邑”,等等均是;有围墙与邑门。 在意境发掘的这种大型村邑遗址中,往往有铜器、玉器出土,说明这个大型村落中有贵族阶层的存在。也有玉器和卜骨的出土,说明该种大型村落中宗教祭祀及其他礼仪也确实存在着。这种大型村落往往是宗族长所居,又多有祭祀功能,是家族宗庙之所在,所以称为“宗邑”。
第二级是小型村落。它们没有较大型村邑的特征。此类村落应当没有自己的祭祀中心,没有宗庙之所在,也缺少或没有权势人物或富有人物,基本上可以视之为只具备生产与生活功能的较为贫困的小村落。这种小村落中的居民基本没有等级差别,内部所有居民基本上是平等、自主的,他们基本是属于同一血缘关系的小氏族,族人们过着平等、单一的农耕生活,聚族而居、聚族而葬。
简言之,即小村落为平民所居,宗邑则是贵族与平民杂居。无论是小村落还是宗邑,其基本组织状态都是宗法血缘关系的组合,具体而言,都是聚族而居,一个小村落或一个宗邑是由一个或若干个家族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