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贤是溥仪的第五任妻子,也是溥仪这一辈子唯一一个想和她长相厮守的妻子,在溥仪去世之后,李淑贤也成为溥仪唯一的合法继承人。那么李淑贤当年能够得到多少遗产呢?是什么原因让她苦打十年的官司?这就得从溥仪和她的婚姻说起了。
溥仪和他的第五任妻子
溥仪稀罕李淑贤,但李淑贤似乎不怎么喜欢溥仪,她和溥仪在一起是受到了他人的安排。结婚的时候,溥仪开心得像个孩子,他终于找到了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意中人。
溥仪在她面前没有任何之前皇帝遗留下来的架子,溥仪什么都听她的。为了李淑贤,溥仪在结婚的第二天,亲自为李淑贤下厨。他来到了厨房,拿起了面粉、盆子和一些水。他笨手笨脚地和着面,等面醒好之后,溥仪亲手为李淑贤烙大饼吃。
溥仪对于厨房并不是很熟悉,他的厨艺也不是很精湛。但是,他用心了。当天,溥仪一共烙了三个大饼。有一个烤焦了,有一个半生不熟,只剩下一个还看得过去的。于是,溥仪便将这一个能拿得上台面的大饼拿给了李淑贤。溥仪像照顾一个孩子一样照顾着李淑贤,当他得到李淑贤称赞的回应时,他更是高兴极了,他说以后烙饼的活儿就全都交给他了。
这还是那位当初瞧不上婉容的冷漠的溥仪吗?可是,他李淑贤曾经想过和溥仪离婚。她甚至觉得溥仪是自己的累赘。溥仪晚年的身体确实不好,而且也不太会照顾自己。虽然溥仪已经经过了改造,基本能够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了。
但是,他毕竟曾经是一位皇帝,曾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习惯还是影响了他。李淑贤嫌弃溥仪,就连洗脸那也得别人帮助。久而久之,李淑贤把溥仪当成了累赘。
后来,溥仪的身体越来越差了。他患上了尿毒症。因为医院误诊的缘故,让溥仪失去了最佳治疗的机会。就这样,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位帝王溥仪的生命,在1967年的时候走到了尽头。溥仪去世之后,李淑贤成为了溥仪的第一合法继承人。
溥仪的遗产纠纷
溥仪因为身体的关系,并没有留下一儿半女。按照法律程序,李淑贤可以获得溥仪的所有财产。可是,末代皇帝溥仪并没有什么财产可以让李淑贤继承的了,因为溥仪的所有财产都充了公。唯一一个能给李淑贤留下的遗产便是溥仪为了忏悔而写下的一本忏悔录——《我的前半生》。所以,溥仪在去世之前,把他的这一本佳作送给了李淑贤。
不过,因为这本书的版权问题,李淑贤却打了十年的官司。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这本书并不是单单由溥仪一个人完成的。当时和溥仪合作的人是群众出版社主编李文达。李文达帮助溥仪整理文稿,同时他还想尽一切办法帮助溥仪完成文稿。
所以,当《我的前半生》出版之后,溥仪和李文达各拥有一半的版权,就连稿费也是各拿一半。后来,李文达要将溥仪的这本《我的前半生》的版权卖给《末代皇帝》的制片方。这一举动就引起了李淑贤的不满。毕竟这是溥仪的心血,也是她遗产。
于是乎,李淑贤想要争夺溥仪对于这本书的全部著作权。所以,她把李文达告上了法庭。这官司一打就打了十年。李淑贤为何要如此坚持自己的态度,非要让溥仪成为这本书的唯一合法作者?
这或许和《我的前半生》的稿费有关系。据说这本书的版税已经有上百万的价值,由此可见李淑贤为何要这么努力地去打这份官司了。
后来,法院的判决下来了。溥仪成为《我的前半生》唯一的合法作者,这样一来这本书的版权就全都在溥仪的帐下了。而李淑贤凭借唯一继承人的身份,就可以获得该书的所有版权费。
这场官司的最终赢家是李淑贤,李文达在打官司期间就已经去世了。可是,李淑贤在打赢官司的两年之后也撒手人寰了。这场官司也成为了一场闹剧。正所谓“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就算争得再激烈,到头来还不是落得空梦一场。这就显得没多大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