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梁河之战后不久,不甘心失败的宋太宗赵光义于986年(雍熙三年,因此史称“雍熙北伐”)春天再一次发动北伐。北宋对这次战争经过较长时期的准备,又广泛地调动起能调动的力量,单是承担军需供应和运输的民工,就扩大到从七十个州府内征调,物资调运数目之大可想而知。参战的禁军将士二十万,几乎动员了宋朝所有的精锐部队,军官无疑都是久经战场,并通过慎重的遴选。这些,都显示了宋太宗对收复燕云十六州期于必得的决心 。
此役宋太宗再次御驾亲征,并命老将曹彬为幽州道行营前军骑水陆都部署,为全军主帅 ,统率河阳节度使崔彦进等三十徐将 , 兵分三路进击。
东路军:曹彬亲为主帅 ,崔彦 进为副 帅 ,率军从雄州 (今河北雄县)出发,取道东北经固安( 今河北 固安)再折至琢州 (今河北琢州市),然后向幽州挺进,又以米信为主帅, 杜彦 圭为副 帅 ,率军从雄州 出发,向西北经新城(今河北新城 )至琢州,与曹彬部 队会合。由于宋军在东路是分两路推进,所以, 这次北伐实际上是四路进兵 。东路军的兵力有十万多, 是进攻幽州的主力,其中 ,米信一军 又是作为曹 彬军的辅助部队,起呼应配合作用 。
中路军:以田重进为定州路都部署,即中路军主帅 ,率部从定州 (今河北定县)出发,从西北方 越过太行山,占领战略要地飞狐 (今河北沫源 县 ),切 断并阻击辽军的西援,配合西路军拿下代北诸州。
西路军:以潘美为云 、应 、朔 等州都部署 , 杨业为副帅 ,出雁门关(今山西代县北 ),攻占代北云 、应 、朔 等州 后,会合 田 重进 部,向东 迂回,最后与东路军一 起合围并攻占幽州。
此战宋太宗吸收前战教训,并未直取幽州,而是兵分三路。幽云十六州分山前七州与山后九州,宋军原定以曹彬的东路军为主力攻取涿州,以牵制耶律休哥所率辽军主力,而西路的潘美与东路的田重进则负责攻略山后,待山后攻略完毕则由山后转掠山前,最后汇合的宋朝三路大军与辽军在幽州城下进行主力决战。曹彬老成持重,则以他为盾,牵制辽军主力,潘美锋锐,则以他为矛,攻城略地。为了牵制住耶律休哥,宋军名将大多集中在东路军。
雍熙北伐一开始,宋军诸路皆捷:曹彬一路攻克固安南城 ,田重进于飞狐北破辽兵,潘美在西陉痛击辽军,克辽朝寰州。不久,曹彬又克涿州 ,潘美克朔州,下应州,破云州。米信方面,宋军又于新城大败辽军。(此一系列小胜其实为草原民族擅长的诱敌深入之计)
辽承天太后萧绰闻讯,决定以骑兵之长和平坦广阔的有利地形,集中主力先破宋东路军,再移师逐个击破。遂部署南京留守耶律休哥率部先趋涿州阻击,继以东京留守耶律抹只率军驰援幽州;自与圣宗率精骑数万进抵驼罗口(今北京南口附近)应援。同时,以北院枢密使耶律斜轸为山西兵马都统,率军进援山后,阻击宋中、西两路军东进。命林牙(官职)勤德守平州(今河北卢龙)海岸,以防宋军由海上袭击侧后。
由于先前吃过数次败仗,宋太宗在诸将出发前,嘱诫他们“持重缓行,毋贪小利以要敌。”然而,担任主攻的曹彬十万大军在涿州待了仅仅十几天,就吃尽了军粮,“乃退师雄州以援供馈。”(只从东路军的角度来说,此举并无过错,在宋军战力未衰之时撤退以避免损失。但是从整个战局看,此举成为了宋军败亡的导火索)宋太宗闻报,大骇:“岂有敌军在前不顾而退军待军粮的道理!”忙遣使制止曹彬,并告诫曹彬不要再向前进军,率军沿白沟河与米信宋军会兵,“按兵蓄锐以张西师之势。”宋太宗本意很好,想等潘美等人尽得山后土地之后,田重进再东下与曹彬、米信会合,全师制敌,与契丹大军决战。
