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653年 - 大事记公元前653年是:周惠王二十四年;鲁僖公七年;秦穆公七年;陈宣公四十年;蔡穆侯二十二年;郑文公二十年;宋桓公二十九年;楚成王十九年;齐桓公三十三年;晋献公二十四年;燕襄公五年;卫文公七年;曹昭公九年;杞成公二年。
1、齐国讨伐郑国
孔叔言于郑伯曰:“谚有之曰:'心则不竞,何惮于病’。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毙也。国危矣,请下齐以救国。”公曰:“吾知其所由来矣。姑少待我。”对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夏,郑杀申侯以说于齐,且用陈辕涛涂之谮也。初,申侯,申出也,有宠于楚文王。文王将死,与之璧,使行,曰:“唯我知女,女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后之人将求多于女,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无适小国,将不女容焉。”既葬,出奔郑,又有宠于厉公。子文闻其死也,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君’,弗可改也已”。盟于宁母,谋郑故也。郑伯使大子华听命于会。言于齐侯曰:“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若君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谓礼,守命共时谓信。违此二者,奸莫大焉。”公曰:“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对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总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何惧?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于大国,以弱其国,亦必不免。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于郑。—《左传·僖公七年》
2、周惠王姬阆卒
太子姬郑畏弟姬带相逼,秘不发丧,告难于齐。周惠王去世,太子姬郑害怕他的弟弟姬带发难,因此秘不发丧,暗中寻求齐桓公支持。前652年,齐桓公召集宋、卫、许、鲁、曹、陈等会盟于洮(今山东鄄城西南),使太子郑继为王,即周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