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木三凶是南宋史弥远为相期间的七名奸臣,“四木”是是薛极、胡榘﹑聂子述﹑赵汝述四个人,这四人每一个名字中都有一个“木”字,同时还是史弥远的死党,时人称之为“四木”。“三凶”则是指李知孝、梁成大﹑莫泽三人。他们三人依附史弥远,排斥异己﹐不遗馀力﹐残害魏了翁﹑洪咨夔等忠良,被人们称之为“三凶”。
南宋奸相史弥远把持南宋政权26年之久,一手遮天,为非作歹,鱼肉百姓,无恶不作,用事专且久,论者纷起,而且他还专用谄媚卑鄙之人来巩固他的权力,进一步加快了的南宋朝廷的灭亡。薛极、胡矩﹑聂子述﹑赵汝述成为史弥远最为得力的亲信,时人为之“四木”,民谣谓薛极、胡矩为“草头古,天下苦”。而李知孝、梁成大﹑莫泽三人和史弥远狼狈为奸,人称“三凶”。梁成大谄事史弥远家丁万昕,人言籍籍,曰梁成犬。李知孝专欲敛财,不知纪积。莫泽贪渎为害,甘为鹰犬。不少忠义之士受尽他们的残害。
四木三凶用事廷奸臣当道,使得南宋更加腐败,国势日微。
薛极。字会之,武进(今江苏常州)人。以荫调上元主簿。中词科,通判温州,知广德军。宁宗嘉定元年(1208),召为大理正,累迁吏部尚书。十五年,赐同进士出身,拜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理宗绍定元年(1228),拜参知政事,除枢密使。出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端平元年卒,年七十二。
胡榘。江西庐陵人,宋抗金名臣胡铨之孙。淳熙十四年(1187),24岁的胡榘以监庆元比较务摄任(暂代)象山县令,监比较务是州衙监管各县酒务(当时酒类属国家专买)的职事官员。淳熙十五年,李孟传就任象山令,胡榘去职。
聂子述。字善之,江西南城人,绍熙元年(1190年)进士,宝庆三年(1227年)由瑞金县令迁赣州知府,后去蜀地为官。据《隐居通议》载:聂子述去蜀为官后“归装满载,由是田宅浸广宝玩充韧”,可谓刮尽地皮。
赵汝述。字明可,宋太宗八世孙。淳熙十一年进士,调南剑州顺昌尉。嘉定六年,诏主管官告院,自是常兼宰士,累迁将作少监,权侍立修注官。八年,除起居郎兼密院都承旨,俄迁兵部侍郎。后改邢部侍郎,迁尚书,知平江府,卒。《宋史》评:“汝述为尉,应诏上封事,论议恳恻。立朝荐引,多知名之士。然为时相所亲,躐跻通显,人亦以此少之。”
“三凶”指李知孝、梁成大﹑莫泽,因此三人心狠手毒,故为“三凶”。此三人为史弥远帮凶,专门帮助史弥远干坏事。
李知孝。字孝章,唐睿宗李旦之后,参知政事李光之孙。南宋大臣,嘉定四年(公元1211年)进士。初时担任丞相府主管文字。后依附史弥远,与梁成大和莫泽三人合称“三凶”。屡次诋毁他人,投机钻营于仕途,对于皇帝、大小臣僚心怀欺诈,迷惑祸害国家,排斥各种贤能的人才,侵夺聚敛,不知守纪。最后因为贬逐而死,时人称快。
梁成大。字谦之,福建福州人。开禧元年(1205年)进士。历扬州通判,迁宗正寺主簿,谄事史弥远家臣以求进。宝庆元年(1225年),承史弥远旨,诬劾魏了翁、真德秀,迁监察御史。次年,又劾奏杨长孺、徐瑄、胡梦昱等人。绍定元年(1228年),进左司谏。迁宗正少卿、权刑部侍郎。史弥远死,黜职予祠。
端平元年(1234年),复为言官所论,夺祠,送潮州居住。《宋史》评:“成大天资暴狠,心术嶮戏,凡可贼忠害良者,率多攘臂为之。四方赂遗,列置堂庑,宾至则导之使观,欲其效尤也。尤嗜豪夺,冒占宇文氏赐第。既摈归,讼之者不下百数。窜之日,朝命毁其庐,虽小人如李知孝亦曰:‘所不堪者,他日与成大同传耳’。”
莫泽。史书没有单独留下他的个人资料,大多史料皆与李知孝、梁成大并提。梁成大谄事史弥远家千万昕,太学生称其为“梁成犬”,李知孝专欲敛财,不知纪积。莫泽贪渎为害,甘为鹰犬。史弥远死后,宋理宗亲政,莫泽和李知孝、梁成大一同被弹劾罢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