但是,曹彬统下诸将听说潘美、田重进等部连战连捷,深耻己军无功,“谋画蜂起,更相矛盾”。东路军将星云集反而成了宋军败亡的祸根。老将曹彬一时无策,便顺从诸将之意,“乃裹五日粮,再往攻涿州。”当时,辽朝萧太后、韩德让、辽圣宗等人在涿州东五十里的地方扎下御营,听闻宋军来击,便遣耶律休哥轻兵疾行,阻击宋军。宋军边急行军边迎战,路上足足用了四天时间,才得以进达至涿州。“时方炎暑,军士疾乏,所赉粮不继。”无法,宋军得城不能坚守,又弃之而去。
曹彬先遣人率涿州百姓退走,他自己率大军殿后。由于人多兵疲,缺粮少水,宋军战斗力极度下降,连个象样的殿后军阵都组织不起来。耶律休哥率辽朝生力骑兵一路尾随,边杀边追,边追边杀,一直追到歧沟关,辽军发动总进攻,宋军大败。曹彬收拾残兵,连夜抢渡拒马河,于易山南岸扎营,准备休整一下喘口气。幸亏宋将李继宣死战,才使得小股宋军逃脱。而数万宋军,或被杀,或被溺,或被俘,损失巨大,“为辽师冲击死者数万人,沙河为之不流,弃戈甲若丘陵”。
宋太宗闻军败,愤恨不已,深责众将,认为这些人“不遵成算,各骋所见,领十万甲士出塞逼斗”,最终“往复劳弊,为敌所乘”。所以,曹彬、米信等人回朝后,皆被贬官。
由于东路主力大败,宋太宗合围幽州的战略意图再难实现。辽朝方面开始反扑,耶律斜轸统十万大军赶至安定西,与宋朝雄州知州贺令图相遇,双方大战,宋军又败,被杀一万多人。辽军乘胜攻陷蔚州、寰州等地。深知西路军已经无望,宋太宗下诏指示潘美,让他与杨业一起引兵护送云、朔、寰、应四州百姓内迁。
当时辽军已占据寰州,副帅杨业见斜轸军已据寰州,兵势大振,欲避其锋,向潘美等建议道:“今辽兵益盛,不可与战。朝廷止令取数州之民,但领兵出大石路,先遣人密告云、朔州守将,俟大军离代州日,令云州之众先出。我师次应州,契丹必来拒,即令朔州民出城,直入石碣谷。遣强弩千人列于谷口,以骑士援于中路,则三州之众,保万全矣。”而监军王侁却建议:“领数万精兵而畏懦如此。但趋雁门北川中,鼓行而往。”护军刘文裕也赞成王侁的主张。杨业觉得这样必败,王侁便挖苦道:“君侯素号无敌,今见敌逗挠不战,得非有他志乎?”杨业无奈,妥协道:“业非避死,盖时有未利,徒令杀伤士卒而功不立。今君责业以不死,当为诸公先。”将要进发之前,杨业哭对潘美说:“此行必不利。业,太原降将,分当死。上不杀,宠以连帅,授之兵柄。非纵敌不击,盖伺其便,将立尺寸功以报国恩。今诸君责业以避敌,业当先死于敌。”又指陈家谷口说:“诸君于此张步兵强弩,为左右翼以援,俟业转战至此,即以步兵夹击救之,不然,无遗类矣。”潘美便与王侁等在谷口列阵。
斜轸初闻杨业兵将至,命萧挞凛伏兵于路。第二日晨,杨业兵果到,斜轸佯退,之后伏兵出,杨业败走,退至狼牙村。王侁等人从凌晨等到将近晌午时分,派人登台眺望,以为契丹军已经败走,想要争功,遂领兵离开谷口,潘美不能制止,率军沿交河(今桑乾河上游)西南行进二十里,得知杨业兵败,竟不往救援,而全军退走。而杨业自晌午力战到傍晚,且战且退,终于退到陈家谷口,却未见半个宋兵的影子,乃顿足捶胸,拊膺大恸,再率部下力战,身上受伤十余处,士卒战死殆尽,杨业仍然手刃数十乃至上百敌兵,因其马重伤不能行,藏匿于深林之中,被契丹将耶律奚底一箭射中,落马成擒,其子杨延玉、部将王贵尽皆战死。杨业被擒后,绝食三日而死。中路军田重进不辱使命,全军而返,并带回部分收复地区百姓。至此,宋三路大军皆败,所取州县皆复失。
歧沟关之战(雍熙北伐)宋朝自高梁河之战后为收复幽云失地所做的又一次努力,也是宋朝第二次主动进攻,此次进攻由于投入兵力之多,作战范围之广,都是宋初战争史上少有的,可以看作是宋辽双方的一次总决战,也是中国军事历史上少有的外线进攻、分进合击与内线防御、各个击破的经典之战。无论是失败一方的大宋,还是胜利一方的大辽,都有值得深刻总结的经验教训。
其一,外线进攻、分进合击讲求持重用兵,计划周密,配合得当。但宋军四路大军于作战中基本毫无配合,不相照应,从而给辽军创造了各个击破的时机,此为宋军失败的战略指导上的根本性原因。这再次反映了宋军主帅宋太宗军事指挥素养上的不足。
其二,宋军战术上的失误也非常明显,尤其是曹彬一路,十万大军出师,不但没有在后勤补给上做万全准备,使后勤补给线被契丹轻易切断;而且在粮尽时居然全军而退,再被宋太宗一诏挡回,退而复进,听说萧太后大军已到,又掉头而退,终为休哥所乘。兵家有云:“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莫过狐疑。”用在曹彬身上最为合适。
其三,契丹方面的胜利可圈可点之处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契丹方面的防御及反攻战略比较合理,先是做战略收缩,诱敌深入,以燕京为防御轴心,对山后诸州的失陷暂时不理,以局部牺牲换取重要战略方向的决胜;其次,在对宋军曹彬主力采取的不是硬碰硬的对磕,而是坚守要地、寻机袭扰的迟滞战术,在宋军势不可挡时能够遏止其进程,又将之逼退,这是契丹取胜的关键;再次,持重待援,各个击破,在曹彬败退后没有贸然出击,而是等待援军到来后再行决战。得胜后再全力驰援其他战场,可谓主次分明、措置得当。
而在这场战争中,由于西路战场“内官监军”王侁的胡乱指挥,不但使宋军失去了一员忠烈勇将杨业,而且在后人的演义下使另一位名将潘美被丑化了上千年。
潘美本为宋初名将,曾在北宋伐南汉之战中,虚实并用,声东击西,多次以少胜多,战胜攻取多见其功。伐南唐之战,师次秦淮河,舟楫未具,挥众涉水,大破南唐兵;但是陈家谷之战前竟被王侁怂恿,置杨业于死地,又无法制止王侁擅自行动,撤离谷口,杨业兵败又不救援,这种表现固然有潘美的重大责任,但当时潘美已然是66岁的老将,常年的征战已然使他失去了锐气,加之官至晚年,不愿意得罪太宗的“红人”(宋制,监军一般为皇帝比较信任的宦官),所以听从了王侁的安排,也因此成就了千古骂名。后世流传甚广的《杨家将》、《杨门女将》等小说、戏曲和民间故事中,以潘美为原型的潘仁美成了典型的大反派,背上了本来不属于他的历史黑锅。
事实上,此次战役后潘美被削三级,导致杨业之死的罪魁祸首王侁被除名流金州,刘文裕除名流登州。而潘美虽然于第二年官复原职,但他仍旧悒悒不乐,数月而卒。真实的潘美,在此后的岁月里与杨家儿女没有任何关系。然而,陈家谷之战,虽然王侁先离开而致使缺守,但是潘美身为主将,不能约束监军的错误行为,对于杨业之死,他亦难辞其咎,因其身为主帅而不洞然战场形势且没有力护勇将之故。